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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建立基层交警部门教育训练长效机制的探讨

    时间:2013年06月1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建立健全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教育训练长效机制,提高基层交通民警的综合素质是道路交通高速发展时期加强交通管理的迫切需要。本文对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教育训练的情况以及民警的素质现状作了一些调查分析,并就如何加强教育训练工作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基层交通管理部门民警综合素质现状

        近年来,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基层交通民警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基本技能和体能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现代道路交通管理的适应性越来越强。但是,民警现阶段的综合素质与面临的交通发展形势和交通管理任务仍然有一定的差距,突出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基础理论知识欠缺。由于部分基层单位和少数民警只注重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放松了政治及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少数民警对党和国家现行政策理解不透、时事政治了解不多,对党和国家大事漠不关心;另外一个方面,是平常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还有少数民警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解不透彻。二是科技知识欠缺。实施科技强警的战略已提出了多年,但少数民警对目前交通管理工作必须掌握的微机操作、移动测速、流动抄牌及流动“电子警察”抓拍技术和数码相机摄影等基本技能都没有掌握。三是体能素质欠缺。基层交通民警战斗在道路交通管理第一线,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良好的体能素质,但在基层交警队伍中,“大腹”多多,少数民警既不能跑,也不能站,更经不住风吹雨打,工作的适应性不强。四是法律素质欠缺。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前提下,依法管理道路交通是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尤其执法质量可以说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但少数民警对基本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乃至违规执法,滥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滥扣车证、违反执法程序规定等问题时有发生。五是业务技能素质欠缺。交警部门是公安机关的形象窗口,交通民警的仪表举止都直接代表公安机关的形象,但是,由于少数民警基本技能知识学习训练不够,连交通手势都不会,甚至站无站相,离“站如松、坐如针、走如风”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少数民警连警械、武器的操作规程都不会,已与公安交通管理的需求不相匹配。

        二、民警综合素质欠缺的主要症结

        基层交通民警综合素质欠缺的症结所在,主要是教育训练机制不健全,工作走过场,即教育训练不到位。当然,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具体点分析,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育训练不能按规划实施。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县级交警部门每年在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或队伍管理规划时,都把民警教育训练列入了规划,而且制定了具体的教育训练计划,但基本上不能按计划实施,其主要原因是交通管理任务重、业务多,从时间上不能作出妥善安排,而且交通管理的特殊性及临时性的工作任务肯定与教育训练计划相冲突,影响了教育训练计划顺利实施。二是教育训练制度不完善。民警教育训练虽然有些制度,但有些制度均不切合实际,也不规范,部分制度能够兑现,也有些内容根本不能兑现。而且,现行教育训练纲目没有从规范性的角度纳入行政规章。三是对教育训练的认识不高。加强对民警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治本性措施,但少数民警总认为只要工作不出大问题或者不违纪违规就行了,对工作的质量要求不高,在业务上不精益求精,典型的敷衍了事作风,因此,对教育训练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在思想和认识上没有形成高度的统一,使教育训练的实际效果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四是教育训练与日常工作冲突的影响。加强教育训练是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但势必占用一定的时间,临时性的工作必然会干扰教育训练,如果不正确理顺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就会因工作影响训练,或因训练而影响正常工作。五是考核机制不健全。考核是检验教育训练效果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严格的考核措施,教育训练的效果就会打折扣,而现阶段的一些考核制度和办法形同虚设,失去了检验训练效果的实际意义。

        三、加强民警教育训练的有效途径

        加强基层交通民警教育训练,深化岗位大练兵是提高基层交通民警综合素质和提高队伍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要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基层交警部门教育训练机制,确保教育训练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做文章,真正把教育训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根据基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基层交通民警教育训练大纲》,在训练体系方面解决问题。将基层交通民警应训课时、训练内容、训练标准进行规范,使教育训练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要针对基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教育训练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解决问题。教育训练的相关制度既要结合实际而制定,又要有较强的操作性,便于实施,同时,要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兑现,特别是在考勤、考核、奖惩等方面。

        三是要理顺教育训练与日常业务工作的矛盾,在思想认识方面解决问题。既要做到教育训练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又要做到正常业务工作不耽误教育训练,使教育训练有力促进交通管理业务工作。因此,应在统筹安排工作时宏观考虑,综合平衡。

        四是要建立教育训练激励机制。要把教育训练与部门效能考核、民警岗位绩效考核以及职务晋升、警衔晋级、岗位轮换、骨干调配和工资升级等方面挂钩,充分调动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和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学法律、练技能的积极性。

        五是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训练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为确保训练时间、内容、人员“三到位”和实际训练效果,要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加强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和监督,确保教育训练计划的有效实施。对县级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年度考评时,要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教育训练工作得到加强。

        六是要建立重点培训机制。教育训练要突出重点,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法制培训、基本技能训练要有机结合。政治教育既要突出理想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又要突出忠诚教育、时事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基础理论水平;法制培训要突出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特别是执法程序规定;业务培训要突出“一所一队一窗口”及民警本职岗位工作,按照“三懂五会”的要求开展岗位业务培训,使每个民警都懂交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懂交通管理基本知识,懂公安工作基本业务,会疏导指挥交通,会查处违法行为,会快速处理事故,会使用执法装备,会开展群众工作。

        七是要健全日常培训机制。在实行民警自学与集中训练相结合的同时,对业务性较强以及新的规章要组织专门培训,日常性业务工作每周集中训练不少于两课时。基层交通管理部门在工作量大、交通管理任务重的情况下,更应合理安排时间,要采取利用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训练和自训相结合的方式,使教育训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总队、支队应根据出台的新规章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基层交通民警进行专门培训。

        八是要建立上岗培训和持证上岗机制。对新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民警和走上新工作岗位的民警,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门培训,增强其从事交通管理业务的适应性。对各岗位的民警,定期进行法律素质和岗位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上岗证,考核不及格或不达标的,不准上岗,实行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确保民警的业务水平和交通管理效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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