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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在阳光警务区推行“五五工作法”的意见

    时间:2015年03月2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现将市局制定的阳光警务区“五五工作法”印发你们,请组织全体警务长认真学习,并进行岗上培训,力求学会学好,遵照执行。各县区和直属单位要认真按照全市制定的考核方案逐月对警务长进行工作考评和工作排名,每月上报一次。另外,要注意总结基层警务长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不断丰富和完善全市的社区警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杨司厅长提出的“争做阳光警察、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阳光警务区工作新机制,切实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强化基层、夯实基础,警民携手、共保平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防范、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并提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配合办案部门抓捕嫌疑人,积极创建可防案件“零发案”的平安警务区。

        *、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治安调解的案件依法及时进行调解,定纷止争,及时恢复社区秩序,达到人民群众“零投诉”的目标。

        *、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治安案件,做到无执法过错,无群众投诉,不准民警单独办案和私自办案,实现社区民警“零违纪”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每天五项工作。

        *、组织治安巡防一次。组织指导专(兼)职治安巡防队伍、物业保安、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不同形式全天候的护厂、护校、护村、护院、护楼等巡逻守护活动,维护重点时段和部位的社会治安秩序。

        *、走访社区住户一次。每天走访*户出租房屋,登记暂住人口,发放暂住证。核实*户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掌握无户口人员、人户分离人员、信息登记错误人员和户口应销未销人员的具体情况,并帮助或督促其到派出所户籍室更正相关人口信息数据。

        *、服务社区群众一次。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为困难群众代办、发放身份证(户口薄),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向辖区住户发放警民联系卡,发放率达到***%,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登记台帐一次。对市局规定的阳光警务区十种工作台帐进行登记,如发现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现实危害的情报信息及时上网比对,并上报违法犯罪线索和有关情况。

        *、互通工作情况一次。遇有重大特别警情,要及时向派出所领导及分县局领导请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同时要实行重要敏感时期社会稳定情况的零报告制度。

        (二)每周五项工作。

        *、检查重点单位一次。对警务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以及涉及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的单位按照规定列管,掌握基本情况,录入信息系统。

        *、进行安全宣传一次。利用学校、村组、居民楼院布置法制宣传栏,宣传法律知识,每周更新一次宣传内容;督促指导辖区单位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录入警综平台基础信息一次。警务区民警要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基本情况,特别是要对警综平台基层基础管理系统中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境外人员、重点人口、监管对象、违法青少年、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组织练功人员、劳教劳改刑释人员、高危人员、特殊人员等十三种重点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并统一录入,保证基础业务信息的完整、准确、鲜活。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一次。及时发现、掌握辖区内土地、宅基地纠纷、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矛盾等情况;对矛盾纠纷及时调处, 对调处后仍有群体性事件隐患或者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要及时报告。

        *、调查社情民意一次。全面掌握社会各界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反应,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线索,敌对组织、邪教、会道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等情况,对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每周上报至少*条以上有价值的社情信息。

        (三)每月五项工作。

        *、召开治保例会一次。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加强治保会建设,指导警务区治保组织或单位保卫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月要召开*次治保主任或单位保卫组织负责人例会。

        *、开展治安检查一次。检查警务区内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发现的治安安全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督促检查治安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考察重点人员一次。对公安部明确的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应及时纳入列管,逐人建档、录入系统、重点控制、积极疏导、帮扶教育;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落实通报协查,双向管控措施。

        *、向特情耳目和信息员安排工作一次。通过主动服务、排忧解难、转化教育等方式,广交朋友,从社区干部、下岗工人、重点人口、工作对象中物建特情耳目和信息员,建立公秘结合、覆盖社区的信息员队伍,每月见面交流信息,定期回访交代任务和方法,建立重要信息奖励制度,发挥信息员作用,及时掌握社区敌社情。

