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基层公安机关如何贯彻群众路线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县公安局党委要求全局上下重温毛选《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重要篇章,通过学习,联系实际,本人就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如何贯彻群众路线谈以下拙见: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是指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列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它是在公安工作上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树立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立党为人民大众,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特殊的私利。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习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人民警察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指明了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离开了这个宗旨,公安机关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民群众是我们衣食父母,我们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这两者的关系决不能颠倒。公安民警只有牢固地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在各项工作中虚心向群众学习,遇事同群众商量,关心群众的困难和疾苦,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诚恳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公安机关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才能杜绝要特权,谋私利,摆架子,耍威风等破坏警民关系的现象,从而自觉把贯彻群众路线,受到群众的支持和信赖。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观点要牢固
习总书记指出: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贯彻群众路线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但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群众的价值观念、金钱观念、时间观念、效益观念有了很大的变化,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研究贯彻群众路线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经验,时今当下有些民警由此而埋怨“群众落后”,在新形势下对群众路线是否适用产生怀疑,从而工作消极被动打不开局面。从认识根源或思想根源来看,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就是没有牢固树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观点,缺乏依靠群众的信心和自觉性,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牢固树立起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造社会,管理国家的主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社会稳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侦查破案,安全防范,警务活动,队伍建设都离不开人民群众。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安工作就有了强大的保障,维护稳定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基层公安工作也才能得以顺利开展。离开了人民群众,公安工作就失去了根本,没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基层民警就成了瞎子、聋子。在破案时就难以顺利地找到线索,在查处违法时就难以获取证据,在综合整治中就难以取得实效。常言道:“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人民群众在解决治安问题方面富有创造性和实践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仅仅依靠公安民警是不够的,还必须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人民群众是开发不尽、取之不竭的人力资源,是社会治安信息最广泛、最快捷、最敏感的来源,是对违法犯罪行为施加影响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是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拥护者、支持者和参与者。相信依靠民智民力维护社会治安是我国公安工作的客观要求,具有长期性的战略意义。公安机关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调动积极性,群防群治,才能更好维护社会治安,才能更好地担当职责,才能产生正能量。
严格公正执法公信力要提高
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根据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公安人员是执法人员。公安工作实际上就是执行或贯彻国家法律的活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公安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求日益增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公安队伍要经受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公安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但是也应看到公安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破坏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妨碍了群众路线的贯彻。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重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拥护我们。”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取得群众的信任,必须要抓好本职工作,即打击违法犯罪,抓好安全防范,严格公正执法,提供高效服务,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只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群众才会真正拥护和支持工作。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社会法治理念,以公正的执法态度取信于民。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社会的和谐平安要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原则要坚持
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途径就是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二者不可偏废。实行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就是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与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国梦”。公安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均要注意宣传,发动和依靠群众,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和搞好治安防范的积极性,并将广大群众的行动纳入法制的轨道,既要全党动员,全民动员,但又不搞群众运动。积极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各村、各居民小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现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形成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做到社会和谐人人有责,社会和谐人人共享。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各项专业工作、专业技术和设备建设的同时,注意学习和利用社会上各部门、各单位的现代化科学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预防、控制、发现、打击犯罪和预防控制治安事故的能力,加强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天罗地网,维护社会治安的千哨万堡。实践证明,基层治保组织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好形式。专门机关如果离开了广大群众就会耳目失灵,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事无成。反之,广大群众如果离开了专门机关就会失去骨干或者组织者而偏离方向。只有在专门机关的指导下,充分发动和组织群众,才能正确地贯彻群众路线,公安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无穷的力量,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警民联系沟通渠道要拓宽
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公安机关已经拥有了多种与群众沟通的方式,如上门接触式,下村走访式以及“爱民大走访”、“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会”“禁毒宣传日”、“案件回访”等活动,效果较好,但接触的人数有限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实现大范围、深层次的交流,在新时期需要不断完善改进,要立足社区,做好基层警务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原先不热于参加治安工作群众的宣传沟通力度,挖掘治安防范的新潜力。随着通讯手段的变化,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应用,除了上述的传统群众工作方式外,我们还应积极地通过网络开展线上沟通,通过固定电话接触,手机短信提醒问候实现交流,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开通警务博客,由民警在博客上为辖区内的网民提供防范指导和法律咨询,吸引辖区内喜欢上网的群众,用较小的投入打造一个成功的网络交流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警民之间实现无障碍交流群众可以及时从警务博客内了解到社区内最近的治安情况,民警也可以从群众的语言中获取案件线索和对公安工作的建议。特别是在公安宣传上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来发布各种警情信息,及时、主动、客观地把治安情况发布出来,做好积极的引导。在宣传过程中,切忌通篇套话、官话,或千篇一律地将民警描述成个个“高、大、全”的形象,这样易引起观众的审美疲劳,要客观公正地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展现出来,让广大群众真实地了解公安,接受公安,才能有利做好群众工作。
民警群众工作能力要增强
民警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主体,群众是否配合民警工作,民警是否有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这是能不能有效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前提。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只有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才能更好地发动,组织和依靠群众。要采取办案经验交流,业务讲授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增强民警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保证办案质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规范110接处警制度,尽量做到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查明案件情况,争取给群众满意的答复。同时要树立民警文明执法的形象,从环境卫生,警容警纪,言谈举止等各方面对民警提出明确要求,给群众第一眼的印象就是,“确实像个人民警察。”群众才会打心底敬重民警,从而方便民警开展工作,另外,要培养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艺术。特别是对刚参加工作的民警,要落实“传、帮、带”。让他们学习群众语言,了解当地居民风俗习惯,做群众工作切忌说大话,假话,空话,套话,也不能打官腔,放马后炮,要学会用谚语、俗语、歇后语等言简意疏通俗易懂的语言与群众交流,使群众感到亲切朴实,这样才能在群众中间能“说得来话,办得了事”。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的基础上,巧妙运用乡规民约、风俗习惯、道德伦理、历史典故、现实案例等群众容易接受的道理说服感化双方,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工作能力来源于实践,在于生活中的点滴积累,公安民警要用心去观察生活,对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各类矛盾进行梳理,总结应对处置该类矛盾纠纷的一般方法,步骤,原则做到处置该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努力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予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
民警群众工作绩效要考核
考核拉动是促进公安工作有效手段,针对部分民警群众工作积极性不高,效能不显的问题,落实考核,引入激励,要将群众工作考评纳入单位或个人全年整体工作绩效考核,切实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制定绩效考评细则。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和广大民警的日常工作之中,细化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要抓住民警熟悉率,见警率,满意率的关键性、结果性指标,量化考核。考核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应知应会常识,法规。民警和辖区群众双向熟知率,群众提供线索破案率,群众信息采集率及群防群治等情况,为确保落实,要建立定期考核通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和约束民警做好群众工作,注意对群众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立功受奖、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兑现奖惩,体现公平公正。对于群众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要奖励,特别优秀的可以考虑提拔重用,对确系工作不称职、失职、严重影响警民关系的要追究责任,对绩效考核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体民警和人民群众来监督,以形成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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