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交警部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警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担负的交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和多样化,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更加神圣和重大,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交通民警在执法中还存在着与建设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地方,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警察的执法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在剖析执法问题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执法问题,找准在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症结,找出当前需要解决的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才能更有效的推进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当前交警在执法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执法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执勤交警把上路执法当成是一项单纯而简单的管理,没有把交通管理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存在以管理者自居的权势心理,
执法形象、执法态度不端正,在群众面前耍特权,抖威风,认为自己是管理者,交通违法人员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处罚,重处罚轻教育,缺乏做耐心细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寓教于管,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2、执法宗旨意识淡薄。个别执勤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态度蛮横,以管人者自居;执法时不使用规范用语,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不文明,不讲究策略和艺术,不注意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当事人的不理解缺少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方法简单粗糙;没有认真学习落实公安部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处理事故时对待群众不耐烦,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不做进一步核实及解释;个别民警态度“冷”,接待群众态度缺少温和的现象,给交警的形象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3、法律程序应用不规范。主要出现在:使用法律文书不当,如应开具强制措施或违法通知书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而适用简易程序简化处理;适用强制措施的违反程序规定随意扣留车辆、扣留驾驶证未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或送达程序,如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时未向被处罚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理由等;未认真听取违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更不用说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违法扣留车辆和驾驶证、不按程序检查车辆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存在非执法主体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如协勤人员制作笔录,开具处罚决定书等问题。
4、执法中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个别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活动中,发现熟人、亲戚、朋友交通违法时,视而不见,即便是查纠了其熟人、亲戚、朋友交通违法行为,简单地教育几句就放行,甚至当着其它违法人员便将自己的熟人、亲戚、朋友放行,导致群众对交警执法不公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严重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或者是在接到领导、亲戚的说情的电话后,不加思索地将违法人员放行,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正、公平,久而久之,失去了交警执法的严肃性,交警的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打折扣。
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1、端正执法思想,树立宗旨意识。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在思想上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倾听群众呼声,感受群众艰辛。同时,加强民警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民警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耐心、细致,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教育与处罚的关系,通过纠正交通违法真正达到提高群众交通法律意识的目的。并组织民警围绕强化法制观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纠正执法不公等内容开展学习讨论,使民警在路面执勤纠正违法行为中,做到运用法律准确,执行程序合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使执法工作做到法制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不做伤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感情的事情,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性的互动,改善执法环境。
2、完善执法保障,树立交警执法的权威。要树立交警执法的权威主要是落实执法保障,可从两个方面实施:一是物质保障。要给民警配备先进的交通执法工具,如数码摄、照像机、雷达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便于民警收集证据;二是立法保障。在法律上明确树立警察执法的严肃性,对肆意辱骂民警、哗众取宠刻意挑拨围观群众情绪、撕拉民警制服等等具体行为进行明确的定性并负相关法律责任,加强对干扰、妨碍警察执法的行为的处罚。
3、全面强化练兵,提高业务素质。一要针对民警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等问题,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执法工作中能准确运用;二要大力开展各类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方位开展交通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工作效能;三要开展技能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摄影、摄像、计算机操作维护等多方面的技能培训;四要按照“三基”建设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比武练兵竞赛活动,激发民警练兵热情,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五要统一文书填写,明确各项执法工作的程序、操作规定、文书填写的要求。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切入点,共同提高执法质量。
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目前,要解决基层执法质量问题,就要加大对民警执法质量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建立可行的规范执法激励奖惩机制。基层交警不能只重数量、忽视执法质量,要将数量和质量同等对待。在执法程序上出现问题也是不可行的,相对只能引起上诉案件的发生。警察执法的改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要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对交通警察执法体制的改革也需不断推进、完善,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交警队伍的规范执法、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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