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爱”与“爱情”
今天是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喜庆日子。按照工作计划,我对单位的基层所队收看十八大报告的情况进行了采访。中午12点30分回到家中时,同为警察的妻子还没有下班回家。我把自己摔进沙发,想美美的睡上一会。
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郁闷!是谁扰乱我的好梦?一看来电号码,竟是警校时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曾君。那是我最要好的铁杆哥们。“哈喽,有何贵干?”电话那头好久没有声音,在我的不断催促下,他终于蹦出了音:“你嫂子嫌我工作忙,不爱她了,说我们之间没有爱情了,要和我离婚。”“什么?”我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说曾君嫂子闹离婚,打死我都不愿意相信。想当年,他俩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羡煞了校园里的所有人。结婚之后,更是经常从他们的QQ空间里看到俩人大秀恩爱的照片和文字记录。尤其是去年曾君提职位交警队长之后,俩人的恩爱光景更是急红了许多同学的眼球。曾经的美好姻缘现在却将如泡沫般破灭,换了谁都不敢相信,更接受不了。
静下来后,我开始了长久的思考。“爱情”会说没有就没有了吗?“爱”和“爱情”难道不一样吗?其实,仔细想来,两者的确不一样,如果把“爱”当作动词,把“爱情”当作形容词看的话。“爱”是承诺、责任,是信赖、依靠,在不安定时让我们安定,并且在日常生活中有着无处不在的渗透,包括做饭夹菜、洗衣打扫、、、、而“爱情”则是喜悦、惆怅,风花、血月,甜言蜜语、鲜花,争吵、眼泪,让平凡的生命被激情充满,让普通的人物犹如活在童话里。“爱”是一日三餐中的馒头、米饭,而“爱情”是让人丧失方向的毒药、迷香,那个诱惑力更大不言而喻;“爱”是秋风吹落果园那满枝无用的枯叶,只剩下可以储藏的果实;而“爱情”则是春满枝头盛开的鲜花,哪一个更具实用价值恐怕无需比较。
在那些片面追求情感的极致性的人眼里,“爱”和“爱情”不可能两全齐美。男女之间,难就难在既能保持“爱”的纯粹,又能拥有“爱情”的多姿多彩。这也就摆在人们面前一个难题:究竟要“爱”还是要“爱情”?在实用主义至上的今天,前者无疑更可靠。可它比“爱情”要稀少的多。但无论怎样,有一条是不变的,那就是:“爱”让人找到自我,“爱情”则让人失去自我。
思绪被妻子的短信牵了回来:“我加班,你自己做饭,晚上给你包饺子”。我心里一阵暖意——这就是我夫妻之间的“爱”。
拿起手机,给曾君发去一条短信:咱警察要的是“爱”,“爱情”与我们无关,祝君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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