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发展之所思
近几年来,*交警大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研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前瞻性,不断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建设的新路子,努力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这些成绩还是初步的,农村地区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十分有必要对农村道路交通现状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思考,从而实现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和新突破。
一、当前*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概况分析。
经过多年的努力,大队逐步建立健全了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以交通安全联系会议制度为平台,建立了县、乡(镇)两级管理网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定期开展工作,通报交通安全形势、源头监管和隐患治理等情况,不断整合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全面加强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还不断探索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形成“镇有交警中队,村有协管员”新模式,基本实现交通管理力量全覆盖。此外,还一再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将源头监管、隐患治理、事故预防、秩序整治、宣传教育等综合管理机制向农村地区纵深推进,提高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安全设施设置率以及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
二、*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严重不足,难以应对农村道路交通迅猛发展。由于一些原因,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管理十分薄弱,警力严重不足,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的探索还很不够。目前,*交警大队共有交通民警**人,承担全县**个乡镇、*个街道办事处、*个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警力与其所担负的职责、任务极为不相应,导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跟不上,管理、宣传的覆盖面十分有限,失控漏管面积较大,事故隐患点处就比较多。加上警卫任务、校园安保、专项整治等工作日益加重,民警每周法定的休息天基本无法保证,难以应付面广量大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更谈不上保证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安全设施缺失,难以保障农村道路交通规范安全。自“村村通”工程实施以来,我县农村道路建设进一步加快,但在道路建设中,未能真正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导致道路完工后安全设施缺失,部分农村道路成了没有信号灯、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裸路”。一些乡镇通公路、县乡公路上部分路段还存在陡坡,路面坑坑洼洼、路面宽度不够、急转弯处道路设计不合理、桥梁处路面存在安全隐患、交叉路口处能见度不够,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宣传教育独木难支,难以营造农村道路文明交通氛围。大队一直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在警力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在各个领域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但孤军奋战、独木难支,导致宣传教育效果不理想,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现实交通中自律性较差,交通陋习屡禁不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引起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
(四)联动机制运作欠佳,难以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共管格局。虽然建立了县乡两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但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管理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不完善,目标任务不明确、责任分工不到位,机构运行不正常,导致交警孤军奋战,被动的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使得农村交管工作无法到位,做实做好。交警单打独斗势必会使得管理力量薄弱,管理力量薄弱导致事故预防上存在漏洞,加上宣传教育工作无法实现社会化、创新化,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不强,就更容易导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
三、推进*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考评体系,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迫切需要制度性的保障,单靠交警一家的力量是难以妥善解决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型交通管理模式是我县农村交管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出路所在。因此,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考评体系”中,建立集“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交通设施建设、事故防范控制、管理力量配置、交通安全宣传”于一体的综合考评标准,对乡镇和村组党委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考评,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估,从而使农村交管工作受到重视,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机制上推动农村交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完善隐患综治机构,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规范。一是明确农村道路管养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农村道路实行有效维护。二是制定安全隐患实时排查、及时整改制度,源头防止事故。三是落实设施增设、调整、维护等资金来源,加大科技投入。四是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列入道路改扩建设中,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弯道、坡道进行合理改造,确保道路改造一条,安全隐患消除一条。五是对于道路安全隐患暂时无法予以清除的,要积极筹备资金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系数。六是对于存在事故隐患、接近报废等情况的车辆,交警部门要严查严惩,坚决予以报废,杜绝此类车上路行驶。
(三)加强科技力量投入,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智能管理水平。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可以为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紧紧依靠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体系,可以有效缓解农村道路面广量大、警力不足覆盖有限的难题。首先,要建设道路监控网,在农村道路布建严密的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路面车辆全方位、全时空的实时监控。其次,要建设集指挥调度、视频监控、信息研判及缉查布控等系统于一体的乡镇农村中队监控指挥调度室,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指挥疏导能力。最后,要将电子警察、固定测速、交通诱导显示屏等科技设施纳入“村村通”工程建设范畴,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四)健全秩序共管机制,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综合治理。县、乡(镇)要健全多部门合作、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机制,利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平台,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要根据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措施和手段,定期开展交通秩序乱点排查工作,制定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实施计划,做到任务分解、工作责任及进度目标明确。同时,公安、交通、公路、教育、城管、农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勤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规范行车秩序。
(五)构建宣传教育网络,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一是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标语,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三是针对农民生活习惯及文化水平等情况,组织宣传队在节假日及集市、庙会等群众聚集时段场所,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充分利用本地报纸、电视、电台,开辟固定宣传栏目阵地,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充分发挥新闻单位舆论监督作用,对各类危及交通安全的严重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共鸣,起到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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