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涉法信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新形势下,*县公安局涉法信访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等。新时期公安涉法信访就是要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强化公安内部建设,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要正确认识公安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客观评析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预 测今后一个时期信访问题的发展趋势,妥善把握处置公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引起涉法上访的主要原因 (一)从宏观来讲,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他们在自身遭受不法侵害时,自觉通过信访形式向公安机关寻求法律保护;二是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负气而向上级公安机关上访;三是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受到利益驱动,放纵“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辖区内滋长蔓延,造成群众强烈不满,因此群众投信向上级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二)从微观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反映在刑事案件上。问题的症结表现在:1.命案未破;2.少数案件破案后,主要凶手未抓获,致使这类信访无法结案、息访;二是反映在治安案件上。问题的症结集中在案件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调解又不成,伤势也鉴定不了,自诉又不去,案件一时难以了结,致使无法及时处理而引起上访;三是反映在交通事故方面,这类问题主要是因为赔偿不到位或肇事人逃逸致使无法结案而上访。 二、妥善把握处置公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 公安信访活动作为化解警民矛盾的有效载体,应该成为解民忧、排民难、息民怨、消民怒、聚民心、鼓民劲的一条重要渠道,其功能应该体现在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和协调上,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体现在改进警民关系上,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体现在促进公安队伍建设上。所以,公安机关都要心中有民,忧民之所忧,保民之所安,乐民之所乐,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到实处。 (一)认真对待,重视首访,严格受理环节。 把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疏导群众的过程,为群众排优解难的过程。在接待受理案件时,要针对具体情况,仔细分析研究,提出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和意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思想,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要抱着把信访案件当作刑事、治安案件办的认真负责态度,反复核实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能简单的凭表象和推测进行定性,要通过换位思考,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多一些理解和帮助,争取当事人的信任。要抓住其解决问题是最终目的的心理,春风化雨,润物有声,有效的化解怨气,解决矛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上访者的心坎上。 (二)坚持回访,认真抽查,严格督导职能。 按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在处理信访事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应当受理而拒不受理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反馈重要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或者复查、复核意见的; 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同时,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对所督办的事项应当提出改进建议。加强上级督导和法制督导是确保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信访工作的指导,在指导中督促,在督促中指导,不能只指导不督促,也不能只督促不指导。对信访工作情况,对已经结案的要跟踪回访,对办案质量实行查漏补缺,防止出现反复。要强化信访部门对同级其他业务部门的监督权,将监督关口前移,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力度,逐步从侧重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努力把各种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奖惩得当,公平合理,激发工作活力。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是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治本措施。要提高信访工作的地位,就是要充分发挥奖惩的先进导向作用,对信访工作的奖惩与公安机关的其他业务工作配套同步,以此来激发做好信访工作的活力。要强化信访工作的严肃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公安民警不作为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坚决纠正,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信访人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徇私枉法,以及限制上访、压制上访甚至打击上访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袒护。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做好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协作,综合治理,落实协调制度。 公安信访工作涉及面广,错综复杂,解决信访问题仅靠公安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策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比如在处置因企业改制中形成的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冲突,因城市整体规划搬迁户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因农村土地收益分配中集体与农户、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等,引起的信访案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经济综合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参与,部门联动,整体互动,协作配合,综合治理,使闹访者看到,各级各部门依法公开、公正处理信访问题的决心,彻底打消少数别有用心人利用信访伺机作乱、伺机欲利的念头,妥善处理聚众信访案件。 三、做好“六心”是公安干警在各类公安涉法信访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时刻牢记 一、做事有爱心。这是做好公安信访工作的基础是做好公安信访工作的基础。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多一份爱心就多一份感动,多一份爱心就多一份理解,多一次爱心就多一次解决问题的机会;相反,少一份爱心就会多一份冷漠,上访人就多一份怨恨、多一份敌意,就会减少一次解决问题的机会。作为公安信访民警,心中要时刻想着群众、装着群众、惦记着老百姓的酸甜苦辣,把每一次接访都作为服务群众的一次机会,把化解每一起信访案件都作为排解民忧的一份成效,用爱心去化解恩怨,用爱心去打开心结。 二、遇事要热心。这是做好公安信访工作的基本态度。我们接访群众的态度同样直接关系到接访的效果。民警热情的态度,体贴的话语,可以增进上访群众的认同感,便于彼此沟通交流,进而促成问题的解决。接访民警一句温馨的话语、一杯暖人的开水,就可以让上访人心平气和,推进问题的解决;相反,一句伤人的话,一个冷漠的眼神,都可能激化矛盾,把上访人推上逐级访、越级访,甚至集体上访的道路,不仅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而且也增加了解决问题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 三、处事要公心。这是检验公安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如果在信访环节不处以公心,不依法办案,实际上是对上访群众的第二次伤害,就是给上访群众伤口上撒盐。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维护,就会失去对公平、正义的信赖,就可能采取有悖法律、政策的过激行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增加不和谐因素,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处理每一起信访案件,对待上访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要用法律政策的标尺量一量,用公平正义的天平称一称,使每一起信访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都体现公平与正义。通过处理一起起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使公安机关秉公执法、公正廉明的形象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更牢固、更神圣。 四、办事要诚心。这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所在。“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对待来访群众采取敷衍塞责的态度,故意刁难,居高临下,颐指气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使上访人员成为上访老户,使上访问题成为信访积案。认真倾听是一种美德,对于信访民警而言,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是打开心结的钥匙。每一名信访民警都要努力做到,从见到上访人的第一面起,就要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认真分析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诚心诚意地对群众说实话,真心真意地为群众解难题,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使问题能够尽快解决,案件能够尽快了结。五、做事要恒心。这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要求。解决信访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旧的信访问题解决了,还会出现新的信访问题。从个案来讲,大部分信访案件靠一两次工作是很难解决的。要使上访人息诉罢访,除了认真调查处理以外,还要耐心地、不厌其烦地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既要解决具体问题,又要解开思想疙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反弹、不复发。公安信访民警都要有一股坚忍不拔的毅力,有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有一种脚踏实地的作风,不结案不罢休,不息诉不罢休,不罢访不罢休。做到了这一点,信访积案就会越来越少,信访形势就会越来越好。
六、工作要用心。这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方法。要求每一名信访民警都要做到:脑子想事,心里装事,眼睛看事,耳朵听事,嘴巴说事,用心思考,用心工作。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都要用心了解上访人的社会环境、心理状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用心工作了,信访问题就不会再是难事,民警的人生价值就会在工作中体现,民警对事业的追求就会在干事创业中实现。
总之,做好公安涉法信访工作是现阶段乃至今后必须要面对的一大社会群体性公安工作难题。要正确认识公安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客观评析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信访问题的发展趋势,妥善把握处置公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做好公安涉法信访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树立共产党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载体,对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