•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政工思想 >> 教育培训 >> 浏览公安
  • 浅议如何引导社会单位承担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时间:2013年04月2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社会单位)或担负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或从事生产经营、为社会创造财富。无论单位的性质和工作范围如何,它们都要的一个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以保证单位能够生存和发展。消防安全工作与单位的管理、经营工作密不可分,成为单位整体工作的一部分。单位不可能抛开消防安全去抓管理和经营。事实上,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已经有意无意地融入了消防知识和技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单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提高,相应地,消防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也在提高。单位为了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或抢占商机、获得更大利润,必须加强对员工工作能力的教育培训,消防作为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应该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在这些教育培训活动中,单位是当然的主体。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六十一号令)专门用一章(第六章)对单位作为消防宣传培训主体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宣传培训的时限、内容、对象作了具体规定。《消防法》第六条第二款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第十六、十七条要求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等职责。这些要求从法律、法规层面确定了单位为消防宣传培训的主体,应当承担自身的消防宣传培训任务。

        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的方法和途径多种多样,既可以自己组织,也可以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进行。其中最基本的方法还是单位自己组织开展。

        单位开展自训应有周密的计划并力求取得实效。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消防安全需要,对员工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在对全体员工进行普遍培训的基础上,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重点岗位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持续的培训,并可以他们为师资力量,组织对其他员工开展培训。培训不仅要求掌握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知识,更要强调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并在每次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要求人人过关,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组织复训,直到符合培训要求为止。在单位开业之初、新员工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消防宣传培训的频次应适当增加。

        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有实力的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宣传培训。近年来,各地都有社会中介组织深入单位、社区以免费提供消防宣传培训的名义,推销消防产品和器材。教育、民政、人力资源部门、消防机构不如鼓励这些中介组织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许可,合理合法、大大方方地进行消防宣传培训,以弥补社会消防宣传培训资源的不足。一些与群众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业、新闻媒体渴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产品的美誉度,消防机构可“借台唱戏”,与他们联合起来开展“五进”(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消防宣传培训,扩大消防宣传培训的受众面。

        强调单位是消防宣传培训的主体,并不否定消防机构在这项工作中的作用。依据《消防法》的要求,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消防机构在消防宣传培训活动中应履行组织、监督、指导和协助的职责。

        消防机构要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并依照《消防法》的规定,提请各级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团体在各自的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大宣传、大培训”等“五大”活动的部署要求,消防机构要对社会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从业者、特殊岗位人员(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保安员、特种作业人员、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培训。这一方面体现消防培训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培训氛围,起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消防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更体现在对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的监督、指导和协助上。消防机构有义务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并在业务、人员、条件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协助。对单位不按要求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的,可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全市公安机关2013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 下一篇:县公安局出实招求实效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