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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形势下公安内审工作如何提高服务效能的思考(二)

    时间:2014年11月1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财政预算体系的改革,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内容逐渐简单化、透明化、规范化,公安机关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些都助推着公安审计工作的加速转型。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审计要获生机和活力,就必须找准审计方向,准确定位。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评价、保障”四大职能中,监督是基础和手段,服务是宗旨,也是最终目的。因此,必须要牢牢树立服务的理念,要自觉地将审计工作融入公安工作的全局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充分做强、做实服务这篇文章,才能有力地推动公安工作和促进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笔者结合实际,就公安审计工作如何提高服务效能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坚持“三个理念”,切实增强审计服务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

        理念决定着行动,不同的理念产生不同的结果。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公安事业的不断发展,公安审计工作要跟上发展和改革的步伐,就必须充分发挥公安审计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经济活动领域的“免疫功能”。具体来说,必须坚持“三个理念”:

        (一)坚持“民本至上”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是人民公安机关的性质所在,是人民公安机关的根本任务。作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构的审计部门,就是要通过监督职能的履行,查处和纠正民警的违法违纪,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通过执法环节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公安机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和业务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范公安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促进公安民警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公正执法,切实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为基层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加强公安内部审计工作是落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根本要求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民本审计观”的根本所在,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坚持“效益优先”理念。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都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经济活动更是如此,公安机关的经济活动也不例外。在当前由传统财务收支审计转向风险控制、绩效审计的转型时期,公安审计不仅要对经济活动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更应注重效益、效率的监督。对于那些投入大产出少,甚至不出效益的项目,必须要加大监督力度。尤其在当前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公安机关财力投入,加快公安机关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期。公安机关的经济活动会更加频繁,这些资金、物资使用情况、效益如何;是否足额到位、是否用在了刀刃上、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挤占挪用、有无实现预期效果、达到预定目的等等;公安审计需要对此做出全面、真实、客观的评价,确保公安经济活动健康、规范高效运行,推动公安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三)坚持“审计也是关爱”的理念。当前,伴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长期处在这种深刻社会变革的漩涡之中,使得腐败的滋生蔓延有了可乘之机,“金钱”和各种经济利益对公安民警的诱惑无处不在,再加上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执行不严格、措施不落实等原因,导致少数公安民警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这方面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加强公安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办案舞弊,提高办案质量,保障民警少犯或不犯错误,及时制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发现问题和查处违纪违规现象,敦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这是一种关爱民警的具体体现,是对民警的一种保护和爱护,是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一种最好结合。

        二、围绕“三个重点”,充分发挥审计服务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坚持依法审计,坚决查纠问题,是法律赋予审计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改革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从审计的监督和服务两大职能来看,监督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性和服务性的制度,对局部的有效监督就是对全局的有效服务。可以这么说,严格依法搞好审计监督,对于审计部门来说,就是最好的服务。审计人员开展工作时,要本着“对上为局党委分忧”、“对下为基层所队解难”的思想,重点开展三方面服务:

        (一)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服务。审计部门要从“医士”向“谋士”角色转变,积极当好党委的“经济参谋”。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具备政治敏锐性,积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审计。要自觉将审计工作融入全局之中,认真思考和研究如何通过审计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在推动公安工作的进程中,充分体现自身价值。

        (二)围绕基层关心的问题开展服务。要围绕基层一线民警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公安经费收支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公安装备管理中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同时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确保关键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三)围绕基层屡查屡犯的问题开展服务。要切实纠正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审计整改年”活动,健全完善日常监督考评制度和领导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强化审计追踪督办力度和落实整改责任,促进基层单位建立的相应整改措施。此外,对涉及财务违法违纪等重要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以确保财务纪律的严肃性。

        三、盯住“三项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周永康同志指出:“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所处地位重要,手中有许多权力,这些权力用好了,就能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用不好,就会变成祸害人民的手段。”作为审计人员,必须牢牢盯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然后实现以点带面,辐射延伸。

        (一)盯住执法环节和窗口部门。审计部门应结合审计监督的特点,发挥专业优势,重点审计有无“三乱”行为,以及有无违反规定办理取保候审,违规收取、没收保证金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完善管理,建立机制。要通过抓好涉案财物审计,加强对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案财物的审计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要把审计工作的重点落在基层部门,把审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特别是窗口部门,通过经常性的审计,促进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警务透明公开,坚决遏制和防止在经济往来中违规违纪。

        (二)盯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应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经济效益意识,把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涉及“权、钱、人”较多的部门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作为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相关经济指标为基本内容,不断深化和扩大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做到“有离必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任中审计”,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要按照分级管理和审计管辖有关原则,进一步完善局长、科所队长、管钱管物民警三个层次的经济责任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促进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的健康成长。

