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一些思考
人在工作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公安工作的具体实施,都要通过广大民警来完成。结合广大民警实际待遇普遍较差的境遇,各级主管部门提出了从优待警等改善民警工作生活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可是,时至今日,“从严治警一本书,从优待警一句话”的情况依然存在,从优待警的落实仍有一定差距。因此,新形势下从优待警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公安工作的改进和队伍的建设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
一、“从优”的具体含义。
“优”字本身暗藏对比,含有“好于什么”的意思,所以从优待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具体实际中,有不同的标准。作为没有限定词的“从优”,我们应理解为对保障工作的最基本条件而言的“从优”,相对于一般工作、工种而言的“从优”。对于民警内部不同的工作要求,也要有不同程度的“从优”,我们应灵活地看待这个问题。没有区别就谈不上“从优”,仅仅满足基本的保障当然也谈不上“从优”,只有在此之上满足民警更深层次的各种需求才能叫“从优”。
二、从优待警政策的内容。
警察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决定了从优待警政策保障的内容也十分复杂,不同的环境会有不同的要求,下面列举部分重要的方面。
(一)警力保障。警力不足当前基层普遍面对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首先有赖于国家对警察的扩编,其次是一些政策的出台和调整:一是民警编制要灵活,充分保证基层警力;二是强化警力资源管理,提高效率,避免各种浪费警力的现象。
(二)经费保障。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以地方为主的两级财政保障体制。由于地方财政状况的不平衡性,造成了经费保障的有限性,我们在积极争取党委和地方政府支持,确保差额及时落实的同时,要把好钢使在刃上,对工作艰苦、条件差的单位实施财政倾斜,加强装备投入,为民警创造一种有利于办公的环境。
(三)权益保障。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警察工作难免得罪人,有时会受到莫须有的攻击诽谤,使干实事的警察陷于申辩之中,影响了日后的工作热情,变得畏首畏尾不敢作为。对侵犯民警正当权益的事件要进行优先调查处理,为蒙受不白之冤民警主持公道,把民警维权的工作做好。
(四)生活保障。从民警的基本需要出发,改善民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创造可以安心工作的环境。一是在生活上,力所能及地解决好民警子女入托、入学,下岗子女、家属就业的问题,减轻民警的后顾之忧。二是工资、津贴要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干警应享有的福利、抚恤等待遇。三是不要让民警对政治上的前途产生怀疑,运用科学的机制,拓展用人渠道,及时提拔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民警。四是帮助解决民警的住房问题。由于社会的发展,对住房的要求越来越高,高额的房款让民警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五)健康保障。身体上从优待警,一是利用休假制度恢复民警的身心状态,合理分配工作间隙安排民警轮班休息;二是安排民警定期体检,及时了解干警的健康状况,确保患病干警得到及时治疗;三是采取积极的措施减轻民警心理压力,使民警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
(六)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各种文体活动不但活跃了民警的精神与身体,更为他们提供了展示自我的机会。在集体活动中,民警的团队意识得到了培养,相互加深了解,提高了配合能力,放松了身心,创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落实从优待警应注意的问题。近年来,市局、分局对从优待警工作十分重视,也做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落实从优待警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的关系。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并不是矛盾的,也不是二选一,而是同一高度上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从优待警,解决的是民警的后顾之忧,调动民警的工作热情。而没有从严治警的从优待警,民警也会缺乏自律,失去人民的信任,也就根本谈不上从优待警,可以说二者一体,缺一不可。
(二)从优待警与无私奉献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正面宣传教育的需要,牺牲奉献精神成为警察精神的主旋律,“坚持带病工作,累倒在岗位上”等宣传报道无形中提高了群众和民警自身对公安这一职业的要求。可事实上,民警既需要无私的奉献一面,也不能不讲应得的物质待遇。
(三)从优待警的舆论环境。警察是份特殊的职业,受到人们的尊重,也受到少数人的非议。但是无论怎样,社会舆论的支持也是从优待警的重要方面,从优待警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良好的舆论氛围的依托与支撑。
(四)从优待警制度上的欠缺。虽然从公安部到各级公安机关都表达了对从优待警的重视,但是目前相关的制度建设却还没有明确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使得很多有关从优待警的倡议难以落实。从优待警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短时期内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必需一步一个脚印从每一项具体细节来抓。当前,面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关注从优待警,对从优待警的新形式和新途径的探索,已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公安管理经验的发展,从优待警工作一定会不断完善,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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