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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新常态”形势下的公安群众工作载体建设

    时间:2015年03月1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一个与过去**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并将保持这种新常态,而在这种新常态下,人财物的高速流通,又将引发侵财类案件的多发“新常态”,公安机关如何深化公安改革,遏制这种案件多发“新常态”,便是实现民生新改善的关键所在,更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基层公安机关处于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一线、打击违法犯罪的前沿一线、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一线,必须把民生幸福的新改善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到群众当中,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化解群众心中的疙瘩。本文就开展新常态下的公安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工作特点和现实路径进行简要的阐述,借以抛砖引玉。

        一、确定导向——开展新常态下公安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

        工作中,我局认真剖析了社区警务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分析了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的社会治理形势,无论是社会治理创新、群众工作、社区警务还是侦查破案等工作,公安机关的每项工作都有着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要让百姓得实惠,要让民生有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摆脱精神上的枷锁。

        (一)清醒认识当前工作差距和不足。一是社会治理手段滞后,基础性问题有待抓实。现阶段,近年来,虽然对社区管理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形势也比较平稳,但是一段时期的季节性案件高发,充分暴露出社会治理手段比较落后,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比如,对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管理还没有从粗放式、突击式、运动式管理模式中完全走出来,一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社会服务管理还存在盲区,导致个别地方案件多发,群众安全感不高;二是社区民警积极性不高,创新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单位领导对社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不清楚,习惯于过去派工式的工作方式,民警下社区后无所适从。少数社区民警对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群众工作理解不透,与人民群众感情不深,不愿深入到社区中去,社区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民警存在“工作等安排、落实靠推动”思想,主动创新意识不强、动力不足,特别在一些难点工作推进上,驻足观望的多、真正行动的少,因循守旧的多、锐意改革的少,比如流动人口管理,未突破老旧思路,创新机制尚未建起。三是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民警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迅速扩张,传统的人口管理方法应对不了流动人口的激增和拆迁安置造成的常住人口住址变动;现代城市居民之间日常交流减少,传统的入户走访获取线索收集情报的成效不明显;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经商,留守的多为老弱妇孺,传统的防范宣传方式的效果欠佳。部分民警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现代警务需要,工作方法单一,对新情况研究不深,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强,手勤腿勤而脑不勤,创新意识不强;为做群众工作而做群众工作,为应付检查考核而做群众工作,服务现实斗争的意识不强。

        (二)清醒认识当前面临形势和问题。我国经济进行新常态后,社会矛盾多发,社会问题凸显,社会风险增大,社会治理和群众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一是社会结构深刻变化使社会治理任务日益繁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转型加快,经济成分、利益主体、就业方式、分配方式、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给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二是社会矛盾日趋复杂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加。新常态经济体质下,社会运行在总体适应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大量不协调、不健康、不稳定现象,增加了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加大了公安机关社会治理难度。如利益格局调整使矛盾纠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增多,而原有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各种社会问题相互交织,使社会矛盾呈现联动特征和连锁效应,解决起来困难较多。三是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使社会治理严重滞后。推进社会建设是一项综合工程,近年来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发展加快,但社会治理显然没有跟上,导致一些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影响了社会建设整体推进。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现象仍然存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清醒认识几项工作的内部关系。一是三项工作密不可分。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为什么狠抓社会治理创新、群众工作、社区警务,我们一些同志还不甚明了,笔者认为其实这三项工作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可以说是一体的。社会治理创新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群众工作是加强社会治理的基本路径,社区警务的载体建设是群众工作的主要表现形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群众工作、推进社区警务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二是群众工作是最终目的。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强调:一切社会治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治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治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由此可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目的,社会治理创新是动力,群众工作载体建设是前提和保障。因此,要围绕民意来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把服务群众贯穿社会治理创新全过程。三是社会治理创新是重要动力。公安工作与社会发展环环相扣,与民生稳定息息相关,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做好社区工作、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动力。要始终坚持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主战场,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安改革成果,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民生新改善。

        二、初步探索——推进新常态下公安群众工作的五大特色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局“敬畏群众、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活动,特别是落实市委“五新”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我局深入推进群众工作并延伸出“不满意警事办理机制”、“五家立身”工作法等先进做法,兜住底、补短板,解广大群众燃眉之急,为困难群体雪中送碳,解决了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民生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我局以“我熟悉社区,社区熟悉我”(警民“双熟知”)为主要抓手,实现警民双向熟悉度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今年以来,已走访群众*****户,登记社区基础信息******条,基础信息直接服务破案***起,抓获嫌疑人***人;同比分别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达**%以上。

        一是明确制度保障。我局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建立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推动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我局调整了绩效考核方案,制订了“*+*”考核办法,加大了社区工作的考核权重,调整后的绩效考核方案中社区工作占**%,规定考核结果与社区民警的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制定分局《“我熟悉社区,社区熟悉我”双向熟知活动》工作方案,并将该项活动纳入分局绩效考核常态化开展。

