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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队伍工作作风问题及治理对策思考

    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在*县公安队伍中,有一些同志,面对维稳和治安管理的严峻形势,面对其他县区你追我赶的势头,你热他不热,你急他不急,你忙他不忙,你干他不干,形同局外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以这样说,公安民警作风纪律建设再不加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要求就会成为空话,“平安*”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两提升的目标也会成为纸上谈兵、空中楼阁。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痛下决心,采取坚决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

        一、当前公安队伍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懒”,不思进取。部分民警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熟悉业务和法律法规,没有与时俱进思想,不接受、不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特权思想严重,公仆意识淡薄,对群众态度不是很诚恳,好摆架子,与群众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且无所作为,乐当“太平官”,在岗位上不是“干”,而是“混”,守摊子,混日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二是“傲”,不讲学习。部分民警自以为是,不及时“充电”,主动开展学习的意识不强,特别是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更多的是忙于日常工作,忽视学习;缺乏“钻”劲,知识面狭窄,忽视能力与素养的锤炼,不注重知识积累更新,对公安业务工作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业务知识更新不快,信息化应用能力较弱,理论修养和知识修养水平低,难以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和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是“推”,不敢担责。少数民警遇到矛盾绕着走,怕担担子,怕有风险,不求有功,只求无过,有些基层单位和民警对人民群众的求助、报警等态度冷漠,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有的仍在互相踢“皮球”,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护。有的民警接待群众时言行不规范,甚至言语粗暴,态度蛮横,伤害了群众感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四是“浮”,不肯实干。有的民警喜攀比,不比工作比享受,比车子、比位子、比票子。有的民警不在实干上下功夫,说功比练功好,唱功比做功强,讲道理头头是道,就是不行动,讲思路一套一套,就是不落实,讲纪律一条一条,就是不执行。“领导强调抓一下,出了问题紧一下,形势好了松一下”的一阵风现象普遍存在。

        五是“散”,警令不畅。部分民警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一些民警习惯养成不好,缺乏纪律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不严,拖沓懒散,精神状态不佳;个别单位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不严、管理松懈;少数民警上下班不按时,工作不负责任,甚至视纪律为无物,特别是每次应急处突备勤指令发出后,部分民警不把指令当回事,不按指令要求迅速集结,执行力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十分淡薄。

        二、产生公安队伍作风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学习氛围不浓。一是重事务轻学习。民警放下工作后,忙于社交应酬,忙于家庭事务,忙于人脉关系的建立与发展,建立学习型机关更多停留在文件中、领导讲话稿里,缺乏实际操作体系和机制。二是重形式轻实质。由于考核监督机制缺位,学习培训中形式主义较为突出,学习培训的实际成效不大。三是重计划轻落实。没有形成切实有效的学习机制,在学习型公安机关建设中,重视计划布署,忽视考核落实,印在纸上的多,实际落实的少,有的弄虚作假,应付检查。

        (二)执法理念错位。部分民警背离了执法为民的宗旨,口头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实际上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玩弄特权,把执法当成执罚,为钱办案,为小集团利益办案,看重办案的经济效果,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视监督制度如同虚设,不愿意把自己的执法活动置于阳光之下,执法透明度不高。

        (三)特权思想严重。少数民警自以为在公安岗位上工作高人一等,把神圣的执法岗位当作自己的特权。有的民警自认为了不起,优越感十足,摆衙门作风,以官老爷自居,老百姓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的民警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参与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与民争利。少数民警喜欢和不三不四的人搅成一团,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一有风吹草动,为他们通风报信。有的民警开霸王车,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乱停、乱靠、闯红灯、压双黄线,甚至逆向行驶。

        (四)监督措施乏力。上级监督太远,蜻蜓点水,触不到底,远水解不了近渴;同级监督太软,督而不办,办而不力,流于形式,发挥不了教育和震慑作用;下级监督太难,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些方面还无法监督。到最后就只有一种监督,就是自我监督,而自我监督完全看各人的理性素养,因此自我监督往往是靠不住的。

        三、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学习,确保队伍与时俱进。

        针对公安队伍学习氛围不浓,学习计划未落实,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全县公安机关要下大力气改变现状,完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既是公安民警个人发展、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更是提升履职能力、主动应对挑战的政治和社会责任。要从被动“要我学”,到“我要学”,从“学会”到“会学”,真正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二要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学习不是仅仅为了谋生,而是公安民警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要把学习当作一项必不可少的日常工作,当作工作、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来对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的不同,提出相应的学习要求,使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学习来实现工作创新。三要树立“学习即生活,生活即学习”的理念。立足经常性和制度化的学习教育,使每名公安民警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自觉追求、一种干事创业境界,成为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提升本领、驾驭全局的基本需求,从而切实提高民警的自身能力,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通过学习的深化,使每个公安民警都成为转变作风的示范员、每个岗位都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岗。

        (二)注重严管,确保队伍管理规范。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主线,坚决执行公安部“十条规定”、省委“四要十不准”和市局“八个严禁”以及相关的纪律规定,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民警“大走访”、“开门评警”、“联动接访”、“案件评查”等活动,毫不动摇的坚持从严治警方针,深入抓好“警务公开”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顿领导作风,重点解决空话大话多,照抄照搬多、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少的问题。着力整顿机关作风,重点解决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着力整顿办案作风,重点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着力整顿办公作风,重点解决自由散漫、风纪不整,长期不上班、出勤不出力的问题。着力整顿办事作风,重点解决办事拖拉、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的问题。本着“严管就是厚爱”、“宁愿听民警的骂声,也不愿将来听到民警的哭声”的理念,加大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队伍纯洁,不断提高民警的执行力、落实力和战斗力。

        (三)注重倡廉,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一要注重廉政文化建设。要积极推动公安廉政文化进机关、所、队等活动;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只有扎实推进公安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用健康、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筑牢公安机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思想道德底线,才能不断遏制和挤压各种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生存空间,才能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真正形成“人人思廉,全警助廉”的公安廉政建设新格局。二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借鉴各地公安机关先进经验,结合本局实际,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单位和全体公安民警要通过动员学习,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制作风险防控流程图,查找出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风险点,逐一制定出防控措施,清理整合相关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三要加强廉政勤政监督。继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监督。要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违反《廉政准则》规定,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严肃处理。要继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组织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等。同时,要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敢于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依法办事,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坚持从易发多发违法违纪的岗位和环节部位抓起,从源头上建立起防范公安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求各单位领导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带头改进“四风”,远离“酒局”、“牌局”,自觉维护领导干部良好形象,带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注重实干,确保队伍健康发展。

        立足本职岗位,把真抓实干体现在求真务实上,多干打基础的工作,多做管长远的事情。重实绩、办实事、讲实话、求实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拥护。坚持善谋大事,善于从全局的高度,谋划推动工作。坚持乐办小事,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问题,坚持换位思考,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主动办、积极办、认真办。坚持多办实事,忠诚践行“公安民警核心价值观”,培树公安民警职业精神,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不推诿,不讲理由,无条件受理。对非职责范围内工作,热情接待,及时移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常办好事,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办好事贯彻始终,形成常态化,做群众的贴心人,着力提高警民亲和力。坚持从优待警,激发队伍活力。特别是在备受关注的用人问题上要坚持“公开、公正、任人唯贤”的原则,真正落实“让吃苦的人吃香、实干的人实惠、有为的人有位”,切实唤醒队伍,焕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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