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公安执法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三)
*.严重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年度,全省共有**名公安民警因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民警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未核实死者身份就火化尸体,导致死者家属多次上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类案件虽属个别现象,但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
三、基层公安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原因复杂
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积淀,又有现实的成因,但根本的原因还是执法素质、机制、保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适应。 (一)民警执法素质不够高 执法思想不端正是为钱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等执法问题的根源。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作风不扎实是导致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执法的重要原因。相当一部分民警政策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适应不了执法工作的需要;大多数民警常年超负荷工作,正常休假得不到保证,很难静下心来学习充电;一些地方教育培训经费不够(仅省厅缺口就达****万元)、针对性不强、实用性不高,导致队伍执法能力难以较快提高。 (二)执法机制不够健全 不少基层公安机关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民警的积极性难以调动,执法动力不足。一些地方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量整合不够,监督的范围不够全面、措施不够有力。社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公安机关承担了大量非职责范围内的事,其中一些复杂问题难以及时有效处理,引起群众不满。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执法效果。 (三)执法保障不够有力尽管公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但仍存在缺口,"收支挂钩"、"明脱暗挂"现象仍然存在。如某市财政拨付公安局公用经费****万元,其中罚没款和行政性收费返还合计****万元(财政按**%的比例返还),财政实际拨款仅***万元。一些地方警力不足、队伍老化也影响了执法工作。如某市公安局在岗民警***人(占辖区人口数的*.*‰)。核定的中央编制仅***人,超编***人。由于超编,该局除****年安置了*名转业军人外,没有进过一名新警,民警平均年龄**岁。此外,基层执法风险较大、警察权益保障也不够有力。
四、改进基层公安执法工作的对策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公安执法工作不仅要着眼于社会稳定,更要着眼于社会和谐,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要从理念、素质、机制、保障、环境等多方面加强和改进相关措施。 (一)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 要把执法为民作为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民警"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意识,建立经常性的正确思想灌输机制和错误思想纠正机制,把执法为民的理念、"生命线"的意识植根于每个民警的头脑之中,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消除为钱执法、消极执法、执法违法的思想根源。要从小事、实事和细节做起,把每起案件办理、每件事情处理都当作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具体实践,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如武汉市公安局开展交警与出租车司机换位体验活动,宜昌市公安局实施"真情"工作法,都是端正民警执法思想的有益尝试,效果很好。 (二)进一步提高执法素质 要以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全警苦练基本功。要坚决落实集中培训。基层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培训不少于**天,各级政府要解决必需的培训经费。公安机关要采取案例教学、旁听庭审、异地跟训、模拟实战等多种有效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力促民警岗位练兵。现在各岗位民警练什么、怎么练、练到什么程度都很明确,关键是民警自觉练兵的动力不足。去年,省公安厅出台了苦练基本功考核办法;最近,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三考"(法律知识考试、执法案卷考评、信访案件考察)活动,只要各地按要求落实,真评实考,奖惩兑现,民警就会真正产生压力,增强自觉练兵的动力。要鼓励民警自学成才。省公安厅连续几年对优秀公安科技人才进行奖励,一些地方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予以鼓励,这些做法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对造就优秀公安专门人才队伍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 在目前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执法资源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内部挖潜,向机制要效率。要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一方面,要通过完善绩效考核,对民警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将考核结果与政治、经济待遇挂钩,真正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整合法制、纪检、督察、政工、信访、审计等内部监督力量,综合运用执法质量考评、案件审核把关、专项执法检查、民警等级评定、执法资格认汪、执法档案管理等多种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增强监督实效。要继续推进执法管理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问题。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要落实执法过错追究机制。要充分运用《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降低警衔、延期晋升、离岗培训、停止执行职务、辞退等管理手段,加大对消极执法、执法违法等问题的惩戒力度,坚决清除队伍中严重执法违法的害群之马。 (四)进一步落实执法保障 要落实基层经费保障。要合理划分市州、县市政府公安经费保障责任。现在省财政每年对县级公安机关转移支付已过*.*亿元,民警人均*万元,力度不小,但仍有少数县市区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不够。这些地方,省、市、县三级要共同努力,切实解决保障问题。要坚决落实"收支脱钩"。最近,省委政法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没有实行收支脱钩的县市区,将追究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扣留其**%的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要加强一线警力保障。要以《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实施为契机,积极推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机关,充实基层,根据实战需要配置一线执法警力。有的地方通过加大"金盾工程"建设力度,向科技要警力;有的地方通过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用民力支援警力;还有的地方聘用文职人员置换警力充实基层,这些措施有效缓解了基层一线执法警力不足,应继续坚持和完善。 (五)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在内部,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基层执法的工作环境。要科学合理划分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特别是要明确一线执法单位、每个执法岗位应该干什么、怎么干、负什么责任,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的问题,坚决防止机关把自己的事转嫁给基层。上级公安机关要采取下派执法质量服务队、网上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为基层执法提供指导服务。警察协会、公安政工、督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警察维权职责,减少执法风险,维护执法权威,保护民警合法权益。在外部,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执法的和谐社会环境。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探索建立社会协作救助、突发事件联动处置等机制,有效地缓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执法争议。要大力宣传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在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对重大突发事(案)件,要会同宣传舆论部门妥善做好宣传报道, 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机炒作。要通过警营开放日、新闻发布、警情通报等形式,促进警察与群众的沟通和了解,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