        *、召开“开门考警”座谈会一次。向群众报告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或网上警务室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组织社区群众对驻区民警进行考评,群众提问民警回答。

        (四)每季度五项工作。

        *、落实防范措施一次。指导、督促、协调警务区相关部门、单位、居(村)委会落实封闭看护楼院、安装照明设施、布设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防范措施,因地制宜推广技防设施,全面落实辖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构筑和完善警务区防范体系。

        *、分析重点人员情况一次。根据重点人员的主要问题、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等,分析其现实表现,掌握其有无重新犯罪动向,有针对性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走访困难群众一次。深入走访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对辖区孤寡老人、特困家庭等服务对象登记造册,力所能及解决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

        *、召开“四防”宣传教育一次。积极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召开社区治安通报会一次。把警务区内每季度的发案情况、处理结果、治安动态等通报群众,一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增强警务区群众的防范意识。

        (五)年度五项工作。

        *、对学校师生进行法制辅导一次。警务室民警要兼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个新学期开始、寒暑假放假前主动与学校联系,为师生员工讲一堂法制课,对中小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环境。

        *、调整群防群治队伍一次。对于治保会、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中年龄偏大、身体状况较差、工作不积极的队员进行合理调整,及时补充新生力量,确保群防群治队伍的战斗力。

        *、召开警务建设报告会一次。警务区民警要积极主动地将警务区建设的设想、建议和要求向派出所以及街道党委、政府汇报,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为来年警务区的建设奠定基础。

        *、召集驻街单位召开警风警纪监督会一次。召集警风警纪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民警进行全年工作廉政述职报告,接受他们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查办和反馈。

        *、总结全年工作一次。警务区民警要于每年的**月**日前将本警务区的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计划书面上报派出所。

        四、考核内容

        社区阳光警务区民警考核共分三块内容:日常基础工作考核得分、突出表现奖分、违规违纪罚分。分值分布:日常基础工作考核***分,突出表现奖分项目**分,违规违纪扣减分项目**分。民警最高可得分***分。

        (一)日常基础工作考核

        *、考勤考核(**分)。

        分县局对阳光警务区民警出勤进行考核。每月阳光警务区民警出勤达**天,即可计满分**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旷工一天扣*.*分(半天以一天计);个人因参加会议、培训的,因派出所安排外派抽调的,按在岗计算;经领导批准,个人因病、因事请假的,每天扣*.*分。

        *、台帐记录(**分)。

        分县局为每个警务区完备了十种工作台帐,凡各种台帐登记齐全,记载完备的记**分,每月检查有一种台帐未登记的扣*分。

        *、会议学习(**分)。

        阳光警务区民警要积极参加局和派出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会议,且有记录,并做好工作日记,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扣*分。

        *、内务整洁(**分)。

        保持办公区域、寝室的内务整洁工作。被分县局以上单位检查中批评的一次扣责任人*分。被派出所领导指出后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责任人*.*分。

        *、警令畅通(**分)。

        对不服从所领导指挥,工作不主动,互相推诿,影响工作开展的每次扣责任人*-*分。保持**小时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的,每次扣*.*分。

        *、发案控制(**分)。

        分县局要求各阳光警务区民警能深入社区,组织社区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凡责任区内当月刑事案件零发案的计**分。发一起扣该警务区民警当月该项*分。

        *、矛盾调解(**分)。

        对于当月受理的民事矛盾调解纠纷,凡当月案件当月全部结案的,计**分。有一起未结案的扣*.*分。对于因措施不力,导致群众上访的将按照扣分项目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重点稳控(**分)。

        对于阳光警务区辖区的重点人口,民警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到位的计**分,凡发生重点人员上访或犯罪,民警没有掌握的发现一起扣*分。

        *、服务群众(**分)。

        接待群众态度不端,不使用文明用语,有冷硬横推行为,被反映到分县局,经查实的一次扣*分,反映到市局有关部门或领导,经查实的一次扣*分。工作中有故意刁难群众的每次扣*分。群众有理上访的,每次扣*分,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安形象的酌情扣*-**分。。

