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执法不牢,地动山摇”,执法是公安机关工作的重心,近年来*县公安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紧紧围绕着执法主体为根本,牢牢抓住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这条主线。针对新招录民警、在职民警强化执法办案,切实搞好民警执法培训工作,增强新招录民警、在职民警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学习型队伍,对提高公安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基层执法民警的法制理念也发生了很大转变,法律知识、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法制机构从无到有,法制监督职能作用日趋明显,执法质量逐年提高,基本执法问题在执法实践中逐渐避免,但是,目前我们基层的执法中还有一些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要求的环节和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执法主体:1、有些民警仍是思想落后,墨守成规,在执法过程中,习惯于凭老经验或个人喜好办事;2、一些民警工作上不思进取,敷衍了事、精神萎靡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差错不断。3、在对待执法权利应用上存在思想偏差。有一些民警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按法律规定执勤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随意执法的恶果已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社会形象。公安执法是一项严肃而又纷繁复杂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所以完善的执法程序、可行的执法规范是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的保障。 执法态度:1、个别基层执法民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群众投诉民警执法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警的执法态度上,本来是正常执法,就因为民警执法态度问题,引起群众不满。2、少数民警警容风纪不整,着装不规范,形象不佳;有的民警上岗时警容不整、精神不振、举止不文明、动作不规范。3、推卸责任,推诿扯皮。由于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被查处的群众抱有情绪,会提出无礼问题,或找出各种理由进行恶意投诉。有些民警害怕被投诉,就推卸责任,遇到问题推诿扯皮。 执法质量:1、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我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认真细致。2、适用法律程序不规范、法律条文不严谨、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如处罚决定书中的条、款、项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或适用错误,有的工作粗枝大叶,填写执法凭证丢三落四,录入信息错误不断。3、案卷的制作质量不高。表现为笔录文字表述不全,语言不规范,针对性不强,主次不明,笔录内容过于简单,语句不通,字迹潦草等;证据意识不强,收集方式单一,尤其是对原始证据的收集不够全面充分。 二、原因分析 1、民警执法素质不高。多数民警对法律的理解局限于常用的基本法律,甚至个别法条,认为有了这些,就足可以应付实际执法工作,没有从派出所的执法职能出发正确认识法律对于执法民警的重要性。 2、工作压力引发情绪化执法。目前我局面临的是严重的警力不足,基层派出所更是人少事多,加之各种非警务活动频繁,民警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越来越多。在强大的工作压力下,一些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个别人的非难或无理投诉,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民警无法控制自己的工作情绪,带着情绪执法往往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 3、部分民警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目前,部分民警满足于现有的工作生活条件,缺乏进取心、责任心,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缺乏一种忧患意识,缺少一种敬业精神。民警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疏于管理,不重质量,县局每年有培训,培训效果不明显。 4、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法制力量薄弱。我局一线办案部门都设立了兼职法制员。少数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兼职法制员、民警没有认真负责履行好职责,工作责任心差,没有严格履行县局制定的“五级审核”审批把关制度,法制势单力薄, “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形同虚设。 三、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质。一是全面培训。基于基层民警法律专业毕业比较少,对法律缺乏系统了解,所以很有必要在业务工作相对少的时期给基层民警进行系统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和培训,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从而打牢基层民警的执法基础。二是强化培训。基层派出所常见的治安案件主要有结伙斗殴、殴打他人、盗窃等几类案件。要提高执法质量,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就需要要对常见几类治安案件进行强化学习掌握。基层民警在准确掌握这些常见违法行为概念的同时,还要认真掌握这类案件违法客体、违法客观方面、违法主体、违法主观方面、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与其他违法行为的界限等违法构成的认定标准,证据规格,量罚标准。通过重点掌握这几类常见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就能有效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内部教育。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是对公安机关业务工作上下关系的准确概括。平时工作任务重,不可能进行长时间、全员的业务培训,所以,单位组织的内部业务学习成为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法律水平的重要途径。 2、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接处警取证不规范问题。一要规范接处警流程。接处警工作作为派出所的重要日常执法活动,民警责任心不强或方法欠妥都可能引起群众不满和投诉。应结合现有110警情的分类,分别制定接处警方法和流程,规范接处警工作,提高接处警的质量。二要用好单警装备。接处警民警应熟练掌握和应用好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在接处警过程中进行全程录音。针对目前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案件增多,调查取证等前期工作不当,极易引发当事人不满和难以处理的实际情况,要求接处警民警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摸清事实、固定证据,为后期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要严格管理涉案财物。在涉案财物管理上,作为派出所,要明确提出“三无目标”,即无一个民警不受到监督,无一起案件不纳入视线,无一种财物不进行登记,明确专人负责。应根据涉案财物的不同特点,建立一套环环紧扣的台帐,使各种涉案财物都能有序“进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流程,根据涉案财物的流向,建立和完善财物管理工作流程:“受理案件-人物分离-分类办理手续-送检鉴定-出具报告-依法处理”,从而既确保财物安全,又保证办案效果。 3、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对民警执法工作的全方位监督。一是落实办案责任制。抓住执法实践中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接处警、受案立案、案件执法规范等管理规定,使民警在执法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依法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好兼职法制员的职能作用。挑选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民警担任所里的兼职法制员,明确法制员的职责和要求,要求法制员对所里全部案件进行初审、把关。三是建好民警执法个人档案。从接处警开始,对每一个民警的执法活动记录在案,为执法活动全程监督提供依据,并进行严格考评,将执法行为与民警的评优受奖挂钩,提高民警的执法意识,确保民警自觉严格执法。 4、积极构建警民和谐关系。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执勤中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实践中推行说理执法,即在执法过程中讲清事理、法理、情理,化法为理、化法为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执勤执法中把矛盾疏导、教育转化、法制宣传纳入执法的必要程序,努力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和方式,有效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缓解社会矛盾。要结合落实大走访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执法跟踪回访的力度,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5、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首先,警力配置要坚持公安基层一线优先的原则。按照“小机关、大基层、强基础”的要求,将警力投到基层一线去,要转变观念,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来精简机关,现有警力要优先满足基层一线的需求。其次,警力配置要坚持公安职能工作优先的原则。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这就是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所以,警力投放应该优先保障公安职能工作所需,保障“打、防、控”所需。要尽量减少用于非公安职能工作、非警务工作的警力投放。再次,警力的配置和使用要坚持适才适位原则。公安业务工作范围广、门类多,不同警种有不同工作,这就对民警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做到“量材录用”,尽可能的安排民警到能施展自己才能的岗位上去,从而最大限度地优化警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