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案件网上办理的几点思考(二)
网上办案就是运用信息技术,依托公安专网,将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网上受案、审批、监督和考评,以及案件资料的统计分析、综合查询、辅助决策。它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也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应用网上办案可以大大提高办案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网上办案分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我今天主要谈一下网上办理治安案件的几点思考:
一、治安案件网上办理的优势
(一)降低办案成本。公安机关的办案资源是有限的,许多地方由于财政的困难,导致公安机关的办案资源不足。推行网上办案在很大程度上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例如,网上办案实现了法律文书制作的计算机化、自动化,一式多份的法律文书不用重复制作,降低了法律文书制作的时间和成本;异地远程审批只需一名民警坐在办公室里,上网操作几分钟就能完成,将许多民警从传统的奔波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提高执法质量。网上办案可以规范办案程序,借助计算机技术对办案程序实施自动化控制,堵住不按程序办案的通道。网上办案为实现实时监督创造了条件。法制部门可以随时对任意一起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把许多执法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消化在办案过程之中,既可以有效防止程序违法,又能够大量减少量裁不当。推行网上办案可提高治安行政执法质量。“走后门”现象是导致治安行政执法质量不高的根源之一。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篡改证据材料,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推行网上办案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了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固化。在网上办案的条件下,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一旦形成,办案人员再也无法修改。如果想要修改,不仅需要相关领导审批,而且必须经过技术部门的处理,即使技术部门处理了,系统也会留痕,这就保证了办案质量。
(三)为实现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奠定了基础。在当今时代,信息已经与物资和能量一起,构成了现代社会资源体系的三大支柱,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因素。同样,信息也是公安工作离不开的重要战略资源。推行网上办案的战略意义在于,把办案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原始信息,真实、鲜活、完整地沉淀下来,汇入各种数据库,储备大量的信息资源,并充分利用信息可复制的特点,为今后的查询、统计、研判服务,从而为实现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提供可能。在网上办案过程中,生成了案件基本信息、报警人信息、嫌疑人信息、办案人信息等等,这些信息都被分门别类地储存到了数据库中,可供民警随时查阅调取。而且,只要是公安信息网覆盖的地方,就可以便捷地查阅调取。
二、治安案件网上办理的不足
(一)难学,计算机知识差的很难弄懂。现在运行的程序给人一种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感觉,网上办案应注重实际,要和实际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要让大多数的民警容易掌握,实用为原则,这样才能体现出网上办案的先进性。可现实中的网上办案程序有待改进,因为有些步骤需来回反复几次,本来民警的文化素质就参差不齐,来回几步就转蒙了,有的计算机水平比较低,学起来很吃力,有的干脆就不学了。为此要发明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来弥补这种缺陷,才能真正应用于实践。
(二)上级领导不能很好的对办案过程进行监督。因为材料不能很好的反映出办案过程。要是按现在的网上办案程序办理案件,领导看到的都是没经过违法嫌疑人签字确认的文书,这在审批时就很难确定是真是假,嫌疑人没到场都可以把整个案件办理完。如要是网上、手工卷同时办理,就出现有些工作重复劳动,比没网上办案时还费功、费时,得不偿失。
(三)费时,有的地方不实用。重复登记的信息很多,网上办理一起案件,需要很多时间,影响了办案的速度。如:传唤审批,派出所都是一个办公楼,有时办案民警和领导就是一个办公室,没必要网上审批,不如直接放到领导办公桌上签字快呢。这就需要在设计软件时,要考虑到这一点。网上审批行,同时手工卷的东西也能很快的加入到网上去,这样才实用。现在运行的网络,有时跳步不行,只能按步骤走。这就给实际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影响到网上办案的实用性。
(四)现在网上办案实际应用得很少,成了摆设和应付上级领导检查的工具,有悖设计的初衷。现在市级城市110和案件信息来源接轨,110的接警直接过滤到报警信息上,警情就必须在网上处理,也只是处理警情,并没真正网上办案。可各县(市)的警情还没和110接轨,现在基本上是手工卷为主,网上办案停止应用。只是考核、上级检查时用来考核一下。根本没有起到网上办案应起的作用(最起码朝阳市是这样)。
(五)案件纯网上办理只是理想化的想法,不切合实际。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查案是一个千变万化的过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在里边,这就需要网上材料、手工材料同时存在才行。要求文书都必须是微机打印的,这就有不切合实际的地方,因为有些文书需要在现场制作,不可能随身带着微机。要求文书必须微机打印,这在实际工作中就得作假。对案件查处不利。如:案件现场笔录,只有在现场有见证人签字才能生效,如果要求微机打印,见证人有时在现场都不配合工作,你让他来派出所,人家就更不来了,影响办案速度和效果。
(六)现在运行的网上办案软件不如原来派宗系统网上办案的软件好用。原来的软件,立案后,就可以以添加附件的形式把其他证据材料添加上去。手工卷可以很快添加到程序上去,也能及时反应办案的全过程,更便于领导监督,现在的软件不行。得按步骤来,不许跳步,费功、费时。再设计软件时应邀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民警参加,这样才能使软件的应用更贴近实际,符合实战要求。让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民警参加,能提出切合实际的方案,这样才能有利于网上办案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三、治安案件网上办理的几点建议
(一)设计一套简便易行的程序,使大多数的民警经过学习,都能很快的掌握,并且熟练的应用。在设计程序时应邀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参加意见,使程序更切合实际。如:可以设计成像实际的案卷一样的样式,点击鼠标就可以翻页,需要什么材料,可以很快从目录中查询到,直接填写,让人一看就明了。报到领导那也是以这种方式上报,领导一看就清楚。省功、省时。可以快速办理案件。
(二)设计程序时,设计成手工材料可以很容易的以添加附件的形式添加到案卷里去,网上材料,手工材料哪一个快,哪一个更能证明案件的真相,就用哪一个材料。只要能把案件的事实最大程度的反映出来就行。尽量用微机制作材料。但没必要片面的要求材料都必须是微机打印的,只要材料符合标准卷的要求就行,给人一种事实清楚、案卷整洁的感觉就可以。如:所里审批的传唤证等法律手续手工批完,添加到案卷中就可以。没必要非得网上审批。
(三)网上办案的信息等登记切忌重复,现在运行的程序有的信息登记一次了,到下一个程序还得登记,而且还是必录项。这就造成了信息重复登记。一样的信息登记一次就可以。没必要重复登记。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四)上级领导要想很好的监督下级办案,还得注重培养民警自觉严格执法的觉悟。没必要非想都通过网上来监督,因为人是活的,网络是由人来控制的。在不影响网上办案的情况下是可以的通过网上监督的,也是必要的。但现在是有些程序的监督作用已经超过了注重速度和质量的程度。影响了网上办案的应用。现实工作中民警要想欺骗上级还是有法的。如:要想欺骗上级领导的话,直接把案件搞成是假警就可以了。领导什么也看不出来。这就需要在教育民警上,或是其他方面下功夫,在程序上做文章,有时得不偿失。
以上是本人在治安案件网上办理实际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可能有不对和片面之处,希望有这方面兴趣的同志给予批评指正。以供大家共同学习,把网上办案的工作搞上去。真正为我们公安工作服务,起到网上办案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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