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思考(三)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的一项中心任务,“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是孟建柱部长针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而提出的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仅是当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新形势、新时期、新任务的必然要求。它对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标准。作为一线的战斗实体和执法主体,如何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升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必须转变认识、更新观念。
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关键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有针对性地解决和摒弃过去在执法工作中的片面认识,克服在执法行为上的随意性。这就要强化“五种意识”:一是要强化生命线意识。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最基本的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最基本的行为是执法行为,成绩要通过执法来体现,问题也往往出现在执法工作中,可以说是“成也执法,败也执法”。所以,广大民警要始终不渝的把执法作为主业,必须种好执法这块“责任田”,始终把执法这条“生命线”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各项工作中。二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公安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点,就是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人民不满意,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没有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贯彻执法为民的理念。只有为民执法,才有警民关系的和谐;只有规范执法,才有法律的权威;只有干净执法,才有良好形象。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大力倡导人性化执法,为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要强化大局意识。抓好每一位民警的大局意识是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执法公正的关键环节,要时刻引导民警树立全局意识,在执法中要放眼全局,自觉服务全局,增强责任心、事业心和进取心。四是强化形象意识。执法规范化建设很大程度上是要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必须让群众真正信赖公安民警,这就一定要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所在环节和个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五是要强化法律意识。切实用法律观念来端正执法思想,促进执法公正,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原则,并提升到一种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公平,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
(二)必须保障有力,夯实基础。
一方面,在执法工作经费上要舍得投入、不怕花钱。当前,要抓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网上办案工作的有利契机,千方百计解决执法硬件问题。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基层派出所和执法部门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必须设备的及时到位。同时,要投入专门资金作为执法工作奖励经费,出台执法考评奖励办法,对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有力助推执法质量的提高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全面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没有一支过硬的法制队伍是不行的。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有意识做强法制力量:第一,对法制部门的人员要高标准选配,要选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也可以多方吸纳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法制部门,真正把法制科打造成为执法工作的实力部门、权威部门;第二,建立法制员制度,在各执法单位均配备法制员,负责本单位的法律培训和法制审核工作,以保障执法质量;第三,突出重点部门的法制工作,比如,可以在刑侦大队成立专门案审中队,在交警大队成立法制股,在治安大队专设审核人员,严格刑事、交通和治安等重点案件的审核把关。
(三)必须狠抓培训,提升素质。
一流的执法质量来源于一流的执法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败,取决与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提高全警执法素质,必须做到“三个狠抓”:狠抓领导带头。孟部长强调,领导干部“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生活”。这既是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每位领导干部提高自身执法素质的有效途径。在执法学习培训中,领导要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不懂就学,不明白就问,必须做到懂法律知识、懂网上办案、懂监督考核,达到知程序、能操作、会审批,给民警做出表率。狠抓骨干牵动。要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培训,把刑事、行政案件网上办理操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学懂学透,培养出一批自己的专家和骨干,以此带动民警学。要主动邀请上级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基层进行授课辅导,把知识学通、学精,以此推着民警学。同时通过采取开办夜校、集中学习、“一帮一”教学等办法保证民警素质过关。狠抓以考促学。在积极参加省市执法考试的同时,要定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执法考试,考试成绩计入民警个人及单位执法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考试不合格的民警一律离岗培训,以此提高民警自觉学练的意识。
(四)必须完善制度,规范执法。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各项执法制度对执法活动的有效规范和约束。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急需的方面入手,抓紧健全完善相关程序规定和标准规范。要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确保民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以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通过完善警务公开制度、警营开放制度、勤务检查制度等,不断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切实加强对民警日常执法质量的考核考评,建立健全审核把关、定期分析执法档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办法,解决执法中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让法律效果最大化。
(五)必须强化监督,严格审核。
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就必须强化执法监督工作。这种监督不只是简单的事后追究,而应当是对民警办案全部流程和环节的监督审核。一是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及时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配合人大、政协等开展公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促使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要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监督和对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推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促进执法质量的稳步提高。三是突出监督于服务中。对监督中发现、收集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通过下派执法服务队、开设“法律在线”网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民警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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