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四个关系”塑造窗口良好执法形象
为顺利开展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努力塑造文明、守纪、热情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大队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加强“四个关系”,进一步做好窗口民警的服务工作,有效提升交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声誉,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强执法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大队要求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之间的关系,突出提高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为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素养与效果之间的关系。大队要求执法民警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素养,掌握业务新知识,精通法律条文,掌握法律适用范围,真正做到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同时,要提升执法的艺术素养,要加强执法方式方法的修养和学习,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的艺术性,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被执法者心服诚服,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加强执法与监督之间的关系。一是完善制度监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执法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全面建立监督员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所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完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监督作用,全面实行警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以此来督促“窗口”交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四、加强效率与质量的关系。大队要求提高窗口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办事效率,对于所受理的业务要讲究时效,可以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完结,做好限时服务,以方便群众,并在做好限时服务的同时要保证服务质量,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高的效率办理相关业务,并且要保证所办理业务的准确性,不给群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确保一切工作都从群众角度出发,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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