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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建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造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

    时间:2015年02月2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腐败是公共权力的变质,是滋生在拥有公权力机关肌体上的恶性毒瘤,危害巨大。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权力机关,担负着“三大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其行为不旦关乎公安队伍本身,直接影响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执政能力。因此,公安机关必须顺应市场经济体制变革新趋势,大力加强反腐败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加强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积极回应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一、改进廉政宣教工作,构建预防腐败思想体系

        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以预防为主方针的提出,使反腐宣教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明显,任务趋于加重。加强反腐宣教工作,在公安机关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公安队伍人员数量多,接触社会阴暗面多,且权力广泛,民警的思想极容易受到腐朽思想的侵蚀,一些民警犯错误,往往是从放松要求、思想蜕变开始的。因此,必须坚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的指导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的教育,切实加强领导,把反腐倡廉教育摆到重要位置,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落实。要着力抓好三个强化:

        一是在教育内容上,要紧扣实际

        。注意把握社会形势发展变化给民警思想带来的影响、困惑;对执法工作和队伍中反映出的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区分是思想问题、作风问题、实际问题,还是能力问题,因人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

        二是在教育对象上,强化重点人员教育

        。始终把公安机关班子成员、科所队长和要害岗位民警作为重点,围绕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领导从政行为,突出抓好权力教育;坚持抓骨干,强化对执法一线负责人的理想信念和警示教育。抓关键,强化对管财、管物、管人方面的纪律观教育,使他们当好廉管家;抓隐患,强化对不放心民警的爱岗敬业教育,使他们珍惜工作岗位,避免违法违纪。

        三是在教育形式和方法上,强化多样性

        。要认真研究思想道德教育规律和民警的思想状况,使教育贴近民警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要准确把握民警思想脉搏,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围绕问题开展教育,及时解决民警在现实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思想问题。对领导干部重点开展权力观、发展观、政绩观的教育,促使他们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民警重点开展政纪政规的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

        二、注重廉政机制建设,构建预防腐败约束体系

        制度是腐败的防火墙,执行是反腐的生命线。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既有个人信念动摇、利欲膨胀的原因,也有我们制度滞后、执行不力的因素。因此,要紧紧抓住那些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执法规章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出明确的界定和严格的限制,将那些过于集中的执法权力进行分割、制衡,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

        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充分运用社会行业自给管理及动态管理、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治安行政事务实施管理;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办理事项审批项目及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消除“吃拿卡要”的机率。

        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干部选聘、竞争上岗办法,建立科学有效的民警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工作实践中考察干部,解决“干部能上能下”及“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不好凭关系也提拔”等问题。同时,健全规范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和管理的程序,用程序保证改革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三是健全全警学法和执法规范、执法监督制度。

        建立全警特别是公安机关领导层和骨干层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地方立法研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建立健全公安执法民警岗位资格制度,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某一岗位的执法工作;完善涉法信访案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做到有错必究,失职必查;实行执法热点岗位人员交流制度,避免热点岗位违纪也“热”的现象;完善执法案件日常评查制度,并作为对每个民警执法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大力加强民主制度建设。

        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群众参与公安重要事项决策机制,向社会通报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制定普通民警对干部的选拔、推荐、人事任免,财务支出、罚没款物管理等事项知情、参与、监督的制度规定。

        三、强化执法权力监督效能,构建预防腐败保障体系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渗透到公安执法全过程,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把执法监督作为公安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有效预防民警违规、违纪、违法执法问题,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化警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

        坚持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实行执法告知服务,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纠风治乱、“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新老“三项治理”、“两个违规”、作风和效能建设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警务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抓好行政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对重点部位、关健环节、热点岗位的监督。

        四是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效能。

        依托“金盾工程”警务综合平台开发网上执法流转、监督等系统功能,实行对公安执法环节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监管、审讯、侯问场所的实时跟踪监控。

        五是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由政委统一分管纪检、监察、督察、审计等部门、工作统一部署、力量统一调度、群众投诉举报统一受理的运行模式,建立内部监督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管理等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科所队兼职纪检委员制度,重视发挥警风警纪监督员和群众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形成内外监督、上下监督的合力,促进公安权力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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