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在*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入推进警务工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年*月份,我局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彦利任组长,政委王建波任副组长,各党委成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抽调*位民警专职负责具体协调、督促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治处、纪委、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设立了兼职信息员,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各责任部门及人员。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心部署,稳步推进,确保了我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目标任务明确,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力。
(一)扎实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面主动公开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法律依据、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指南、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认真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年,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自查活动,着重从工作机制、信息审批、网络发布等方面开展自查,重点检查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建立、工作机制是否健全、信息审查是否严格、信息发布是否符合流程等内容。通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和互联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安全。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具有代表意义且热心社会公益的警风警纪监督员,监督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等,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公开监督网络。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年,我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作用,积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信息及时鲜活。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公安局互联网站、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安微博、QQ群等媒介公开发布我局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事)件、行政许可事项、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等警务信息。
全年在《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河北电视台、石家庄电视台、*电视台、新浪网、搜狐网、长城网等主流媒体共刊播、登载报道***篇(条),接待媒体采访**余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更新内设机构及人员变动信息**余条,更新修改行政许可事项**余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余条。通过展示公安工作成效、宣传公安民警先进事迹,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树立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了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接受咨询情况。
我局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公安信息查询、咨询平台,满足社会对公安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咨询约****余人次,其中网站咨询***余人次,电话咨询***人次、电子邮件及QQ在线咨询***人次、微博咨询约***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等方面。所有信息均按要求在答复时限做到了***%回复办结,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在沟通群众、服务群众方面有了很大进步,逐步走向了规范化。但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工作的保密性,信息公开工作不能满足所有群众的需求。此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个别科所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年,我局将按照各级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效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推行网上电子审批、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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