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大队规范细化办理案件 制定“审六关 一回访”清单机制
交巡警大队领导班子结合*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及当前队伍作风纪律整顿为抓手,认真抓好落实提升“五个能力”和“四个满意”《规范执法能力和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要求;制定了办理案件的“审六关一回访”清单机制。为了有效预防杜绝办案中出现的不规范、不公正行为。制定凡大队民警不论办理行政、刑事、事故等案件时;从主办人第一时间接受案件调查开始至案件调查完毕负责把第一关。主办人接到案件后首先要制定调查提纲;按照办案规定的程序同协办人员去完成规定的调查取证、痕迹、伤情鉴定,事故责任认定、违法条款定性等程序工作并填写清单。第二关负责人把关。负责办理行政、刑事、事故案件的中队长或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对主办案人办理案件的取证材料、时限、条款认定、定性进行复核审查。第三关法制员把关。对上报的案件要详细复核把关,对案卷存在有证据材料不充分;认定、定性不准确时;法制员及时列出查补的内容及理由给予退回补查。对事实清楚、认定准确的案卷“清单”交由法制员保存。第四关大队把关。法制员对上报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建议主管局长及大队领导参加分析认定,如案件需要还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法学教授及专家参加分析论证定性。第五关队领导把关。大队领导听取主办案汇报和查看案卷后方可签字盖章。第六关分局法制部门把关。对需要办理行政、刑事拘留、提请逮捕、取保候审等案件时,由大队领导、法制员、主办案件人向分管局长、分局法制部门负责人汇报办理的案卷及法律手续。一回访由大队领导、法制员负责回访。主要对被行政、事故处罚的当事人及家属留下的电话、住址进行抽查回访了解,远的电话回访;近的入户回访。了解掌握办案民警在办案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是否存在不按照办案所规定的程序办;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错案等。从而引起当事人上访、投诉、复议;为了更好的监督预防和杜绝个别民警在办理案件时出现吃、拿、卡、要行为;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就会失去法律的公正性,有损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声誉和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好法律的尊严;才能更好的保护民警在执法办案中不犯错误,才能更好的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赞誉;只有这样规范办案才能对自己安心,叫领导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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