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
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安机关被国家法律赋予众多的执法权利,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着整个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民鱼水关系。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十分重视执法工作,公正廉洁执法理念深入警心,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先进单位,****年、****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年被命名为“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年被市公安局推荐参加“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笔者结合本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做法,谈几点基层公安机关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的拙见。
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公正廉洁执法的前提 人的行动离不开意识指导。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公正廉洁的观念意识淡漠,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缺乏正义感和廉洁意识。因此,切实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维护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公正廉洁的意识有效指导执勤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要性的学习,增强认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深入的学习,使广大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到公正廉洁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党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通过学习教育,将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位民警的头脑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心中,体现到执法实践,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增强法律至上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坚决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不做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事, 并通过典型教育、经常提醒、文化熏陶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三是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不为权力、名利和美色所动,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消极不作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巩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基础,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忠于职守、忠于法律的执法者。四是增强民本意识,提高群众对公正廉洁执法的认同感。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增强民警执法能力是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执法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着执法质量。因此,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警执法办案的能力与水平,努力提高执法质量,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确定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时间,制订学习计划,开展新法培训、专题授课,组织民警到刑侦、治安等部门跟班学习,参加庭审旁听、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执法教育培训。每季度围绕本季度的执法重点和易出错的执法问题对民警组织一次执法知识考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二是狠抓执法质量。推行主办警官制,每年举行一次主办警官资格考试,只有取得主办警官资格的民警才有资格主办案件,未取得主办警官资格的民警只能协助办案,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实行“执法自查日”制度,建立执法档案。每月确定一天为“执法自查日”,对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主动揭短,有效整改,并采取由法制部门每月抽查、每季度打分、半年和年终评比的方式,对民警办理的所有案件卷宗进行一案一评。并将民警、单位的执法轨迹,记录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作为执法单位和民警季度和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所有案件一律录入网上“案(事)件系统”,实行网上流转审批,确保案件质量。三是严格落实奖惩,激发活动。实行办案经费补助制,出台《办案经费补助管理办法》,将办案经费保障补助与单位打击工作成效捆绑,多劳多补、少劳少补。规定办案单位每破获一起刑事案件,补助办案经费***元;每办结一起经法制室审核裁决的行政案件或办结一起因治安纠纷引起的治安调解类案件,补助办案经费***元;每办结一起自裁案件或信访案件,补助办案经费***元。对因执法办案过错导致劣质案件或上访的,每起翻倍扣除办案单位办案经费补助,并对战果的统计审核、监督实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弄虚作假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五倍扣除责任单位该类案件办案补助经费。 强化执法监督是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法谚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大量事实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加强监督是保持公正廉洁的良方。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纪检、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一是建立健全机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和监督机制。通过制定《*接处警、执勤工作规范》、《涉案财物保管、处理规定》、《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执法办案责任制试行办法》、《委派督察员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公安执法执勤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做到有章可依、有矩可循,进一步指导和约束民警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案件审核和检查,强化内部监督。成立案审委员会,规定对所有需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的案件,一律由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每个办案单位设立兼职法制员,对处以警告和***元以下罚款处罚的行政案件,实行办案民警、兼职法制员、部门领导三级审核把关制度,除此以外的所有案件,均实行办案民警、兼职法制员、部门领导、法制室民警、法制室领导、局领导六级审核把关制度。严格执行案件及强措施报备规定。要求各办案单位将所办理案件和采取的强制措施按时上报督察部门备案,督察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网上执法监督和优劣案件评比活动。由法制室定期抽查各单位案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同时,省、市公安机关通过“案(事)件系统”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的抽查力度,并开展优质案件和劣质案件的评比活动,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大提升。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强化外部监督。采取发放警民联系卡、召开新闻发布会、实行回告制度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监督。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活动。每年分两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阳光作业,增强执法活动透明度,进一步筑牢公正廉洁执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