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故处理民警如何践行“群众路线”(二)
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人数量急剧增加,道路交通形势日益严峻,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多,如何在进行事故处理工作的同时适应社会现状,树立和谐理念,以和谐的思维化解交通事故产生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检验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办案好坏的试金石。现在,笔者结合多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就事故处理民警如何践行“群众路线”,浅谈己见。
一、事故处理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对于自身所肩负的使命、责任与担当的深刻认识,对于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挑战和风险的清醒判断,对于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期待的积极响应,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这三个“必然要求”就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这就说明一个问题,对于群众路线的重视程度,直接体现于服务群众的具体工作之中。以交通事故的出警处理而论,面对的对象是人民群众,在做好工作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更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帮助,有了群众的帮助支持,业务的开展才有望顺畅有序,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当前事故处理贯彻“群众路线”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故民警是处在社会最前沿的警种,民警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公安形象。但是,由于事故民警工作性质等原因,长期以来,群众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理解、支持程度不够,甚至产生误解和片面认识。导致民警辛辛苦苦所做的工作,时常被少数群众不理解,当然这其中民警也存在不足与短腿之处,其表现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宗旨观念有待提高。众所周知,事故处理工作的专业性较强,对办案民警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更应当具备走群众路线的宗旨意识,走群众路线就是宗旨观念的体现,这在最近党的“十八大”之后高层密集出台八项规定,乃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发起中,都有阐述与强调。在这方面少数民警仍然存在认识上的模糊和不足。就是没有把群众真正地放在心上,深入不下去,与群众接触少,与群众有距离,有隔膜,放不下架子,蹲不下身子,舍不得面子。对待群众服务群众做得不好,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在执法过程中不能达到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是对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标准。因此,树立群众观念,学会做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紧密依靠群众,时时处处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是对公安民警最基本的要求,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然而,当前一些民警对群众工作存在着模糊认识,忘掉了依靠群众这一根本,把事故处理工作仅仅停留在单纯的事故责任认定及管理处罚上,工作方法简单,在群众中没有真正树立威信和感召力。个别民警只重视日常工作的开展,按照上级要求去工作,没有去考虑如何走群众路线,提高自己的事故处理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虚心的态度,对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直接导致群众不理解,对工作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是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一些民警由于认识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没有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强化严格执法,就忽视了热情服务,对待群众说话不和气,态度不和蔼,举止不文明,办事不热情,考虑不细致,服务不周到,甚至存在着“冷硬横推”现象,由于工作不到位,方法上简单粗暴,影响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民警由于只注重工作,对做群众工作不理解,也不善于与广大群众去沟通,一旦遇到问题,导致在交往过程中效果不大甚至不佳。例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群众难免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配合交警工作,不愿提供侦查破案的线索,往往影响着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开展,使一些案件侦破起来非常困难。 三、事故处理走“群众路线”的路径建议 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水平,就需要我们不断更新观念,深入群众,团结和教育群众,作为一名事故处理民警,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踊跃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力度抓好这项工作。个人认为,有以下五条途径值得探索: 一是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提高服务质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群众联系的窗口,事故处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和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这就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在工作中牢记自身职责,做到不偏不倚,不贪不沾,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怀着深厚的感情对待事故的受害者。切实把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真正让群众满意、让群众高兴。要始终牢记交管工作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在实际工作中把为人民服务的党性纲领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及时了解群众对交管工作的希望和要求,找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方便办事群众。通过建立“当事人预约登记制度”、“接待当事人信访制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制度”“人民调解制度”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时刻听取当事人诉求,加强沟通理解。 二是深入群众中去,搭建警民沟通的桥梁。近年来,联系群众的工作受到了一些削弱,与少数民警存在的“现在的群众变得复杂、势利了,刁民太多了”等错误认识有关。人民公安爱人民、人民公安人民爱一直是优良传统。当前,联系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实践证明,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增添维护社会稳定的无穷警力。联系群众,关键是要主动深入群众,主动拉近和群众的距离,主动消除和群众的误会,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群众的新期盼和新要求,这些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要作为制度坚持下去。紧密结合重大伤亡事故回访制度,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到领导班子,下到普通民警,积极走访事故当事人,及时跟踪掌握事故处理情况反馈意见,了解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化解潜在隐患,搭建起警民沟通的桥梁,使事故处理民警真正融入到人民群众之中,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同时,也使人民群众对事故处理工作加深理解和支持。 三是善用换位思考,融洽警民关系。道路交通事故中不管当事人有责还是无责,违法或是意外,绝大多数都并非故意,并非有意而为之。如果在处理事故中,不能学会站在群众的角度去为其着想,态度蛮横,或者说一些过头话,势必引起群众不满,这样不但不能让群众理解事故民警的工作,反而会把事故处理民警推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上。那么,无论工作的多好,群众也不可能满意。但是,如果民警能够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就能够切实体会到当事人心中的诉求,在接待过程中,就会找准谈话的切入点,应当有效采取便民措施,尽可能的减少当事人来往交警队的次数,能够一次告知的事项和调查清楚的内容,力争一步到位,让群众觉得警察确实在关心他,从而有效拉近双方距离,进而融洽警民关系。 四是增强警务公开,增加事故处理透明度。事故民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近年来,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不公正和乱作为等问题,损害了警民关系和执法的公信力。当前,要通过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融洽警民关系。重点消除警察充当“保护伞”“护强不护弱”的误解。想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公安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应充分运用人性化模式,积极推进“阳光执法”工程建设,公开事故处理相关事宜,办案民警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认真倾听当事人叙述,建立平等的沟通氛围。同时,针对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前因后果、事故成因、违法事实、责任认定等存在的异议和想法,充分听取两方陈述和申辩,保障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创新宣传形式,贴近人民群众。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力求提高群众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此外,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借助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设专栏,邀请各级新闻媒体记者,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近警民之间的联系,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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