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机关永恒的主题。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三项建设”的核心,是顺应法治建设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公安机关履职能力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建设的有力保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必将带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下面,我结合自身分管法制工作的实际情况,浅谈一下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和思考。
一、增强观念,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适应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三项建设”,是公安部党委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三基”工程建设,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明确阐述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是公安工作的“牛鼻子”,是“三项建设”的关键。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基础、促全局的重大举措,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下猛力,施重拳,强力推进。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公安工作的总目标。当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难以预料的挑战和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方面矛盾相互碰撞增多,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才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 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适应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执法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从当前信访投诉、个案监督、执法质量考评等情况看,群众不满意的执法问题还很多,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制度不落实、执法素质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为此,公安机关要切实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理念,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在更高层面上的新飞跃,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和高效执法的新期盼。 二、开拓思路,创新机制,注重信息化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作用 一是注重执法主体建设中信息化的应用。执法主体建设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我们应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带来的直接成果,广泛开辟网上法律课堂,以网上考试系统为基础,全面实施网上集中教育训练考试和岗位自练相结合的长效练兵机制,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同时,在公安网站开辟执法规范化专栏,增添法律法规、执法通报、法制培训、执法指导等栏目,提供网上在线服务。针对基层提出的突出执法问题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事项及时提供专业解答,实现民警随时可以网上学法,及时全面掌握最新的法制动态。 二是注重执法行为规范中信息化的应用。执法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各级公安机关要增加证据采集设备,为基层执法单位和民警配齐录音笔、数码相机等装备;所有接警室、候问室、讯问室配齐视频监控设施;对接处警活动做到全程取证,还原审讯现场,保证证据效力,从而避免无理投诉,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同时,办案中形成的笔录材料、法律文书要全部采用标准执法软件制作,形成电子案卷归档备查。 三是注重执法质量建设中信息化的应用。通过完善执法标准,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对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从受立案、处理到执行的各个执法环节,实现立案网上审核、证据网上展示、监督网上进行、审批网上办理、结果网上公开,实行执法过程网上实时监督。在日常审核案件时,严格贯彻执行省厅一号令,强力实行“五级”审核制,所有案件必须经法制监督员、纪检监督员、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部门和局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三、加强灌输,规范管理,不断强化执法工作教育和执法质量体系建设 一是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教育。当前,公安机关暴露出的许多执法问题,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一些民警执法理念不端正,宗旨观念、法治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执法行为上的偏差。当前,我们要不断加强执法理念教育,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等理念根植到头脑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以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为抓手,深入开展基本法律知识、执法工作规范、信息化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教育培训活动,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岗位,明确培训内容和方法,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实战技能。同时,培养和树立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的执法示范单位,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带动执法水平的共同提高。 二是明确管理体系,履行监督职责,提高执法质量。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岗位技能、质量监控、考核激励、责任追究,使执法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系统、闭合的链条,实现对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管理、过程性管理、系统性管理。科学设置执法办案的工作标准以及相应的权力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法制部门要转变监督方式,坚持靠前指导、靠前监督,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对执法办案实行全流程、全过程管理,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合法、公正。同时,执法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各类基础档案、执法台账,规范各类行政、刑事案件簿册以及单位、个人的执法档案,统一所有档案内容、格式和填写要求,实现登记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三是构建组织机构,加大执法考核,严明奖惩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定期听取汇报,掌握执法现状,研究解决重大执法问题,法制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法制建设的管理、指导、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各级公安机关应合理配置警力资源,把具备高素质的人员充实到公安机关执法一线,机关业务部门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基层科所队配备专职法制员,建强公安法制工作队伍。法制、政工、纪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执法质量考评细则》,定期对基层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考评,加大执法审核、监督、考评力度。建立健全民警执法档案和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业绩与民警的职务晋升、奖惩等紧密挂钩,实现执法管理与队伍管理的有效衔接。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应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为公安事业的快速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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