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开展的加强运输危化品车辆管理工作的思考
按照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我交警大队积极谋划,科学调度。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随着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车辆也日益增多。在日常的交通运输中,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引发燃烧或爆炸,造成危害性极强的群体性交通事故,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作为交管部门只有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强化道路管理,才能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各自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 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车辆安全管理状况堪忧。通过近期我大队开展的危化品车辆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建立了配套制度,但真正按照制度全部落到实处的较少,基本形同虚设;另外对驾驶员的日常的交通教育培训很少,更没有建立相关的行驶、车况记录和考核机制。
(二)日常检查中辨别难。在日常检查过程中,除了运输石油化工产品的油罐车,能够一目了然外,运输其它危险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的车辆,一般在外观上并无明显标志,如果不标明或驾驶人不如实告知,路面民警无法对一些车辆运载的物品是否是危险化学品进行甄别,从而造成管理失控和打击不力,形成漏洞。
(三)针对性宣传不到位。自公安部部署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以来,交通安全宣传得到了全面加强。但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宣传上,由于基层交通管理机关,特别是路面执勤民警,还比较缺少危险化学品方面的知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宣传上还缺乏针对性,影响了安全宣传的成效。
(四)日常监管不力。由于对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效率低下,管理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导致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日常监管不力,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得到消除,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思想认识不高。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地方、有的单位甚至在日常管理中,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一般运输车辆对待,未采取更为有力的制度和措施进行管理。
二、应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的对策
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要加强源头管理。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关、从业人员上岗资质关,完善监督系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整顿,并加强对超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查处。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有效整改。要协调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组织力量上门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不间断的检查。
(一)深入排查。作为交警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排查机制,定期对从事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同时还要重点掌握无资质的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和长期在异地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掌握达到报废标准和“小车大罐”的车辆情况,力求做到心中有数。
(二)严把检验关。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验,并在车身两侧和后部喷涂“毒”、“爆”文字,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另外,针对运输危险化学物品车辆的特殊性,要重点加强了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存在有车况不良、擅自改装改型等严重交通隐患的车辆,一律发放限期整改意见书,责成相关单位迅速予以整改到位。
(三)严把发证关。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购买和运输资质等证明文件不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不符合法定期限、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满12分以及具有两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或超速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形,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件。
(四)严把源头关。交管部门要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手,督促运输企业对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驾驶人员,集中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法律、以及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知识测试。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载罐装容器进行检测检验,对液化气体和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要按压力容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达不到要求或逾期不经过检验的,不得投入营运。
(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定期为驾驶人、押运员、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对本辖区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进行摸底,并定期对他们集中安全教育,通过教育使其掌握运输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常识、事故的处置原则以及自救报警方法,然后要进行考核,合格的方可从事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不合格的待重新培训合格后再予以上路。
(六)对民警加强专业培训。建议把危险品管理纳入交通民警业务培训的范围,切实提高民警对危险化学品的甄别和查处能力。交警部门要开展多形式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邀请化工方面的专家授课。
(七)与相关企业建立共建关系。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分别与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建立警企共建关系,签订共建合作协议。
各有关部门只有携手联动,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控制和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意外,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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