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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公安执法监督的思考

    时间:2015年03月1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严格公正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当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各级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执法环节及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实体,轻程序。一些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搜集证据,证明事实,却忽视调查取证中的程序规定、时效要求,不仅侵害了被调查人的权益,而且出现行政败诉和刑案退捕、退查现象,浪费了警力,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

        (二)重打击,轻保护。一些民警的执法思想滞后,缺乏人权观念,只强调打击犯罪,往往出现为惩治坏人,不惜侵害好人利益的现象。

        (三)重形式,轻实效。执法监督缺乏针对性,不按照规定内容监督检查,大胆监督的勇气不够,往往是走马观花,搞花架子,缺乏实效。

        (四)重事后,轻事前。日常监督往往是浮于表面,新的法律规范颁布后,即组织力量对下级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整个监督检查过程都体现了应付性,而很少深入到民警中去掌握民警对法律规范熟知情况,对运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及时性、警示性、前瞻性的监督。

        (五)重单干,轻整合。公安机关目前尽管有政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审计、信访等内部监督部门,但公安监督部门的设置,也还存在力量分散、职能交叉、工作重叠等方面的问题。

        (六)重制度,轻落实。遏制民警执法问题发生的监督制约制度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有的制度缺乏监督、制约和奖惩的配套机制;有的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难以执行;更为普遍、更为突出的问题是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没有抓好落实,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对策

        (一)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国家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人民警察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及新《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等,公安部也制定了《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大事情,也是公安法制建设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围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根本点,制订出公安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程序、规则,将上述法律法规具体化、细则化,努力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真正将各项执法活动全面纳入执法监督范围内,把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使监督者有章可循,受监督者有章可守。

        (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内部执法监督是公安机关内部具有监督权力的部门对公安执法主体在刑事、行政执法当中,是否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和义务、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主要任务就是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克服和纠正办案、办事中的不正之风,达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目的。要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加强对执法活动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三)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公安机关各业务职能部门作为执法活动的主体,对执法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最清楚,对如何防范解决也应该最有发言权。因此,各业务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治理执法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时,要积极整合内部监督力量。要按照“二十公”提出的“在地市以下公安机关试行纪检、监察、督察、审计等部门合署办公”的要求,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内部监督力量。要通过整合,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健全机制,避免工作上的交叉和重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和整体效能。纪检监督部门要加大暗访力度,对有执法问题的线索,要想方设法了解真相,并积极主动地与各业务部门搞好配合,联手监督,从而发现产生执法问题的原因,采取治本之策,预防和减少因监督失控而发生执法问题。

        (四)强化外部监督力量。公安机关自觉、主动、积极地接受外部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接受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审判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专门机关的监督;接受各级人大等权力机关的监督;接受律师和当事人的监督;接受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以及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形成多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强化监督合力,保障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履行职责。

        (五)加强监督力量建设。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等监督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监督干部。公安监督干部要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不断提高抵御腐蚀的能力,要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肃工作纪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任。

        (六)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在指导公安机关正确行使权力、维护好社会稳定的同时,也要重视公安执法,不干预公安执法,不指令超出公安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帮助公安机关排除不利于执法因素的干扰,这样才能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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