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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初探

    时间:2015年02月1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是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 改进公安机关作风,实现公安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笔者就建立长效机制谈几点看法。

        一、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两年的“三项教育”实践表明,要从根本上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队伍建设三年奋斗目标,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在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机关为充分发挥职能,完成任务,实现目标,制定的一系列有关队伍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在队伍建设和警务执法活动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一个长时间动态平衡过程。其内容主要包括等级管理、竞争上岗、低分培训、末位调整辞退、目标管理、立功创模等在内的动力机制;全面规范公安机关和民警行为的组织形式和工作运行机制;将公安机关和民警行为置于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之下的监督制约机制;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组织、思想、素质和物质保障机制等诸多方面;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安队伍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们始终将抓队伍建设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先后开展了学济南交警、学* “110”、集中教育整顿、执法大检查和“双争”、“三项教育”等一系列旨在加强队伍建设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广,力度也越来越大。应该说,这些活动对提高民警素质、增强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起到了积极作用,队伍中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地解决。但是,从公安机关总体的情况看,每次开展队伍建设活动的效果都不是十分理想。活动一结束,一些问题又出现,甚至比以前更严重。正如贾春旺部长所指出的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的“怪圈”问题: “队伍问题严重———集中教育整顿———队伍问题又严重———又集中教育整顿”,也就是说,每当公安队伍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比较多时,就开展集体教育整顿;通过教育整顿,问题有所遏制,就停止集中教育整顿;整顿结束后,队伍中的问题又开始增多,就再开始集中教育整顿。 形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不少单位孤立地对待这些队伍建设活动,把队伍建设当成短期行为,在队伍管理上缺乏一套长期、管用的机制,不能做到互相结合,一以贯之,整体推进。公安队伍管理机制问题已经成为公安机关无可回避问题。要跳出公安队伍建设的“怪圈”,就必须真正建立起一个长期发挥积极作用的队伍管理机制。  二、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主要环节

        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长期的、连续的、循序渐进的工作,必须要抓住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机制效果评估这三个相互联系、互为基础的环节,建立起一种既有责任又竞争激烈适合新形势和任务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确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如果没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长效机制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杜绝过去那种“活动接二连三,制度堆积如山,”的行为。必须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提高民警素质和队伍战斗力这条主线,将不同时期队伍建设的各个主题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制度贯穿其中。要对现实和将来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以及内容变化等进行科学的分析,针对新情况建立现在很需要、将来也适用的制度。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先把新制度建立起来,再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第二,确保制度的顺利运行。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最主要的就是要加强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过去在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不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制度,本单位的制度也不能做到全面落实;二是生搬硬套或照抄照搬,教条地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制度,不能与实际有机结合;三是形式主义严重,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形成不了实际效果。所以,建立队伍长效机制,必须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有关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坚决把制度落到实处。

        第三,正确评估,推动制度的良性运行。以往在队伍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忽视对机制运行效果的评估,尽管出现了问题,也很少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对问题的性质、产生的原因都模糊不明,于是又建立一些毫无新内容的所谓新制度新措施。“冷硬横推”经过多年的整治却得不到根本解决,以致成为“顽症”,其原因就在于制度措施出台以后,对其实行效果的评估不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制度得不到落实所致。因此,必须要建立科学的队伍管理机制运行评估体系,对机制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及时监督,评判其优劣,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改革、充实和完善,使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地趋于合理,始终处于良性运行状态。

        三、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在全方位探索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同时,要搞清楚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与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具体要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认识长效机制与制度建设的关系。制度建设是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然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制度建设就是长效机制。因为,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除要建立相关的制度外,还包括制度的落实以及对制度运行效果的评价。倘若只注重制度建设,忽略制度的落实及对制度落实效果进行评价,制度建设就失去了它的本来意义。所以,在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将制度建设、制度落实、评价制度运行效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二是要正确认识长效与长期的关系。长效机制并不等于长期不变,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就是要求我们在保持制度相对 稳定的情况下,实现队伍管理的长期有效,保持队伍建设的连续性、长期性、一致性。这并不表示队伍建设的制度始终不变,社会形势飞速发展,日新月异,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层出不穷,为此,我们恰恰要不断对机制进行改革创新,适时调整制度政策,使队伍建设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三是要正确认识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与公安业务工作的关系。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目的在于提高民警的素质和队伍的战斗力,从而促进公安业务工作的胜利完成。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是手段,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才是最终目的。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必须要和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随业务工作的变化而调整,从而实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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