        二是坚持“七必到”。紧紧抓住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保持血肉联系这个根本。我局在工作中结合“真情四送、五家立身”工作法,坚持经济困难家庭必到、特殊人员家庭必到、老党员干部家庭必到、人员密集型企业必到、场所行业必到、出租房屋必到、工地等暂住人口集中区必到,并积极开展“我与乡亲(居民)合个影”,紧紧抓住了社区工作的短板,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也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公安机关服务民生的成果。

        三是坚持“七必做”。公安机关实现民生改善必须要通过加强对人的管理,管住人,才能防住案,才能实现民生新改善,我局始终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强化服务提高管理实效,坚持警民联系卡必须发放、走访对象基本信息必须采集、采集的电话号码(含上半年已走访户)必须在警务平台内更新到位、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必须收集整改到位、防范宣传工作必须扎实开展、群众不满意警事必须尽心化解,切实在活动中查改不满意,追求更满意,不断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方式,搭建警民“连心桥”。

        四是坚持“周申报”。精细化管理是我局局训精神的体现,通过精细化管理,为“周申报”理清了工作思路,民警提前拟定下周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走访活动,细化各自工作措施,以派出所为单位将每个社区民警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报送至分局综合考评组申报考核,并纳入分局双月推进考核进行过程性的督导推进,明确工作步骤,序时有效推进,从而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五是坚持“三级查”。抓落实必须明举措,举措就是布置、检查、指导、推进、督察,这也是我们的一贯手段。工作开展要有布置有检查,派出所分管所领导、派出所所长、分局综合考评组对社区民警“双熟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三级联查,派出所分管所领导每日对社区民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派出所所长随时掌握社区民警的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的结果纳入派出所二级考核。分局综合考评组每两周对社区民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考核。

        三、现实路径——创新新常态下公安群众工作的载体建设

        公安机关要着力实现民生新改善,就要以社会治理创新为抓手,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导向,牢固树立民意主导警务的理念,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举措察民情、解民忧、惠民生。笔者所在公安分局开展“五新”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推进公安群众工作的载体建设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载体一:“不满意警事办理”追求群众更满意

        以搭建“群众不满意警事办理平台”为载体,查改不满意,追求更满意,确保每一条群众不满意诉求都有人办、及时办、办到位,防止民意空转倒流、问题久拖不决,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一)制定“三个规范”,确保群众不满意警事办理要求一目了然。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机制,必须建立健全畅通民意渠道的长效机制,我局从规范群众不满意警事办理流程、收集、研判等三个方面入手,有效整合分散在公安机关各部门的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形成完整的链条、体系,并明确了群众不满意警事办理目标要求。

        (二)建立“三项机制”,确保群众不满意警事整改落实一着不让。任何工作只有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才能避免工作的随意性,能否将群众不满意诉求办好、办到位,关键是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局通过建立通报交办、领导督办、党委会办等“三项机制”,将群众不满意警事交办、办理、反馈等各项任务和要求点对点交到单位、量化到具体责任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确保每一起不满意警事得到圆满解决。今年以来,共回访群众*****余人次,发布每日群众通报***期,收集交办各类群众不满意警事****件,提交局领导督办事项*期**件,提交党委会办**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

        (三)强化“三项措施”,确保群众不满意警事办理推进一抓到底。群众不满意警事办理和群众工作相关安排部署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到位,关键取决于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措施,我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督导问责、考核奖惩等“三项措施”,有序推进不满意警事办理和群众工作深入开展,从源头上预防突出问题的再次发生,实现公安业务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有效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建成。

        载体二“五家立身”情系百姓赢民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家事,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放下架子,扑下身子,站在群众身边,群众才会拿你当自己人,跟你说实话。

        一要把群众当“家人”。要不断增强民警对群众的感情。一是把群众看亲。多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做事情,倾听群众呼声,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把群众看大。通过调处小纠纷消民争、侦防小案件促民安、倒查小投诉护民权、开展小回访顺民意、整改小问题赢民心。三是把群众看重。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把群众来信当“家书”。处理好每一封群众来信,及时解决问题。一是从群众来信中读出信任。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就是对群众最大的诚信。二是从群众来信中读出信息。通过阅读群众信件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从群众来信中读出信心。来信提意见、做批评的,表明公安机关的工作有缺失,应当坚决而迅速地改正;来信给赞许、做表扬的,表明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应当信心百倍,再接再厉。

        三要把群众诉求当“家事”。要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家的事情来办。一是以情感人。让民警真正走进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二是以理服人。在执法、接待群众时要讲法理、事理和情理,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以法育人。主动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要把群众工作当“家业”。牢记宗旨,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是打好根基。做强社区工作,保证社区民警下社区时间,充分发挥警务室作用。二是选好干部。坚持干部从基层出的理念,把群众工作作为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的“必修课”。三是修好作风。要大力整改民警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层层落实、事事有人抓的强大执行力。

