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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二)

    时间:2014年06月0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年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全市公安法制工作。会前,市局法制支队专题就全省公安法制工作思路座谈会、全省公安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局为了贯彻落实这两个会议精神,决定重点抓好的执法教育培训、“又多又好”执法办案体系建设、“阳光执法”推进、执法“软硬件”建设、执法监督、执法服务保障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向市局党委进行了书面汇报,市局党委均予以了认可。因此,朱维宏支队长进行的工作部署,就是根据市局党委决定的意见提出的,我都表示同意。会议还表彰了****年全市公安执法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应当说,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法制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全市公安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了全省前列,其中宁海县局和宁波港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有**个公安局被确定为****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没有受到表彰的单位努力赶超。刚才,我还代表市局党委,与各地和市局有关单位签订了今年的执法责任书,大家要按照执法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今年的各项法制工作。希望各地、各单位按照本次会议部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我一直认为,公安法制工作是公安业务与队伍建设结合最紧密的一项工作,既抓业务又抓队伍,公安工作中所有的言和行都是执法的行为和执法的言论,因此执法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必须用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来看待问题、解决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认真履职。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以培育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运用能力为核心,着力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法治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不仅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还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周年大会上也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些都对新时期领导干部如何依法行政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显示了党建设法治国家,消除“人治”的决心。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中国法治发展的主要方向,已经从“无法可依”转向如何真正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和引导,切实增强民警的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使法治思维成为民警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做到心中有法、办合法事、合法办事、权之以法。同时,要以法治思维作为民警的基本思维模式,对于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必须依法规范履职,对于明令禁止的坚决不能去做,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服务群众、管理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以机制创新为抓手,着力构建“又多又好”执法办案体系。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多次强调,“要围绕构建又多又好执法办案体系,严格规范执法,生产出足够多的合格产品”。纵深推进“又多又好”执法办案工作体系建设是今年全省公安法制工作的重点,鼓励民警“想办案”、引导民警“多办案”、激励民警“办好案”、保障民警“能办案”。但基层民警怕办案、不愿办案等现象依然存在。希望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局《关于构建“又多又好”执法办案体系的意见》要求,逐项落实好四个方面十八项具体措施,真正激发民警的办案活力。尤其要深入查找困扰“又多又好”执法办案体系构建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努力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执法办案体系。需要指出的是,余姚市局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尝试,实行了“相对集中办理刑事案件”模式,不仅提高了刑事办案质量和效率,还培养了干警的办案能力,得到了省厅、市局的高度认可,王惠敏局长在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也要求对这一做法进行试点推广。希望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市局主要执法部门积极帮助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创新完善刑事案件办理模式,在刑侦、治安、禁毒、经侦、交警等主要业务警种建立专业办案队伍或者确定相对固定办案力量,促进主要业务警种的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三、以公平正义为引领,着力提升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水平。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因此,公安机关要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让公民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每一个执法环节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继续深化“阳光执法”工作。要按照去年省厅、市局关于推进“阳光执法”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自觉地将日常执法工作置于“阳光”底下,学会在镜头下、在监控下执法。要加快推进“四公开”步骤,切实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加强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与案件倒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准确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各地和市局有关单位要针对实施过程中新出现的人员、装备、经费保障等困难,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委作好汇报,争取支持。市局各责任单位要牵好头,对执法场所办案区的音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监视居住点建设步伐。各级法制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性法律适用意见,并强化与检法等政法各部门的联系协调,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三要抓好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管理。法制部门不单单是办案的监督部门,更是整个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行为的参与者,是整个公安局的执法监督部门。因此,公安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要覆盖整个公安执法工作,做到对执法工作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督,把监督工作延伸到具体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包括执法程序、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等涉及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及时杜绝执法问题或执法过错的发生。

        四、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制部门自身建设。法制部门是整个公安执法工作和公安法制建设的组织者、规划者、协调者、监督者和推动者,地位重要,作用特殊。去年,市局本级和**个县市区局法制部门全部完成“队建制”改革,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名称改变,而是法制部门主要功能、职能定位的改变,成为直接参与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的主力军。因此,各地要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主动当好党委参谋助手,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公安法制队伍。同时,要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设立进入门槛,选调一批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强的民警充实法制干部队伍,特别是尽可能选拔具有法律专业基础、具备较高执法办案素养、能够有效监督公安执法工作的人才进入法制队伍,充分发挥法制部门法律专才集中、善于攻坚克难的专业优势,为公安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同志们,今年的公安法制工作目标已经明确。希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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