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历来都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所发生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作不是通过一两次整治就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它是一项长期持久的系统工作,在具体实践中,还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之处,笔者结合近年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谈一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难点及治理对策。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历来都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所发生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作不是通过一两次整治就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它是一项长期持久的系统工作,在具体实践中,还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之处,笔者结合近年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谈一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难点及治理对策。
一、目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
(一)交通警察对危险化学品知识的认识不够。危险化学品是一个统称,专业性很强,其种类繁多,一旦泄露危害性极大,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很难准确把握。目前对广大路面执勤民警而言,因缺乏专业培训,普遍对危险化学品知识了解掌握甚少,一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往往前期处理混乱,不能做到科学合理消除安全隐患,客观上为下一步救援工作增加了难度。交通警察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也因化学品知识储备不够,不能准确地判断车辆运载的物品是否是危险化学品,从而造成管理空隙,为道路安全埋下隐患,
(二)管理部门较多,容易造成管理盲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押运员资格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的动态管理,安全监管及工商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行业管理。但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都落到了交警部门肩上,实践表明危险化学品往往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事故多于禁止状态下的事故,因此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管理,然而行政职能的划分造成了源头管理与动态管理的不协调性,极易造成管理脱节,为科学有序的运输危险化学品体制上增加了难度。
(三)民警思想认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作为性差。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民警工作强度大,持续时间长,为预防交通事故,各种专项行动应接不暇。部分民警在思想上会出现松懈、消极,导致工作不在状态,片面认为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绩效考核比重不高,整治工作情况流于形式,不会影响整个交管工作全局。正是因为在思想上的不重视,极易造成管控工作的脱节,具体方案落不到实处,道路安全隐患不能得到有效消除。。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一性,机械性,不能形成合力,达不到逾期目标。当前,在具体整治工作过程中,公安机关走在前面,但是能紧随其后的管理部门不多。一些地方人民政府在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作用,现实中,绝大多数地方仍是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结果导致源头管理的松散,各项措施难以落实,整治效果不理想,不能形成长效机制。
(五)查处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的工作预案操作性不强,不能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做到有的放矢,致使管控工作千篇一律,纸上谈兵。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的现象虽有减少,但是总体数量还是非常多。民警在工作中查获的违规车辆如何处理、停放到什么地方、违规隐患怎样及时消除等一系列涉及安全的问题都必须提前制定详细而周密的工作预案,只有做到未雨绸缪,才能万无一失。
(六)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执法难度和执法成本增加,不利于开展工作,制约了对违法行为人的惩处力度。公安交通民警是管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主要力量,在日常执勤检查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执勤执法。然而,上述法律法规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不多、不够详细、法律步伐滞后于社会发展,直接导致处罚力度偏小,只处罚驾驶人,不能处罚货物运输的源头企业,加之驾驶人员的相关义务不够明确,民警在遇到少数驾驶人员拒绝提供所运载物品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时,往往束手无策、无计可施,从而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逃避了法律法规的制裁。
二、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解决的主要对策
针对在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为了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笔者认为应当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形成事故倒查机制。要确保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建立由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整治联合领导小组,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加强督查力度,保证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二)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民警查处违规行为的能力。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是当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工作中如何让民警主动作为,有效作为,直接关系到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各级公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靠前作为。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使广大路面执勤交通民警熟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会识别常见危险化学品,了解危险特性,掌握安全检查的要求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从而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防范处置能力。
(三)强化部门协调性,建立联合执勤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局面。各地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路面日常管理。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营造严管的态势,以高压的手段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严管严查的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以及时研究,制定落实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从而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管理合力。
(四)建立健全处置预案,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及时处理违法行为。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违规运输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到未雨绸缪,及时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制定详细的查处工作预案。确定专用停放场所、明确卸载运输工具、建立专业处置队伍等。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保证不同的违规行为有与之相对应的处置方法,确保民警一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查获的各种违规车辆,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需要移交其它部门处理的,上级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及时移交、及时处理。
(五)强化宣传、形成氛围,达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日常工作,务必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标语、传单等形式开展工作,让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放大正能量,让更多群体认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从而从本质上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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