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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升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4年06月1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杜会转型时期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必然选择。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找准历史方位、顺应发展趋势,推动公安反腐倡廉工作转型升级,努力探索以人为本、创新驱动的科学反腐之路,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顺应发展趋势,以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努力方向。

        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是中纪委明确的战略课题,也是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必然选择,是深化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目标。反思这些年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教训,成功之处在于开始注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规律特点,不足在于实践步伐不够快。方法手段机制不够科学,因此,攻坚克难的关键在于把握趋势、因势利导,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 ???增强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紧迫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推动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讲话中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继续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总结和完善反腐败的战略策略,以创新的理念和思路打破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困境和僵局。要在已经形成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基本原则、战略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基本法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公安机关实际探寻规律特点,积极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扎实推动理念、制度、手段、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促进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

        二、推动转型升级,深入探索有公安特点的科学反腐之路。

        在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中,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反腐倡廉建设也需要加快转型升级。公安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化警务改革、构建现代警务机制的同时,瞄准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针对攻坚阶段的新特点、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关键,深入推进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探索有公安特点的科学反之路,努力实现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转型升级、创新突破,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廉洁警队。重点要推动实现四个“转轨”:

        (一)在思想上,由“被动反应”、“运动推进”转到“系统规划”、“主动防控” 的轨道上来。

        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惯性思维和零打碎敲的习惯做法,以启动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为契机,以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教育、权力监控、风险防范、纠风治乱、查案惩处、检查考评等“六个机制”为重点,系统设计、统筹部署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落实,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从削减腐败动机、铲除腐败条件、压缩腐败空间等多方面入手,综合运用教育。监督、惩治等措施,超前进行预防控制。坚持纠建并举,在继续采取专项治理等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推动源头治本、健全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健全制度实施机制,配套建立保证制度执行和有效发挥的手段、工具。政策、措施,提高制度的“违约成本”即违反制度而受到的惩罚、付出的代价,把制度的执行力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在体制上,由“部门推动”、“单打独斗”转到“齐抓共管”、“内外协调” 的轨道上来。

        一方面,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消除少数领导干部的认识误区,扭转依靠纪检监督部门抓反腐倡廉的局面,采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健全领导干部与部门和基层单位挂钩联系制度等措施,重点抓好党委班子除“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外的其他成员和除纪检监督部门外的其他部门的责任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增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另一方面,针对网络时代、透明社会的特点,以积极的姿态对待舆论监督、网络监督,整合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渠道,统一建立举报中心,健全完善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快速反应处置、群众诉求处理等机制,慎重稳妥地探索清廉指数测评、干部财产公开等工作,变“躲”和“怕”为“导”和“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期盼,善于借助社会监督推动“老大难” 问题解决,形成开放社会环境下内外协调、良性互动的反腐倡廉机制。

        (三)在工作方法,由“原则部署”、“平行推进” 转到“精确打击”、“精细作业”的轨道上来。

        改变过去“大呼隆”、粗放式的工作方式,注意研究不同领域、不同类别、不同地区消极腐败现象的不同特点,善于“庖丁解牛”、“对症下药”,不要“囫囵吞枣”、一味蛮干。如,治理集体腐败关键是打破权力结构固化,开展交流和回避工作效果就比较好,但对治理个体腐败而言则未必有效。要善于借鉴以“五条禁令”解决“枪酒车”问题等成功经验,围绕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一把手”监督、推进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开展制度建设廉洁性审查工作等重点方面,研究如何创新制度机制。学会惜鉴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等方法原理,围绕解决“办人情案、金钱案”、收送礼金、“用人腐败” 等重点问题,研究如何深化各项改革、强化风险防控。总之,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采取统分结合、点面结合的办法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夫键,确保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

        (四)在工作手段上,由“说教为主”、“依靠自律”转到“流程控权”、“科技限权” 的轨道上来。

        说到底,腐败就是滥用公共权力牟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反腐败关键就是要制约和监督权力。过去我们更多地强调道德教化、自我约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引导“不愿为”上,面对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新形势,特别是在权力事项繁多、权力主体分散的公安机关,还要多做让民警“不能为”、“不敢为”的工作。要在继续推进“制度管权”的同时,细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权力行使轨道,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把权力装进“笼子”里,使滥用权力成为难度极大、风险极高的事。要积极顺应运用信息化等高科技手段加强监督的发展趋势,瞄准网上全程化、立体化、精确化监督的方向,确立“大监督”理念,推动监督资源“大整合”,提升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着力解决“人盯人”。“点对点”的传统监督看不到、听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增加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技含量。要坚持走“传统+制度+科技”的“三位一体” 之路,把科技作为提升“传统”魅力、发挥“制度”威力的关键要素,以推进公安监督信 息系统建设为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网上廉政教育平台、权力监控平台、廉情监测平台、纪检作业平台,推动公安纪检监督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

        三、刹风整纪,自我净化。

        德国哲学家康德有句名言:“大海之所以伟大,除了它美丽、壮阔、坦荡外,还有一种自我净化的功能。”我们党之所以伟大,也是因为她有一种自我净化的功能,这一功能就来自我们党长期形成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的优良作风。开展刹风整纪教育实际上是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作风建设和 反腐倡廉建设上的一种具体体现,目的是加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肌体健康,保持党的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党有大海一样博大宽广的胸襟和吐故纳新的勇气,勇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敢于纠正自己的过失。回首90多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带领全国人民历经艰难险阻一路走向辉煌,就是因为党始终把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自觉追求。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生态文明体现着自然界的净化,那么党的建设中的“五位一体”则是党的自我净化的系统工程:思想建设从理想信念上强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组织建设从党员干部的源头上把握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制度建设从建章立制上规范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风建设则主要从日常行为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反腐倡廉建设从党的肌体上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在刹风整纪中,拍“苍蝇” 惩治的虽是极少数人,但教育了大多数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每个党员干部都是党的肌体上的细胞,要自觉地拿起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积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净化做起,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执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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