        (三)盯住经济效益审计。审计作为一个专项的经济监督活动,要将效益作为工作的目标之一,通过审计来揭示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影响效益的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公安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刀刃上。特别是在当前,应重点加强金盾工程、社会民生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大宗采购项目和派出所经费保障的审计,要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事中监督,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抓住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开展审计,实行预算未经审计不得进入招投标,结算未经审计不得支付全部工程价款、办理工程结算的必审制度,把审计监督贯穿到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通过审计,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有效地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注重“三个研究”,切实提高审计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公安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审计监督工作的长期性。因此,及时搞好当前审计的总结分析,对于推动下一步的审计服务工作非常必要。

        (一)注重对审计工作方法的分析和研究。当前,随着公安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越易引发财务管理的问题,有些问题变得更加隐蔽,查审难度也会随之加大。因此,需要审计人员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创新审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对审计工作方法的分析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提高审计洞察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在总结分析和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工作规范,以此推动审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注重对财经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问题是基础,而切实纠正已发现的问题才是审计工作的关键。审计人员要善于解剖麻雀,对个别单位存在的纠正问题不认真、不彻底的现象加强分析,找出原因所在,进一步在丰富和创新纠正问题的手段上下功夫。通过推动绩效考核、问题通报、财务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责任讲评工作的常态化,促进基层单位对审计查纠问题的重视和整改落实。

        (三)注重对健全和完善机制进行分析研究。审计人员在服务基层工作中,应当从微观审计中跳出来,不能只停留在个别问题上,而是要对一些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归纳和总结,从制度、体制、政策层面上查找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理顺体制的建议,为职能部门管理提供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

        五、发挥“三个功能”,切实增强审计服务基层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和经费管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对公安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从近年违法违纪发生的领域和人员结构来看,经济类案件和一线执法单位民警的比例居高不下,有的甚至成了“重灾区”。据统计,2010年我省公安民警被查处的立案案件xx起,涉及民警xx人,其中经济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件xx起,占案件总量的x%,一线执法单位民警数量则更大,占违法违纪总量的xx%。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必须要顺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要在服务基层提高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上寻找新的突破。

        (一)坚持审计关口前移,当好服务基层的“听诊器”。为有效预防公安经济领域受各种违法违规病毒侵入,公安审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审计关口前移,实现审计监督从“后台”移向“前台”,从“事后”转向“事前”。近年来,我们通过推出以“预警、预告、预防”主要内容的审计预警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服务载体、转变服务方式:一是建立重大经济活动报备制度。要求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每月将单位预(决)算、会计报表、重大采购(建设)项目及其它重大经济活动情况报送同级公安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确定专人进行动态监督,对风险较大的经济活动情况,报经审计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实行跟踪审计。二是建立审计巡查制度。审计部门要根据所属单位的报备情况,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审计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重大损失浪费现象、违法违纪行为等,并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审计预告制度。审计人员结合实践中容易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管理部门对各经济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编辑整理各经济岗位职责要求,并以书面告知形式对各经济管理岗位责任人员进行一次温馨提示,促进经济活动管理者提高管理水平和增强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安机关经济活动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廉政建设。累计发放审计告知书*份,审计提示书*份,发现提示问题*个,帮助解决问题*个,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二)坚持和谐审计理念,当好服务基层的“调节器”。审计人员要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联系,开展“参与式”的内部审计。同时还要降低审计成本、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高审计效率。一要协调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审计开始时,就对被审计单位抱着信任的态度,以取得理解和支持;审计过程中,及时与当事人讨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共同分析探讨改进的可行措施,以便及时解决和改正存在的问题,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审计报告时,采用建设性的语言,重点放在问题的产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改进的可能性和改进措施上,让被审计单位感觉审计部门是在真心实意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二要加强审计机关内部资源的整合。加强处室、审计组之间的配合,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和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考评。三要加强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联系。通过社会审计所指出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调查核实,确定重点领域,提高内部审计效率。

        (三)坚持提高队伍素质,当好服务基层的“稳定器”。审计人员素质如何,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服务的质量和审计工作的成败,审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实现审计队伍职业化。审计人员既要具备良好的审计业务技能,更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一要注重审计人员知识更新和再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既要抓好审计业务知识学习、更新,也要抓好经济领域法规、制度以及与经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二要注重业务操作能力培养,培育职业操手;三要注重团队建设,重视团队知识结构,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综合能力,努力打造复合型审计队伍;四要注重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精业、奉献精神;五要注重廉洁制度教育,建立廉洁审计工作联系机制,促使公安审计队伍适应审计工作发展要求,为公安审计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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