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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合基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谈新形势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几点体会

    时间:2015年02月0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是当前建设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首要工作,也是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摆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严峻课题。长期以来,对怎样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各级领导、专家、交通管理者和广大民众都不断地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可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还依然存在,积极探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模式、新渠道,还任重而道远。下面我就结合近几年来在基层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一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几点体会,以供商榷。

        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是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任务。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积累了许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经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有效保障。然而,也还存在着许多有待完善之处。

        1、《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但缺少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实践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很难落实到位,交警一家唱“独角戏”的现象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事实证明,要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单靠交警一家或几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国家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制的落实,对不落实的违法后果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凡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落实而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进程。在当前工作中,要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载体,以抓共建为切入点,全面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真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格局。

        2、“交通安全宣传年年搞,交通事故天天不见少。”这是对我国目前交通安全状况的一个写照。其根本原因,笔者认为,一方面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只停留在了表面,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另一方面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思路狭窄,缺少针对性。当前,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交通参与者的成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却基本上还局限于部份中小学生、驾驶人等某一小范围,而且还缺乏针对性,搞起活动来随心所欲,甚至只做做表面文章应付上级检查,根本就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加之宣传资料零乱,没有较为全面、系统、规范的教育学习续本,往往停留在看交通事故光盘、贴标语、挂横幅、发传单等方面,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交通参与者很难接受。因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参与者制定不同的宣传教育计划,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3、要营造一个有利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正确舆论环境。事实表明,舆论环境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可缺少的软环境之一。正确的舆论环境可以给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一种和谐、宽松的氛围,可以成为激励鞭策人们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动力,可以当作监督交通参与者行为规范的镜鉴和标尺。反之,恶劣的舆论环境可能成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障碍,甚至能使这项工作陷入困境之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毫无疑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迫切需要正确的舆论环境。

        舆论的形成、传播及其影响,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有着直接的关系。应当看到,这些年,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过程中,在很多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心目中,该项工作并未被引起高度的重视,随之而来的诸如工作不深入只做表面文章、敷衍应付不去解决实际问题等等现象大量涌现,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处于一种可有可无、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尴尬地位,在这种大气候的影响下,使相当一部分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于漠视状态,久而久之,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交通安全法不是‘法’,偶尔违反没关系”的错误观念,没能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致使交通违法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当前,要营造有利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正确舆论环境,首先需要破除这些错误的旧观念,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人人有责,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新观念。其次需要明确认识到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建立一个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服务的舆论环境。广大媒体舆论界有责任也有义务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创造正确的舆论环境尽已之力,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正确的舆论引导下,就能在不同阶层的人群之间搭建起理解、沟通的桥梁,达成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共识,最终建立一个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4、交通安全教育应注重“回头看”。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中,某些地方或多或少地还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也算丰富多采,形式也算多样,交通安全村、校也没少建,造成的宣传教育声势也不能谓之小,但因缺乏有力的监督服务机制,结果热热闹闹地搞过一阵之后所收效果甚微,甚至有些针对性的问题也没有解决,“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流于形式。

        对此,笔者建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妨采取“回头看”、定期督查等跟踪服务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益。譬如经常到交通安全村、校进行督导,走访重点宣传教育人群等,实事求是地查看一下有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前一段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还存在什么问题等等,对没解决好的问题则要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这种“扶上马,再送一程”的宣传教育方法,既能保障前一段宣传教育工作的效益,又能及时发现问题,使下一步的宣传教育工作有了针对性,以便采取内容实用、方式对头的宣传教育措施,避免盲目。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取得实际效果。

        采取“回头看”的服务机制,既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问题,也是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态度问题,如果只重形式而不重结果,什么事情也不会办好,因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者不仅要善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更要善于抓好落实,在效果上下功夫,只有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才能把交通安全知识播于公众心间,为共同创造良好交通运输环境打下基础。

        5、要切实提高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维护道路安全畅通,建设和谐交通环境,不仅要求广大群众人人懂法,同时,还要求他们能自觉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交通法制环境。一个人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的强弱,交通安全素质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他们所掌握的交通安全知识有多少,更主要的还要取决于他们能否自觉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车走路。

        事实证明,懂得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一定就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法犯法”在道路交通中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目前,一些人只所以“知法犯法”,一方面是由于一些人长期养成了一种“我行我素”的不良习惯,另一方面则是恶意扰乱交通秩序。再就是还有一种从众心理在作祟,比喻,当有些人闯红灯时,个别遵守交通法规的人也会防线崩溃,加入闯红灯的大流。这就是说,相比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的积累而言,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更为复杂和艰巨。因此,从我国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来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对广大群众遵章守法意识的培养上,而不能单纯传授一些交通安全知识。惟其如此,才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路面上的悲剧发生。

        二、严格执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

        严格执法是我国对执法机关和执法者的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保卫经济建设的执法工作。应该说,从总体上看,我们已经建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然而,由于道路交通执法行为的即时性,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流动性强、数量大等特点,加之各地情况有差异、受“说情风”的干扰等原因,有时很难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与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日益严峻的状况很不适应,并直接影响着公安交通管理队伍建设。对此,广大人民群众和执法监督部门反响强烈。因此,交通管理执法部门必须正视这一问题,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纠正路面上的交通违法行为,真正结成一张密不透风的法网,让交通违法无隙可乘,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打下基础。

        1、加强交警队伍廉正建设依然是遏制“执法不严”现象的重中之重。实践证明,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公安交通管理队伍,就不能适应当前道路交通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通过健全廉洁勤政责任网络、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式,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广大民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及驾驭新形势下交通管理工作的能力,把“立警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深植心中。

        2、提高执法交警的业务素质是加强交通管理执法的基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治理整顿,在新旧体制交替的形势下,社会上不安定因素很多,具有突发性、多变性和反复性的特点,任务重、难度大,这就对交警的业务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了解本专业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掌握本专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熟悉相关的警察技术、法律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基础知识,使自己成为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专门人才。

        3、自由裁量权过大是产生随意执法的根本原因。因此,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条款以及原则性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量化、细化,尽可能地缩小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使执法交警能够在一条线上执法,既便于实际操作,又便于群众监督,降低“执法不严”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投诉也是一条整治“执法不严”现象的有效途径。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要以虚怀若谷的气度对待群众意见,以坦诚互谅的态度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腐败分子得到便宜,以达到杀一儆百的教育、警示作用。此外,要提高科技水平,实现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用科技手段充分发挥执法效益,让“腐败法”、“人情法”无处可执,堵住说情者的嘴。

        当然,要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决不是制定实施几项措施就能解决的,它不但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地用好手中的执法权,在实际工作中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更需要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来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来说,更要牢记“关爱生命,预防事故”这一忠告,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全社会动员起来,树立起“遵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荣辱观,才能共同建立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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