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年,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干部清正、队伍清廉、执法清明”的目标,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紧扣“***”工作主线,找准结合点、着力点,严明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健全惩防体系,努力推进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廉洁警队建设,为“***”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分层分类宣讲、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征文等形式,坚持领导带头学、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引导广大民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广大党员民警都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守住“三个绝不允许”和“五个不允许”的政治纪律底线,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加强对重大警务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工作主线,继续运用网上监督、效能监察、现场督察、审计调查、专项督办等方法,加强对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落到实处,确保公安队伍政令警令畅通。
二、转变工作作风
*.严格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新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厅、市局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新规定,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逐级建立市局党委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抓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创新服务举措,提升管理效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深入推进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积极依托公安互联网,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双争双评”活动,负责、推动公安内部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树先进典型,创特色品牌。
三、深化宣传教育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警营文化建设,融入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积极搭建平台,丰富活动载体,提高警营廉政文化活动的开放度和民警的参与度。广泛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所队、进家庭“清风行动”,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贯穿民警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引导广大民警增强廉洁从警意识,自觉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结合队伍实际,组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专题讲座、上廉政党课、制作宣传板报、召开案件剖析讨论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示教育活动。年底前,拍摄制作*部警示教育片;建好警示教育基地,力争市、县均建成*处廉政教育基地。
四、坚决查办案件
*.严格查办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纪律条令》赋予的职责,市、县两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年内至少查办*起以上案件。县级公安机关要建设标准化谈话室,确保执法安全。
*.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督办力度。积极主动参与涉警舆情的调查处理,坚持对信访投诉举报每日一报告、每周一研判、每月一汇报、每半年一分析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建设*****举报电话和民警违法违纪互联网举报平台,整合望海楼论坛、行风政风、效能投诉热线平台。
五、开展专项治理
**.继续加强纠风治乱工作。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整合工作,建立健全整合后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三五整改行动”,努力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治安、执法、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取保候审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乱办取保候审手续、保而不侦以及保证金管理混乱等问题,倒查取保候审过程中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继续深化、巩固、拓展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指导、规范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抓整改、抓落实、抓制度完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六、严格落实责任
**.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级落实部门、单位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对履职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市区公安机关全面建立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和完善党委(党组)讨论重大问题、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抽查核实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转任、轮岗交流或提拔使用的,须按规定进行审计。
七、推进机制创新
**.制定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基础上,按照上级即将出台的《****—****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具有泰州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加强分类指导,注意系统构建,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全面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凡是不涉密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等事项,都应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取信于民警和群众;要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要深化执法公开,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告知服务,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引导和督促基层所队围绕创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社区群众,密切警民关系,切实把创建活动与整改突出问题、推进廉政建设、促进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创建活动效果。年内命名一批省、市级示范单位。
**.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部署,紧紧依托江苏公安大平台,根据省厅研发的信息系统,加快我市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分析预警、查案执纪”网上办理,提高监督的适时性和有效性。
八、加强纪检监督部门建设
**.加强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部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规范县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机构设置,明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级别。制定出台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任免必须征求上级公安机关纪委意见制度,建立纪委书记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全委会)述职制度。落实公安纪检监督干部提拔任用只在纪检监督部门内部推荐,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制度。推行纪检监督部门人员上挂下派和对口交流锻炼制度。认真贯彻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加强纪检、督察、审计工作的意见,健全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机构,选好配强纪检监督干部。
**.加强纪检监督干部纪律建设。加强纪检监督队伍管理,建立纪检监督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和岗位责任体系,健全纪检监督部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纪检监督干部在职培训,严格落实纪检监督干部“四个不准”、“四大纪律”,树立纪检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加强公安现役纪检监察工作。以公安部、省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与公安现役部队特点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排查和权力运行防控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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