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县辖区社会矛盾纠纷隐患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的深入调整,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呈现出主体多样化、性质复杂化等特点。面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若调处不及时,将会导致纠纷升级,甚至上升为群体性事件。笔者结合**辖区实际,对当前*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现状进行简要剖析,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对及时有效地遏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而探讨。
一、*县*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现状 *镇位于*县中部偏西北方,东、西与**族乡接壤,南与芒东相连,北与河西乡毗邻,东西最大横距*.**公里,南北最大纵距*.*公里,辖区面积**.**平方公里, 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镇辖有*、*、*、**个社区,*、**个行政村,**个自然村,**个村民小组,是一个以汉族、傣族为主,傈僳、佤族等多民族混居的乡镇,常住人口*万余人,各类企事业单位、商业、学校和娱乐场所较多,治安形势复杂。当前*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企业改制纠纷隐患: 主要表现在因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向有关部门多次要求担起职工“三项”补贴事宜,经久要求未果,职工情绪不稳定,存在多处上访或集聚职工闹事。 第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隐患: 一方面表现在被征地村民、被搬迁村民对政府解决方案不满意,对土地补偿方案不认可,以多次聚众阻挠施工,破坏施工机械,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是被强制执行征收的村民对政府的强制执行不认可,多处上访上告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 第三、山林土地纠纷隐患: 主要表现在历史遗留的山林土地界限不清楚,村寨与村寨之间山林土地争执,在双方村民争执过程中会集聚几十人乃至上百人的村民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可能发生双方村民之间的械斗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 结合*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分析,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社会矛盾显现新旧矛盾交织,长期性和阶段性矛盾叠加,可预料和不可预料矛盾并存的特点。 第一、群体性纠纷突出。 政府征地拆迁补偿、企业改制、山林土地纠纷等关系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这些矛盾纠纷隐患成了居民要求解决的共同点,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如村寨之间的山林土地纠纷,村民往往会召集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一起讨要说法或是村寨之间发生械斗;还有些其他矛盾纠纷因未及时疏导化解,也会引发上访、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二、多次上访和进京上访突出。在矛盾纠纷案(事)件中,由于村民失去房屋、土地,他们在土地补偿方面抵制政府,不认可政府的赔偿方案,造成了政府不得不按照规定强制执行。加上拆迁与补偿不能同步、历史遗留的山林土地纠纷问题久经解决未果,成了村民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首要隐患,而部分当事人已成了上访专业户,社会不安定因素由此增加。 第三、矛盾纠纷复杂化。目前的矛盾纠纷如拆迁征地补偿、福利待遇矛盾纠纷与行政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织发生;矛盾纠纷已由过去的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发展为公民与企事业单位、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的纠纷,导致纠纷愈发复杂。 第四、调处难度增加。随着当今社会通讯日益发达,人们的交往增多,见多识广,结识人群复杂,往往因为一起纠纷,涉及社会上诸多方面、诸多利益群体,而要想达到双方满意,相当困难,处理起来难度增大。再加上目前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往往采取非理性和极端手段闹事和泄愤,并以此向政府施压,甚至发生辱骂、殴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和围攻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其中还有一些与利益无关的人员参与其中推波助澜,调处难度非常大。 三、引发矛盾纠纷隐患的原因 由于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化和客体复杂化,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不断增多,就*辖区言,近年来群体性上访事件处于上升趋势,自**年以来,*辖区共引发群众上访事件*起,涉及上访人员**人次。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根源和社会背景,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调查分析,目前引发*辖区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全县城区建设进程的加快和*路大道两旁工程建设的需要,大量土地被征用,这些被征用土地绝大部分已落实各项政策,但有少部分到目前为止仍纠纷不断。征地补偿和政府土地拍卖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部分群众认为自己“吃亏”了,借机起来上访闹事。 (二)群众切身经济利益引发矛盾纠纷。 现在纠纷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后补贴未果、村寨之间的山林土地纠纷和征地折迁、补偿三方面,这些纠纷都涉及群众的经济利益,部分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在拿到补偿款后无力购买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加之开发商之间对开发的房屋进行大肆炒作,被征土地村民对购买征收自己土地上建盖起来的房屋可望不可即。 (三)被征土地农民无法再就业引发矛盾纠纷。 县城工业化水平低,劳动就业困难,失地农民无法找到就业岗位,造成了大部分被征土地农民“下岗”闲置在家坐吃山空。 (四)对政府补偿和解决方案不认可引发矛盾纠纷。 在征地补偿纠纷中,大部分农民认为政府的补偿价格偏低,不认可政府的补偿方案,而且没有建盖安置房,造成了大多数农民在被征收土地后,政府给予的补偿款远远买不起一套简单的住房,这在没地没房的农民心中埋下了深深的不满情绪。 (五)历史遗留的山林土地纠纷解决未果引发矛盾纠纷。 *辖区的山林土地纠纷成了历史的老大难问题,村寨村民之间对乡镇党委政府、林业部门提出的解决方案不认可,加之双方村民之间的口角纠纷上演到集体的群众械斗。 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议 结合*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分析,笔者认为: (一)协调征地拆迁中的利益冲突。 坚持以人为本, 公平处理征地拆迁争议,维护征地拆迁中的相对公平性,完善农房评估的法律依据,严格审批,避免征地拆迁范围过大或权限滥用;推行征地拆迁听证制,保障被征地拆迁农户的话语权;维护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一致性,实现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山林土地纠纷权限的界定和调处力度,完善并明确山林土地承包权属,颁发合法使用证件,彻底解决山林土地界限、权属不清,没有合法凭证问题。 (三)一是要建立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矛盾纠纷需要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既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又要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慎用警力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 二是要建立矛盾双方对话渠道和协商谈判机制,促使矛盾双方敞开对话、商谈、沟通、理解的大门,从对抗状态转为对话状态,从无序状态转化为有序状态,在平等协商,平和表达的环境中解决利益矛盾冲突。 三是要建立超前联动的矛盾排查研判调处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领导、调处工作人员要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群众的矛盾纠纷问题结症。四是要在预防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为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负面影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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