        五要把群众眼中的“衙门”变“家门”。一是做强服务主业。准确定位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中,严格落实领导坐堂带班制度,确保群众困难能在第一时间解决。二是延伸服务触角。把值班室、户政大厅、警务室做成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贴心服务。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完善警民联系制度,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四是畅通沟通渠道。通过警民恳谈、法制讲座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防范知识等,主动向群众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五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进社区听民声、行风评议等形式加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外部监督,纪委督察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内部督察。

        载体三:“首创失窃保险”群众损失有人赔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当前公安警力相对欠缺与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的矛盾依然突出,如何实现民生新改善,减少群众财产损失,公安机关需要思考在警力无增长条件下的社会治安改善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一要推行技防市场化运行机制。严格政企分开,探索新时期技防工程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依托平安民生商务公司成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技防服务中心,技防服务中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实行有偿服务,损失理赔。

        二要加强技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利用市场化运作的有利条件,不断充实技防队伍人员力量和科技装备,探索技防服务中心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机制,不断加强技防专业队伍在城区巡防中的作用;对技防巡逻队伍要实行制度性约束、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技防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积极争取,将技防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推动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由惠民利民不断向安民保民延伸拓展。依靠政府,借助综治、地方党委政府的力量不断加强社会面技防建设,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面治安形势的掌控能力。

        四要巧借社会之力。当前,经济新常态条件下,谋求实现民生新改善,必须尽量减少受害群众损失,推行“损失赔偿制”,正是回应群众新要求的重要途径。对参加技防建设的用户,由保险公司承保,凡是发生入室盗窃等案件,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标准给予经济赔偿,给用户吃上“定心丸”,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载体四:“小案打防”彰显民生大主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让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经济新常态下的涉及民生案件多发“新常态”,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公安机关瞄准少发案的目标,精确打击,提升小案防控能力,便是对群众民生新改善期待最有力的回应。

        一是防范入室盗窃“四建”。建设“安全防范示范小区”、特殊人群管控“五步”工作法系统,社区网格员队伍、“补天织网”工程,全面织密技防网络。

        二是防范摩托车、电动车被盗“四包”。对重点部位门前实行治安包保,对治安阵地实行管控包保,对重点发案时段、发案区域实行责任包保,对辖区群众、重点场所业主实行意识包保。

        三是防范盗窃车内财物“四查”。通过对可疑人员必盘查、嫌疑车辆必检查、重点道路时段必巡查、前科人员必观查,不断提高防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能力和水平。

        四是盗窃家禽家畜“四防”。动员农户在饲养棚、饲养圈上安装“电子绳索”进行圈防,加强本地及周边地区农贸市场联防,根据案件分析研判情况强化巡防,通过邻里守望、“红袖标”义务巡逻等形式,强化群众邻里协防,不断提高防范盗窃家禽家畜的能力。

        五是防范盗窃沿街商铺“四延”。将“技防+保险理赔”机制向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场所行业增延,推动重点单位场所监控探头最大限度向周边及路面外延,适当将保安人员的看护、守望、巡逻范围向周边扩延,定期通报发案情况,传授防盗常识,将防范宣传蔓延整个辖区。

        六是防范街面扒窃“四控”。对扒窃分子流窜作案的落脚点和销赃渠道等进行守控,对具有扒窃倾向的人员、扒窃犯罪前科人员进行盯控,宣传防范扒窃知识及技能,提高群众自控能力,形成街面警力和单位内部巡防力量联控。

        载体五:“六式管理” 推进场所行业健康发展。

        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路,对全区场所行业实施全面清理整顿,分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管控长效机制,提升场所行业管控水平,促进场所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以会代训式。每月**日前,派出所组织召开场所行业例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同时对开展工作进行总结,对场所业管控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后,还对新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是明查暗访式。对群众举报、网络问政、领导交办的线索,结合日常掌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以此掌握场所行业依法经营状况,为后期上级领导决策及精确打击提供准确的信息来源。

        三是三级约谈式。出台《*公安分局场所行业约谈制度》,由分管所领导组织落实“三级”约谈活动,告知业主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其作出承诺,规范经营。

        四是重点清查式。进一步加强对容易藏污纳垢的场所行业特别是管理不规范的区域或部位清查力度,依照“小运动、高频率”的原则,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清查,必要时由分局统筹协调、异地用警,提升重点区域场所行业动态管理水平。

        五是集中整治式。对辖区内问题场所,集中警力进行分类检查、清查,对检查到的问题严肃查处。同时,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如创新开展游戏机二维码管理,按照一机一码一照片的要求,对辖区场所游戏机张贴二维码,并将游戏机信息上传后台网站,安排专人网上巡查,从源头上杜绝了赌博游戏机滋生的隐患。

        六是精准打击式。在明查暗访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民警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交办、网络问政以及其它需要打击场所行业进行高频率暗访检查,精确定点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场所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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