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防部队如何全面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当前,社会正处于深化改革、经济迅猛发展和社会矛盾凸显的高发时期,消防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同时,人民群众对公安消防部门的新期待、新要求更高、执法难度也随之加大。因此,要做好新时期公安消防工作,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公安消防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这三个事关公安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以推进公安消防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支撑。而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广大消防官兵必须在感情上同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满腔热情地做好消防工作和群众工作,通过发挥公安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社会消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把公安消防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树立公安消防部队“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一、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和谐警民关系的内涵 和谐警民关系是针对不和谐警民关系提出来的。什么是和谐警民关系?通俗点讲就是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展开说,就是消防官兵热爱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爱护消防官兵,理解消防官兵,支持消防官兵。这是一种双向的良性互动关系,是警民双方共同追求的一种美好、和谐的境界。正是在实现这种境界的过程中,双方各自获得了一种鼓舞和追求的动力,从而也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联系到我们公安消防部队,和谐警民关系就是消防官兵在执行任务中与人民群众之间基于法律所形成的一种水乳交融、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关系。 二、当前消防部队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少数消防干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伤害了群众感情。公安消防部门是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执法是基本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执法干部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法治理念树得不牢,执法思想和态度不端正,执法不严、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个别干部徇私枉法、执法犯法。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败坏了公安消防部队形象,冷了群众的心。究其原因,是法治理念树得不牢,执法思想和态度不端正。 (二)一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疏远了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警民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对群众感情问题,执法干部对群众的真实感情必须建立在强烈的宗旨意识之上。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门大力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改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问题。有的群众反映有的执法干部宗旨观念淡化,特权思想严重,在心理上、行为上与群众不平等,对群众没有真实感情;有的干部责任心不强,为避免与群众正面接触或冲突,对群众报案、求助推诿冷漠,敷衍塞责。究其原因,是没有端正对服务对象的根本态度,宗旨观念淡化所致。 (三)警民沟通渠道和机制与和谐社会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和谐”意味着人人都有话语权,如今,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在畅通沟通渠道、完善沟通机制上花足了功夫,下了大力气。比如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满意度评价、上访接待等。消防部门也不例外,而且近几年工作措施、力度还不断加大,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我们通过这些渠道也及时处理了一些违法乱纪的案件,制止了损害警民和谐关系的乱作为,听取了人民群众对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集群众所长、补己所短,有力促进了消防工作。但是,由于管辖区域大、警力缺编等种种因素,一些措施往往难以落到实处,一些执法人员对走访社区民众存在畏难情绪,出现了群众的呼声听不到,群众的疾苦了解不深的现象。 (四)消防为民服务领域在具体实践中尚存不和谐因素。从执法实践看,消防行政审批、建设验收、自由裁量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的执法随意性较大,相关程序和规范有待完善,执法公信力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执法简单化,程序复杂化,态度冷硬横推,执法执勤中存在不严、不公、不廉的问题,导致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执勤产生抵触情绪。从队伍建设看,个别基层单位从严治警能力不强,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在与地方群众接触交往的过程中,时有一些违规、违纪或滋生矛盾的事件发生,伤害群众感情,败坏部队形象。另外,由于受历史“欠账”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经费投入不足已成为消防事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极少数基层单位为弥补消防业务经费不足,乱拉赞助、乱摊派,严重影响了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从警务勤务看,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一些地方消防部队参与非警务活动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不仅挤占了有限的警务资源,加剧了警力不足的矛盾,而且损害了消防部队的形象,成为影响警民关系的重要因素。 三、如何加强和改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对策探讨 (一)积极强化内部建设。一是加强教育。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大力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在全体官兵中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以及“坚定信念、铸牢警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官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在官兵中牢固树立人民消防为人民的根本宗旨意识,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增强全体消防官兵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制意识及和谐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全体消防官兵的思想高度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做党的事业的忠诚者,努力践行“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事实证明,要维护社会消防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一刻也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因此,要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切实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要围绕官兵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查摆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特别是要认真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执法问题等方面入手,认真整改,使官兵牢固树立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亲民消防”理念,真正把人民满意作为公安消防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作为衡量业绩优劣、事业成败的根本尺度。做到罚款罚得百姓服气,让百姓真正感到整改是为百姓安全着想,而不是变整改整人,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亲民消防”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变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应当看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经受的考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峻。因此,消防官兵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学习,严于律已、防微杜渐,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以工作树形象,以实绩检验“亲民消防”建设。坚持廉洁自律、公正无私、勤政为民,力减形式主义,要在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体制和机制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要关心群众生活疾苦,在既坚持原则,又维护群众利益之间寻找最佳方案解决问题,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上心”,通过开展走街串巷、民意调查、现场办公等活动,大力实施社区志愿消防员消防警务战略,依靠群众做好消防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真正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二)真抓实干。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关键在于真抓实干。