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为配合*市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月**日*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告【****】*号),公安交警部门强化秩序整治,严格查处机动车违法的同时,加大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的劝导和处罚。虽然交通秩序有所好转,但效果还不明显。为此,笔者结合近几个月在城区整治执勤的切身体会谈谈如何加强对行人及非机动车的管理。
一、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意识还很淡薄。在城区不少交通参与者,由于文化素质偏低,交通法制观念淡薄,片面地认为在道路上行走是个人的自由,谁也管不着。尤其是一些老年人和妇女,片面认为“汽车不敢碰”、“警察不愿管”,不论机动车道还是人行道,想走就走。可以说是走路不选择,行车不看灯,遇到民警纠违,不是装聋作哑,就是不理不睬,牵扯交警精力直至放行。而有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只图个人方便,要么不懂《道路交通安全法》,要么将法置于脑后,要么认定罚不着,认为违法也无所谓。为此,频频出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前进、闯红灯、强行超越或强行转弯等违法行为,肆意违犯交通安全管理法则。
*.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除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道路、不按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行走外,一些青年人和小孩攀爬道路中心隔离防护栏也成为另类“风景线”。以上这些行为既有损个人形象、危及安全,又有损市容、影响交通,但却屡禁不止。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越线停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也是司空见惯,这些违法行为既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又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措施还不健全。虽然现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行人和非机动车制定了交通管理规则,也规定了处罚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得不到有力的执行。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不接受处罚的行为人缺乏强制措施,因此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另一方面是大多数行人和非机动车存在从众心理,致使交通违法在不同程度上带有一定普遍性。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另外,因个别群众有抵触情绪,甚至围攻漫骂执勤民警,导致民警产生不愿管的消极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对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是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品位的需要。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主要通过广大市民的各种文明行为来体现,文明交通行为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文明交通反映的是一个城市市民的内在素质,同时也折射出一个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而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多发、滥发以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势必损害城市的文明形象。
*.加强对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是改善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需要。在城区整个道路交通系统中,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是道路交通的三大主体,这三者往往也是互相干扰、互相关联的。因此,抓好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管理不仅能够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秩序,对整个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
*.加强对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是提高城区交通管理水平的需要。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好坏,反映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水平。在创建文明城市指数测评中,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都被作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测评数。因此,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问题。
*.加强对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是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需要。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和依法严管是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途径,也是强化广大群众交通法制观念的重要手段。交通参与者经常是由于对交通文明行为思想上的不重视,出现违法、造成意外。反之,如果能够及早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或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使交通参与者改变错误的交通习惯和思维方式,养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良好习惯,就能有效避免和防止一定数量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对策
*.政府主导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争取政府动员其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的活动中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文明交通行动”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养,努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通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倡导
“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和抵制“七类交通违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好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抓好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广大市民中推广“文明交通安全行”的做法和经验,引导群众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同时,要积极开展以社区、学校、单位为主体的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组织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不断完善创建标准,严格创建审批程序,认真创建一批市级优秀交通安全单位。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管理。一线交警要充分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通过规范化管理,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日常出行中自觉养成文明通行的良好习惯。同时,还要在执法管理工作中,认真利用好科技装备,切实保障民警的规范执法行为和权益,严防民警在执法中引发群众投诉。众所周知,民警在查纠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往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还有可能引发矛盾和纠纷。因此,民警在查纠违法行为时,要充分利用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及时全面地固定现场证据,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在发生纠纷时维护好民警的执法权益。
*.加强城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和“五进”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选择行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进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教育和处罚两种手段,帮助人们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树立良好的自我约束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维护。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策略,针对儿童、青年、老年、妇女及残疾人的不同违章心态,对症下药。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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