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从优待警工作的思考
所谓从优待警是指基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精神上给予民警一定程度的优先或优于一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和保障,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落实从优待警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活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公安机关担负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坚强保障。如何正确做好当前形势下的从优待警工作,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面前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笔者结合当前基层公安机关现状,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从优待警工作做了一些探讨,仅供借鉴参考。
一、当前公安机关从优待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周恩来同志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这是对公安机关地位作用的精辟论断。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违法犯罪活动增多,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力度空前加大,民警的执法环境变得日趋严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压力不断增多,它给广大民警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其主要表现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工作任务重。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现,民警工作负荷加大,各类检查、考核、评比、专项行动逐年增多;二是非警务活动多。地方党委政府临时性、突发性非警务活动多,影响正常公安工作开展,民警不得不牺牲休息时间来完成本职工作;三是福利待遇低。民警实际收入增长远远低于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部分民警面临家属下岗、父母年迈体弱、子女上学就业等诸多家庭实际困难,经济压力大;四是权益保障难。民警在正当执勤执法活动中“顾忌太多”,造成民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往往还受到不公正待遇,工作承担风险大;五是晋升空间窄。因公安工作性质特殊,保密性、专业性较强,很多岗位需要保持人员稳定,民警之间交流难,职级晋职空间不大,不少民警因此产生失落感,拼搏进取精神减弱,缺乏工作激情;六是舆论压力大。当前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活动中,存在孤军奋战现象,在许多方面,民警的执法还得不到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社会舆论压力大。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公安民警不仅有***至***人的牺牲,****至****人的负伤,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受到不同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安民警从事的是高负荷、高强度、高风险的职业,既面临着流血牺牲的可能,又面临着触犯法纪的可能。
近年来,党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范,逐年增加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各级党委政府及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也都对公安机关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公安机关的保障机制和民警的各项待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从优待警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与当前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与公安机关承担的繁重艰巨工作任务相比,与广大公安民警日夜奉献所付出的巨大牺牲相比,公安机关从优待警工作还存一些问题:一是从优待警观念模糊。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基本定位于“讲忠诚、讲奉献、讲牺牲”,从观念上割裂了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的关系,从严治警谈得多,从优待警落实少;二是从优待警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之间、上级公安机关与下级公安机关之间,无论横向还是纵向从优待警都存在着较大差距,特别是基层县级公安机关民警待遇低,存在转岗、辞职现象,民警不能安心工作;三是从优待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许多从优待警政策和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性,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难以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这些呈现出来的从优待警问题与新形势、新时期的公安队伍建设很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队伍的发展,影响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安机关从优待警工作难以落实的原因
从优待警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系统工程,应从社会层面、思想层面和法律层面进行保障,由于思想认识、法律保障、政策规范的不足,造成了从优待警工作难以落实,这些问题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从优待警重视程度不高。随着公安机关内部督察、***民警违纪投诉电话、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及党委政府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力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但是从优待警的系列举措却没有完全跟上,少数公安机关领导缺乏“从优待警也出战斗力”的工作理念,把队伍管理定位于“不出问题”,出现了“从严治警一本书,从优待警一句话”,把从优待警看成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只强调用警,注重“拉得出来、顶得上去”,不懂得惜警、爱警、尊重民警,更谈不上关心民警家庭,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从优待警经费保障不足。经费保障是从优待警工作的前提基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人民警察法》的有关精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资待遇应“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但就目前而言,绝大部分县市公安机关民警工资待遇与同级的电力、税务、卫生(医院)等部门不能相比,所谓“高于地方”就更无法实现。不仅如此,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与经济落后的内省、省会城市与基层县市的民警福利待遇也存在天壤之别,事实胜于雄辩,地方财政紧张,公安经费保障不足,已严重制约着从优待警工作。
(三)从优待警工作措施单一。受传统管理思维的影响,部分领导干部对从优待警的真正内涵理解不透,认为从优待警就是提高民警的经济待遇问题,从而忽视了民警政治上、心理上、精神上、舆论上等需要,造成某些工作的滞后,不能使民警真正体会到从优待警。无可否认,经济待遇的提高确实能在一段时间内鼓舞民警的工作热情,但限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党委政府财政承受能力,提高经济待遇这一方式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有突破性进展。在解决民警晋级晋职、心理健康、舆论影响等实际困难,公安机关靠自身的能力无法满足民警需求时,如何落实从优待警就会显得束手无策。