只有在深入实践和认真落实的过程中,我们的认识才能跟上实践发展的要求,从而进一步强化“亲民消防”理念,增强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只有真抓实干,才能解决公安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近年来,长期制约和影响公安消防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性、瓶颈性等问题虽然得到了一些解决,但是在消防监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只有通过扎扎实实的具体工作,把管理和服务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践中,才能破解制约和影响公安消防工作发展的种种困惑和难题,不断把公安消防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只有真抓实干,不断从强化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上下功夫,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才能树立人民消防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只有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上下功夫,才能解决公安消防工作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问题;只有不断从公安消防行政管理上下功夫,突出服务主题,注重服务质量,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便人民群众,才能使人民群众满意;只有不断在执法为民上下功夫,在执法办案中依靠群众、尊重群众,认真整改侵害群众利益的执法问题,才能全力维护群众的利益;只有不断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上下功夫,研究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技巧,才能知群众心理、讲群众话、办群众事,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群众满意。 (三)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一方面,要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中引入柔性执法理念,推行口头和书面警告的“劝告式”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为主”的方针,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内从宽或不予处罚。要针对“违反消防法”案件大幅增多的情况,加大排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要提升执法效果。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把“人民群众最亲、火灾隐患最怕”作为广大消防官兵的不懈追求,把打击消防违法与尊重群众利益真正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有效结合起来,把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审视自己的工作,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随意执法的空间,从一点一滴、日常养成做起,从应知应会的岗位技能练起,树立公安消防干警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 (四)大力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执法服务的价值取向上,要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要实现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观念转变。过去我们虽然一直强调为人民服务,但在执法观念上,总认为公安消防执法与消防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计划经济时代的警民关系,官民色彩浓厚,体现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我讲你听”,“我管你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为强调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公安消防部门既要打击消防违法犯罪更要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既要依法管理更要高效服务,否则就不符合建设现代法治消防和服务型消防的要求。因此,公安消防必须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执法服务的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对于公安消防部门来说,首先要充分履行职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其次,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从思想上摆正位置,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变为亲民为民的服务者,依法行政而不是依权力管理,以实际行动热情服务而不是只在口头上讲为人民服务,新型的警民关系才有可能建立。 (五)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帮其所难”。加强“亲民消防”建设,就是要求公安消防官兵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把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消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持之以恒地抓好“五条禁令”、“四个严禁”等从严治警措施的落实,对害群之马要有壮士断腕之心,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扶正祛邪,取信于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中时刻装着群众,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做群众的贴心人,努力把公安消防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尊重群众而不漠视群众,无私奉献而不与民争利,高度负责、全心全意而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要时刻注意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尊重群众的创造、集中群众的智慧、凝聚群众的力量,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多年来的执法实践表明,公安消防部门无论在执法还是在服务中,离以上要求还有些差距。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增强执法和服务本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积极开展警民相约活动。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消防工作点多面广,日益复杂,防火形势日益严峻。要构建新型警民关系,就必须构建一个警民联系的平台。因此,一方面,公安消防部门可以借多种形式队伍驻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这个平台,加强培训,充分发挥其作用,构筑好“前线平台”。其次,要采取相约办公、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八一”警民联谊会、“119消防宣传日”、现场办公和行政服务大厅接件等形式,努力构建警民和谐大平台。 (七)努力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解决自身问题,维护切身利益进行诉求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要构建新型警民关系,必须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一要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案件。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来队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尤其是单位军政主官要落实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之经常化。坚持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在开门接访中了解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发现有越级上访苗头的,责任单位领导主动约访信访当事人,加强沟通与交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以真心消除戒心,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进而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公安消防工作中来。二要坚持带案下访,定期召开信访工作分析会,研究信访工作形势,评估、剖析带有共性的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意见和改进措施。强化对疑难信访案件的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三要坚持定期回访,把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理念引入公安消防信访工作,坚持落实信访回访制度,力求通过回访做到办结一件,满意一片,追求信访工作社会效果最大化。坚持情法并用,以情感人,换位思考,加强沟通,变信访为劝访,缓解对立情绪,达到停访息诉,促进案结事了。四要明确责任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查办、督办、结案、复查及反馈制度。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应当查清事实、妥善处理,对于非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移交。要把信访渠道看作是公民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个合理诉求渠道,通过有效的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从而把矛盾化解在上访阶段,实现警民关系和谐。 (八)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改进动态环境下的消防工作,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然会促进警民关系的融洽,这正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之基,社会安宁之本。要紧密结合执法实践,充分运用发生在队伍内部、发生在消防官兵身边的活生生的正反面典型,以先进典型引路,端正执法态度、强化执法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推行公开承诺、一站式审批、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群众欢迎的工作措施,让群众感到方便快捷。该下放的权力一定要下放,该删减的环节一定要删减,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更多更好的服务。“人民消防为人民”。全体消防官兵只有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摆正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谋人民群众之所需、做人民群众之所盼,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构建和谐的新型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