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院文秘工作
我在*从事文秘工作已近五年。我是中文系毕业的,并非法律专业。从事*工作,是因为在上大学时,喜欢上了为期只有一年的法律基础课,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喜爱刑法、民法。毕业后,我从事其他职业,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心中对法律的热爱之情丝毫未减。恰逢全省公务员招录,*需要*名文秘。征求了家里人的意见,我毅然报考,用闲暇时间学习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法律基础知识,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苦学了一个多月,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岗位。
*并不像我之前想象的只有严肃认真的检察官,各种刑事案件卷宗,冷冰冰没有温情,事实上,领导和同事们都很和善,耐心、热情地带领、帮助我一点点接触、熟悉工作,我的工作从生疏一步步走上正轨。按照国家规定,要担任检察官、法官、律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当时院里为了鼓励需要通过考试的干警,特别出台了规定,给予参加考试的干警*个月的学习时间,考试通过还有奖励,没有法律职务的将被尽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当时如此大程度的鼓励措施只有我们院施行,科室领导和同事也大力支持我参加考试,分担我的工作,全力保证我的学习时间。经过*次考试,我终于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于次年*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 *的工作专业性很强,而且,由于法律不断更新,每个人时时都处于学习状态,不断了解、掌握新的法律规定。由于*大多办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以及批准逮捕、提起国家公诉等刑事案件,办案人员的工作案头都有专业工具书以便随时查询。对于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也都极其谨慎,认真负责,秉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宗旨,力争将案子都办成精品案件。我的岗位是文秘,不需要办理案件,但我也从不敢放松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我不仅负责一部分办公室日常文秘工作,而且负责起草各种工作要点、计划、安排、报告、总结,并负责修改编发检察信息。这就要求我对于各科室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知晓相关的专业术语,懂得相关案件数据统计、分析等。虽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对我的工作有一定帮助,但没有实际办过案件,没有实践经验,对我的工作造成某种程度的掣肘。我只有勤问、勤看,了解各科室的具体工作。 由于文秘工作要求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我虽然是学中文的,对于*的公文写作,也是在科室领导的帮助下从头学起,一点点积累经验,现在也还在不断的学习中,以期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经过这几年的学习实践,我也总结了自己的经验: 一是注意内容的选择和安排。若是反映单位较短时间内的工作(如通讯、信息等),叙述一件或几件事并加以评论,则需将事情经过叙述完整并加以简洁评论。若是需要反映单位较长时间的工作状况(如总结、报告等),可写的内容很多,应按照先重要后次要、先独特后一般、先政治后其他的顺序写作。当然不是任何一篇公文都要提政治口号,提多了显得文章很虚,没有实际内容,此为大忌。若文中要提到领导,则应按照领导职级大小和所起的作用顺序列出,也可视情况用“等”字省略。要反复推敲各部分的关系、组成、顺序,适时调整。 二是注意口头语和书面语的应用。公文写作应尽量少用口头语,口头语的应用应有“画龙点睛”之感,否则宁可不用。公文有很强的应用性,文学色彩要少。引用古诗词和名人名言需应时应景,使文章出彩。初写公文,保险起见,只用书面语平实、严谨的写作即可。例如,单位的计划、安排、要点、工作部署、活动实施方案、总结、汇报等应尽可能不用口头语,言简意赅,就连“的”字都尽可能少用,标点符号更是需要推敲。而某些领导讲话,为突出讲话目的和文中蕴含的领导的情感,可适当运用口头语。 三是注意数字在文中的应用。数字的列举应能说明某一问题(如对比、比较等),不能单纯罗列。应视公文内容和阅读对象考虑列举什么数字、列举多少、如何列举。数字前后文应有叙述和评价文字,突出列举数字的目的。 四是注意平时积累。平时应多看新闻和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对国家最新动态(主要是政治、经济、社会方面)和工作中的经验之谈要了然于心,公文写作要“与时俱进”,年年都有新提法。对好文章要分析其独到之处,需要写同类型公文时可以仿写。多看看单位的公文,了解单位公文写作类型。自己写的公文被领导改过,要注意领导改了什么,了解领导的偏好。公文写作是为单位、为领导,而不是为自己,要从领导立场出发看问题,顺其心意进行写作,自己绝对不能特立独行。 五是养成先列提纲的好习惯。写作之前,应先列出提纲,再填写内容。列提纲比填内容更重要。初写公文,最好将自己列的提纲反复推敲,因自己的错误自己难以发现,需要请人指点。长此磨练下去,可学会打腹稿,做到“胸有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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