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公安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考
*总书记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以“创先争优”为契机,打造一支与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公安队伍,是新形势下公安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根本目标。近年来,派出所队伍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整个队伍呈现出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但不容忽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面临一些新形势,也存在一些客观因素制约公安队伍建设。
一、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存在问题
(一)规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问题。公安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可以说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警务活动都有详细的规范要求,但在一线派出所实际操作中的应用、遵守的效果如何,是否具可操作性却大打折扣了。且我们还有很多规章制度只有在出现了严重问题时才会制定出来惩前毖后的,随着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新问题的不断增多,规章制度总是跟在问题屁股后头跑,常常会给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二)民警个人综合素质和管理队伍素质问题。大的方面的指导思想不说,仅仅是规范着装,我们队伍中还是经常有人在“犯规”,这不能不说是民警个人的素质问题。另外让一线民警执行上级的文件,而只是简单的转发、细化制度和制定实施细则,却不作深入研究,等到队伍出了问题,最多还是再发一个“进一步强调”和“再次深入贯彻”之类通知文件。诸如此类的现象,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队伍管理层面上的素质问题。
(三)队伍规范化建设系统性上的思想认识问题。近年来,队伍建设存在着极左思想,认为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就是墙上刷了漆、门上亮了灯、制度制定了、文件传达了就完成了。但实践证明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作,是各个方面的有机结合。队伍素质的提高、各项队伍建设制度落到实处才是硬道理。
二、对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一)派出所职能的定位是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前提。派出所要做些什么事情?法规上、文件上看,我们好像有了很明确的定义。但是回答的标准答案不具体,具有模糊性,尤其是在维护稳定、社会服务、公共关系和其他一些具体业务上缺少具体的范围界线,导致了派出所成为公安机关几乎承担所有工作任务的“大口袋”。所以,基层派出所感到“不堪负重”,不断地叫喊 “警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对公安工作的不满意,产生了不和谐的声音。脱离了派出所职能定位的前提,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将变成空中楼阁。
(二)操作性强的民警工作手册是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的载体。警察不需要做法律和政策的研究者,而只是一个执行者,所以这本手册不是简单的制度规范的汇编,而是适用于各公安机关的所有法律要求和上级规定的法典化、系统化,《手册》的适用范围是本级公安机关所辖工作人员(包括民警、职工、协警)对每个工作人员的日常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在发现工作失误或问题后能够不断对手册中的操作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操作制度改进,从而从制度上降低对执法个体素质的要求,也减少队伍的工作失误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大胆改革,创新公安绩效考核机制。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派出所等级评定”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融合公安机关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公安工作质量控制、评估、改进和管理手段,大胆改革考核机制,侧重于考核以操作手册为基础的日常工作完成的质和量,更科学地评估民警个体的绩效,并以此为民警提升、晋级、奖励的依据,进一步激发民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警力资源处于最佳的配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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