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交警大队基层民警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在当前日益严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做好基层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公安交警队伍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机会最多、打交道最久的警种之一,其执法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公安交警队伍的形象,直接反映出公安交警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宗旨,把理性平和执法理念贯穿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始终,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现就当前大队基层民警工作实践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对规范执法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症状进行总结,简要提出几点应对策略。
一、基层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仍不规范。一个是执法不公,执法行为随意化。在明察暗访路面执勤执法民警执法过程中、大队接到来电来访以及“大走访”活动中我们仍旧发现出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的现象。一些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在违法时部分交警不对其进行处罚或降格进行处罚,同一种违法行为在不同地方不同民警中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导致一些违法车辆驾驶人怨声四起,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二是执法方式方法不平和、比较粗暴,有些民警在值勤执法过程中对执法理念、法律条文的理解过于机械僵化、处事呆板,无法做到“以人为本”,忽视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总认为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上限处罚,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威严,有的在值勤执法中将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没有很好的履行告知法规规定、进行宣传教育的义务,漠视群众的感受,对群众的解释不予理会,导致群众强烈不满。三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极个别执勤民警为了完成工作指标,片面追求工作业绩,随意“以罚代管”,忽视了纠违的本质和功能,对群众只进行罚款处罚,不进行宣传教育,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妨害了法律的权威。 (二)存在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适用法律程序不规范,有些民警在值勤执法中不恰当的使用文书,应开具强制措施的反而开具了简易程序,执法查处过程过于简单。二是适用法律条文不严谨,在依法扣留交通违法车辆时,存在强制措施凭证上适用的法律条文与代码不一致现象。三是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有的民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名称填写不完整规范,有时还会出现错误,导致产生纠纷矛盾,事故责任书简要案情过于简单,对事故损害程度后果等内容记录不详尽明了。四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案卷的制作质量不高、不规范,调查笔录文字表述不准确,主次不分,内容过于简单,不够详尽,语句不通,字迹潦草。五是证据意识不强烈,收集方式过于单一,尤其是对原始证据的收集不够全面充分。 (三)部分民警执法形象欠佳。一是“冷、硬、横、推”性质行为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虽然经过了几年的教育整顿,一线执勤执法民警的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群众上诉上访、来电信访投诉民警执法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警的执法态度上,本来是正常的执法程序,就因为执法民警执法态度不好,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一些因违法被查处惩罚的群众情绪化明显,提出一些无礼的要求,或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进行恶意投诉,有的民警害怕被投诉,不敢、不愿纠违,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能很好的践行相关法律规定,出现问题时极力推卸责任,导致执法环境日益恶化。二是少数民警警容不规整,精神不振,举止不文明,外在形象不佳,执法态度语言应用不恰当、不规范,态度不温和,语言不温馨,动作粗暴,容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基层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措施 人民交警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要立足本职,着眼于现实,认清形势,端正思想,深刻认识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件事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长远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促进和谐交通的基础、保障国家和谐稳定安康的根本,必须要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文明化,提升民警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强化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交警大队作为基层交通管理工作部门,要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等活动,使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要通过教育民警,使民警在值勤执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处罚和教育的关系,依法行使手中权力,过好各种“人情关”“友情关”“亲情关”,与广大的人民群众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彼此理解、相互支持的和谐关系。要结合“走进村居、深入群众、服务民生”、“走进千家万户,服务全县百姓”、“深入各大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等活动,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与群众、企业时常联系沟通,听民生、知民意、帮助民众办好事,为企业解难事,全面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要组织警民互动交流活动,通过警民恳谈、警营开放、执法观摩、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加强警民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和感情联系,使群众在民警的执法中受到教育,受到感化,打心里支持人民交警的工作。 (二)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夯实执法基础。要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对民警进行长期的、经常的、有效的集中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严格落实“逢训必考、考必排名”要求,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培训考核,做答题卷考试测评,考试测评水平与民警日常工资待遇挂钩等方式,使民警能够熟练的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民警对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达到法律法规“一口清”的标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民警对网上办公系统的应用操作培训,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交警信息平台、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移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等的应用操作,全面提高民警利用科技系统的能力。 (三)加强警务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文明”执法宗旨,全面开展“阳光警务”、“透明执法”、“警营开放”等警务公开活动,对所有警务活动,除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的将全面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各业务窗口将不断的完善执法、服务机制,全力践行服务承诺,促进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此外,定期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会议,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辖区群众,发放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卡、交通管理工作考评记分卡、事故处理回访表和群众征求意见卡,进一步扩大对民警执法办案的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评,不断提高自身执法工作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赢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大张旗鼓的宣扬交通管理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弘扬交警队伍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借助社会主流媒体的宣传效应,增进警民之间的彼此了解和相互支持,是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通过各种法制宣传,尤其是媒体报道、跟踪采访等方式可以让群众深刻地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责、执法办案程序和有关法律规定,防止发生误会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投诉。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丰富活化宣传形式,深入到群众中去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努力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与宣传对象交朋友、谈心,在职责范围内尽可能的多帮助群众,排群众之忧,解百姓之难,做好事、办实事,赢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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