        (二)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满分为**分,当月各项加分项目累计至**分后,将不再累计。

        *、宣传报导工作(包括典型经验材料、上级采用的调研文章)**分。根据被采用的级别给予加分,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分。

        *、民警当月获得表彰奖励的加分(**分)。

        (*)被评为全国劳模、全国特级优秀民警察的加**分,被评为省劳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加*分,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的加*分,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的加*分。

        (*)被授予一级、二级英模称号的分别加**分、*分。

        (*)个人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专项表彰奖励的,每次分别加**分、*分、*分。

        (*)个人被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每次分别加**分、*分、*分。

        *、阳光警务经验推广(**分)。岗位经验被全局、全市、全省、全国推广的,给该岗位民警分别加分*、*、*、**分。

        *、服务群众(**分)。在执勤工作中,为民办好事事实,受到群众好评,表现突出的每件/次加*分,当月累计可加*次。

        *、情报采集(**分)。在社区走访中发现犯罪情报线索,经查实破获案件或抓获逃犯的每次加*分,当月累计可加*次。

        (三)罚分项目。

        罚分项目总计为**分,当月各项罚分项目累计扣分至**分后,将不再扣分。

        *、违反工作纪律,包括上下班、着装、用车、禁酒令等相关规章制度内有规定内容的,被公安部、省厅、市局、分县局领导查到的,一次分别扣相关人员*、*、*、*。(单项最高扣*分)

        *、认真履行值班、办案职责。无故脱岗;按规定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信息、备案,被市局通报的每次扣*分,造成后果的加倍扣分。(单项最高扣*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误,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又不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的酌情扣分;(单项最高扣*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态度冷硬,在工作中吃拿卡要,造成群众投诉或上访的,每查实一起扣分*分。(单项最高扣*分)

        *有其它违反队伍管理行为的,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扣减分。

        (四)条件重合解决办法。

        因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加分或扣分条件的,只按加分或扣分的最高分值实行一次加(扣)分,不重复加、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阳光警务区是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平台,我们必须要将“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矛盾纠纷、公正廉洁执法”的重大战略任务置于突出位置。广大民警要坚持深入阳光警务区,真正把“五五工作法”的要求落实在基层,带动提升整个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水平。“五五工作法”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胆尝试,我们将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创新,推动阳光警务区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各分县局要迅速把“五五工作法”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打造精品警务。各分县局要从本县区实际情况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兼顾,科学谋划,保证社区警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协调进行、取得实效。一是与强化人口管理工作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实有人口管理属地化,暂住人口管理分类化,重点人员管控轨迹化”的工作思路不动摇,在勇于创新人口管理“来知原籍、行知去向、静知诉求、动知轨迹”上狠下功夫,全面提升实有人口的管理水平。二是与全省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阳光行动”工作相结合;三是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相结合,争取推出“网上警务室”、“流动警务车”等典型做法。四是与创建平安*相结合,不断完善社区警务激励机制,让吃苦的人吃香,让实干的人实惠,让有为的人有位。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规定,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阳光警务室的建设工作,创建良好的阳光警务区工作环境,让基层拴心留人。市局将出台阳光警务区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优秀警务区的评定标准,对阳光警务区和阳光警务区民警工作实施绩效考核。警务区达到优秀标准的,授予优秀警务区称号。 同时市局把各种福利补贴集中使用,按照绩效工作的排名顺序奖罚,还将考核成绩作为警务区民警年度公务员评定的重要依据和警务区民警晋职、晋衔、评先受奖的重要条件,警务区考核要与各分县局、派出所的考核挂钩。同时,开展万人评警、万人考警活动,将公安工作的评判权真正交给人民群众。通过绩效考核和开门评警,调动和鞭策全体警务区民警以崭新的形象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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