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14年度法制工作计划
****年公安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为契机,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推进“阳光执法”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督效能建设,着力构建“又多又好”的执法办案体系,努力实现保障实时化、执法公开化、监督常态化、管理精细化和队伍正规化的目标,确保我局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一、大力推进“阳光执法”,着力提升执法公开化水平 (一)提升执法公开效率。建立、完善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系统,重点推进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工作,公开群众最关注的立案、破案、强制措施、鉴定以及办案进度、查处结果等关键环节,实现警务信息随时可申请、可查询、可定格、可复制,提升执法公开效率和质量。 (二)推开说理性执法。在执法全过程推开说理性执法,建立“九项必说理”制度,即接处警必说理、现场检查必说理、调查询问必说理、采取强制措施必说理、通知家属必说理、执法告知必说理、法律文书必说理、送达文书必说理、执行处罚必说理。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拓展“阳光执法”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功能,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公开复议、公开查处、公开查询以及说理性执法等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降温减压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固化工作成果。对照《全市公安机关阳光执法工作推进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督导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确保“阳光执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大力推进“又多又好”执法办案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五)健全执法办案积分制。建立健全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科学设定办案的数量分和质量分,对各办案单位和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实行积分制管理,并作为民警工作绩效考核评定的一个重要依据。 (六) 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益。配合维权机构进一步完善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对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案件的打击处理力度,及时为被侵权民警提供法律帮助,保护民警办案积极性。 三、大力推进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民警执法素质 (七)积极开展执法主体素质教育培训。结合“六五”普法活动,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重点,开展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的执法主体素质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提升民警执法能力。 (八)认真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认证制度。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基本级、中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争取符合条件的民警都参加公安部、省厅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活动,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九)支持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继续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习进度,力争有更多的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培养一批专业的公安法律人才。 四、大力推进执法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 (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以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重点,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性法律适用意见,出台有关配套制度,强化与检法等政法各部门的联系协调,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五、大力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着力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十一)强化日常执法监督。采用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大日常考评力度,优化民警执法行为日常养成。继续加强对办案区的监管,强化科所队长案件审核责任,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十二)规范案件点评制度。把案件点评制度作为强化日常执法监督的重要载体,把办案质量高、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案件编制成例指导执法实践,并进一步规范对劣质案件的剖析点评,提高点评质量。 (十三)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对案件审核、涉法信访等途径发现的劣质案件,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进行通报点评直至下发纠正违法建议书,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进一步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十四)强化办案区监管。以落实《办案区制度》为重点,采用突击检查、视频巡查等多种办法加强对办案区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体外循环和办案不规范等现象。 七、大力推进法制部门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法制工作水平 (十五)加强法制队伍能力建设。以贯彻执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大力加强法制部门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法制部门辅助决策能力、执法管理能力、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法制队伍正规化水平。(十六)提高法制队伍自身素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建工作,继续深化法律业务学习,深入开展“四警”活动,严格落实廉洁从警各项规定,不断增强法制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