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认识与思考(五)
创新是发展的不懈动力,没有创新就不可能有发展。在当前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效应对新形势、破解新难题,不断推动公安事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公安机关一个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
一、深刻认识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意义 (一)是新时期公安机关自身发展的需要。事物能够不断发展进步,源于自身在发展进化过程中的不断适应与创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也不例外。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自身的发展需要一个顺应时代潮流、适应形势发展的新驱动、新平台。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便成为公安机关推进自身发展的一个新的驱动器,为公安机关的自身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驱动力。如果说,开展“三基一化”工程建设是为促进公安机关硬件建设实现质的飞跃而创设的启动平台,那么,当前加强“三项建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就是在公安机关硬件建设得到大幅度改善的前提下,努力加强软件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综合能力和水平,推进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而创设的推动平台。不管是“三基一化”工程建设,还是“三项重点工作”,都是公安机关为适应新形势、破解新难题、努力推进自身发展的的现实需要,是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表现。 (二)是新时期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当前,我国已进入“对敌斗争复杂期、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的特殊时期,维护稳定的压力越来越大,作为维稳主力军的公安机关迫切需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以更好的适应新的维稳形势。一是公安机关提高社会矛盾预警和化解能力的需要。随着改革发展和社会转型,我国利益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日趋复杂,多样化的矛盾冲突日趋激烈,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湖南吉首非法集资引发的涉稳事件,就充分说明当前经济风险向社会风险传导的趋势正在进一步加剧,仅因涉众性不规范经济行为(非法集资、民间融资、非法传销、合同诈骗、高息借贷等)所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就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形成强大冲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由此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和事件将会越来越多,这就对公安机关如何科学研判稳定形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公安机关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加以解决。二是公安机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危机处置能力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部分民众核心价值观念缺失,因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日趋拉大等原因,部分民众心理失衡,“仇富、仇官、仇警”心理日趋高涨,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情绪不断加速生成与聚合,认为社会“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对政府和公安机关不信任、不支持、不合作。这些心理失衡的人群一旦受到外界诱因的刺激,就有可能使其不满情绪集中宣泄,使直接利益冲突者和无直接利益冲突者合为一体,引发泄愤型、报复型不稳定事件。贵族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便是其最典型的表现。这就对公安机关如何提通过高执法公信力来提高群众支持率,如何通过提高危机处置能力来迅速妥善处置涉稳事件提出了新要求,需要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加以解决。三是公安机关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强化网上斗争的需要。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络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日趋增强,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已融为一体,民众利用网络范围广、速度快、影响力强的特点,通过网络进行网上监督、网上反腐,实现意见表达,参政议政,对现实政治形成强大的影响,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网络政治”。如徐州一区委书记“一夫多妻”事件、江西新余“出国考察团”事件等现实政治事件都是因被网络曝光后才得以查处的。网络政治的形成,在扩大民众政治参与和监督渠道,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也给一些敌对势力进行破坏活动带来了新的机遇,对社会稳定构成新威胁。新疆“7.5”事件就是热比亚等少数分裂分子利用网络的舆论放大功能,通过网络对广东韶关事件进行炒作、煽动,传播谣言,混淆视听,最终成功策划并导致“7.5”事件的发生。网络的迅猛发展,对公安机关如何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抵制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制造涉稳事件提出了新要求。 (三)是新形势强化社会治安管控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发期,社会治安防控形势日趋严峻,迫切需要公安机关强化管理创新,积极有效应对。一是开放型的社会环境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模式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环境由相对静态转为动态,由相对封闭转为开放,人、财、物流动速度不断加快,范围不断扩大,使不法分子活动的空间随之变大,导致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二是社会管理机制新老交替的客观现实,需要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机制创新。在当前大变革、大发展的背景下,原有的社会管理机制明显弱化,新的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还不完善,某些领域因立法滞后,使该领域的治安管理无法可依,还处于无序,甚至混乱状态,供不法分子的可趁之机增多,导致违法犯罪高发;三是违法犯罪手段和方式的发展变化迫使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手段创新。当前,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种新手段、新形式、新案型不断涌现,因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破案率不高,造成违法犯罪收益大而风险小,导致违法犯罪高发。新的社会治安形势对公安机关如何提高驾驭复杂治安局势的能力,有效实行社会治安管控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公安机关对现有的治安管理模式、机制和手段等进行创新。 二、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方向。 (一)坚持与时俱进,推进执法理念创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如果没有先进理念的指引,就不可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做到与时俱进,取得成效。长期以来,作为强力部门和专政工具的公安机关,在工作理念上,过于注重打击职能,对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的公共服务职能缺乏足够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为:在打击与防范的把握上,重打击轻防范;在惩戒与教育的把握上,重惩戒轻教育;在管理与服务的把握上,重管理轻服务;在实体与程序的把握上,重实体轻程序。这些错误的工作理念造成公安工作的评判标准偏离了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引起了导向错误,使部分民警公仆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态度恶劣,工作方式粗暴,导致一些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激化社会矛盾等现象不断发生,致使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不断下降,公安机关执法环境越来越差,工作对立面越来越多,推进工作的困难越来越大。随着“三基一化”工程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的全力推进实施,公安机关的硬件条件、经费保障等长期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已得到逐步改善,经费已不再是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首要问题。如何与时俱进,进行理念创新,做到用新理念探索新思路,用新思路制定新措施,用新措施应对新问题,实现孟建柱部长提出的“适应新形势、确立新理念,下好先手棋,掌握主动权”的工作目标,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立足实际,推进警务机制创新。