(四)从优待警落实力度不大。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出台了一些落实从优待警的文件制度,但是这些文件和制度没有明确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往往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民警的休息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合法权益受保护权等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有些基层领导对民警思想动态掌握不够,把握不准,思维定势,没有把从优待警与基层实际情况相结合,导致从优待警工作落实难、难落实。
三、做好新形势下从优待警工作的几点探讨
从优待警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对公安民警的关心和爱护,而是应当作为队伍管理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必须争取到党委政府以及其它部门政策、制度、经济的支撑,才能真正将从优待警工作落到实处。
(一)从争取重视上落实从优待警。解决从优待警问题,光靠公安机关自身努力是不够的,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基层公安领导要发挥领头羊的作用,敢争勤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不怕丢面子、挨板子,有理有据多向地方党委政府提要求,为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创造较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使民警想有奔头、干有前途;二是要就如何从优待警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从优待警有关措施,给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三是要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反馈实际情况,建议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尽快落实相关问题,形成规范性工作机制。
(二)从工作环境上落实从优待警。通过改善办公条件,增添警务装备,加大科技投入等方式,为民警工作提供良好的“硬环境”和“软环境”。一是要减轻民警负担。坚定不移推行警务改革,理顺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实现警力基层倾斜,缓解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减少对基层民警的各类专项斗争竞赛活动,减轻民警连续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量。同时,严格用警管理,尽可能减少参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其它部门在土地征用、违建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非警务执法活动;二是要强化警务技能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增强民警业务能力、实战技能和警体素质,切实提高单兵作战能力和整体作战实力;三是要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成立民警权益保障组织,提高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依法保护民警的执法权、名誉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保障民警依法行政,加大对不法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热爱人民警察、尊重人民警察、支持人民警察的社会风尚。要强力推行无效投诉告知制度,切实保障民警的权益。
(三)从福利待遇上落实从优待警。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近年来,公安工作日趋繁重,民警往往加班加点工作,据统计,基层民警每月加班**小时,民警的物质待遇没有得到改善,与他们的工作不成正比例。虽然近几年公安机关实行了执勤津贴上调、警员职务套改等一系列从优待警举措,增加了一些津补贴(如绩效津贴、加班补贴等),但数额极少,至于家属子女就业、入学、人身保险、住房补助、公务员优绩奖等其它福利待遇几乎没有。因此,要想真正体现从优待警,就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一种新的工资制度,保证民警的生活处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中等偏上,并保证按时发放,对一些特殊警种的特殊津贴,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范畴,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落实超时工资补贴,真正使民警的超额付出得到切实的回报,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从政治待遇上落实从优待警。政治上关心民警,具体体现在对民警的政治教育、政治培养、政治信任、政治荣誉和政治鼓励上。一是要充分重视民警民主权利。凡是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积极上报党委政府协调,尽快对民警的职级、警衔等方面的政治待遇予以解决,同时尽可能扩大民警参与管理的权利,给民警提供一个展示才智的舞台,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二是要拓展人才思路,创新用人激励机制。打破“仕途”观念,调整民警的价值取向,把广大民警的注意力引向专业人才、技术人才和事业人才上去,着力推行能力席位、全员绩效、末位待岗,引导民警去当业务尖兵、业务能手和专家,而不是一味去争科所队长,从而更广泛地调动和保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让每位民警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拥有自己相适应的坐标和待遇;三是要积极开展表彰奖励和立功创模工作。把政治培养、政治待遇、政治荣誉的重心尽可能向基层民警和单位倾斜,尊重一线民警的首创,重视平凡岗位的标兵,坚持正确的用人、树人导向,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和职业归属感。
(五)从身心健康上落实从优待警。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同志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从优待警力度,有效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大力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人文环境,使民警能够快乐工作、幸福生活”。一是要积极采取措施缓解民警心理压力。启动民警心理健康工程,聘请心理教师、保健医生,适时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心理健康咨询热线等,从而达到缓解民警心理压力的目的;二是要创造良好工作氛围。建立和维护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谐的人际关系,使每位民警在良好的人际环境中工作感到轻松愉快。要适当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尽量多地提供集体活动时间,通过活动熏陶和培养民警的群体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三是要加强民警文化教育。定期对民警组织文化知识培训,丰富民警的精神内涵,提高民警的理论修养和文化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犯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对公安队伍素质提出的挑战。
(六)从舆论氛围上落实从优待警。当前,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介增多,抓好社会舆论宣传,加强警民和谐建设,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一是要注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提高主动应对和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减轻社会舆论对民警的压力,从舆论上落实从优待警;二是要严格执法,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人民众信任公安,支持公安;三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公安民警为伸张正义而置生死于度外的精神,积极营造打击犯罪的舆论强势,大力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犯罪活动等等,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促进从优待警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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