科学顺畅的工作体制和高效灵活的工作机制是促进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的必要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落后的公安工作体制、机制已严重制约了当前公安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具体来讲,旧的体制、机制对公安工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队伍建设方面,警力增长缓慢,职级晋升困难,民警职业荣誉感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在维护稳定方面,信息不灵、预警不准、反应不快、指挥不顺、控制不住、处置不好;在治安防控方面,防控体系不严密、基层基础不坚实,打不准、防不住、管不好。因此,立足实际,推进公安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与国际化接轨的现代警务机制已成为公安机关有效履行职能,提升工作效能的当务之急。 (三)坚持科技强警,推进工作手段创新。长期以来,公安机关的工作手段因受思想观念、物质条件、科技水平等种种条件的限制,变革创新的力度不大,“人海战术”至今仍是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普遍运用的主要工作手段。因工作观念陈旧、手段僵化、方法单一,导致执法成本高昂,工作效率低下。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十分突出”上:一是各类刑事案件高发与刑事破案率不高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民众对公共安全日益高涨的现实需求与公安机关提供安全服务的水平不高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三是民警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与实际工作效能不高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如何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手段,以新手段化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是当前公安机关需要认真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先进工作理念的确立、科学工作机制的建立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公安机关工作手段的创新创造了必要条件。尤其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发展进步,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手段的变革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广阔的前景。 三、积极探求公安机关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一)顺应时代潮流,在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实现执法理念创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既是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也是广大民众对各级政府的强烈要求。因此,“以人为本”应是当前公安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谐发展”应成为公安工作努力追求的最高目标。要实现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创新,彻底实现从过去“以严打为纲”向当前“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根本转变,就必须借助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这个平台,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加以实现。具体来讲,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应在不断满足民众对社会平安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满足民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满足民众对公共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的具体实践中,切实感知民情、注重民意,关注民生,及时纠正错误、校对方向,不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最终达到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的目的。在执法理念创新方面,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进行了大胆的探索。近年来,该局党委准确把握时代脉搏,顺应时代潮流,及时纠正错误的理念和做法,充分利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这个工作平台,不断丰富和拓展和谐警民关系的实质内涵,在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过程中,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不断强化四种思想意识,逐步形成了四个具有鼎城公安特色的核心工作理念,即强化主业意识,树立“侦查破案大于天”的治“安”理念;强化宗旨意识,树立“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公安工作最大追求”的服务理念;强化政权意识,树立“维护稳定就是维护政权”的维稳理念;强化人本意识,树立“队伍管理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建警理念。并以此统领全局工作,全局工作形成新理念明确了新方向,新思路迎来了新气象的良好局面,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满意度持续稳步提升。 (二)紧跟改革步伐,在切实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实现工作机制创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并不仅仅涵盖执法办案这一单项工作,而是涵盖全部公安工作,对公安工作机制的规范和创新同样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有利平台,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实现公安工作机制创新,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机制创新的有效途径。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为例,该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结合本局实际,以规范化管理为总标准,全面加强各项工作机制的规范与创新,形成了一整套涵盖公安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工作机制体系,有力促进了该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持续开展。一是以加强监督为重点,创新自我约束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了以强化对民警日常行为的警务督察、对具体案件办理的执法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约束机制;二是以考核奖惩为重点,创新公平竞争和团队协作机制,建立了以常态化的“骨干竞争上岗,民警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竞岗择岗机制;三是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创新目标管理和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以分解“*”全年业务工作指标,落实“目标定位、指标控制;层级管理、明确责任;战役推进、加大力度;定期讲评、跟踪调度;考核精细、奖惩到位”的工作措施,确保实现预定工作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过程控制与工作推进机制;四是以加强警司联调和反恐处突为重点,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和危机处置机制,建立了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纠纷调处,快速处置突发性事件为主要内容的维稳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人口管理和社会面管控为重点,创新治安防控机制,建立了以强化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管控机制。(三)瞄准科技进步,在切实强化信息化建设中实现工作手段创新。信息不灵,寸步难行。要实现公安工作手段的现代化、专业化,做到打击准、管理严、服务优,就必须以科技运用为支撑,以信息占有为基础,公安工作手段的创新必然是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的创新。当前,业已开展的公安信息化建设,为实现公安工作手段创新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一是全警信息化技能培训的实施,提高了民警的科学技能,为民警工作方式的创新提供了机遇;二是实行网上办案、案件网上流转,增强了执法行为的透明度,为监督管理手段的创新提供了机遇;三是各种基础信息库的建立,提高了重要信息的获取能力,为社会治安管控手段的创新提供了机遇;四是通讯跟踪技术、DNA鉴别技术等先进科技的广泛运用,为刑事侦查手段的创新提供了机遇。因此,充分利用公安信息化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利用新观念、新技术不断推动公安工作手段的变革和创新,是当前我们实现工作手段创新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