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创新理念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要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政法公安队伍,必须从源头抓起,做到以德育警、从严治警、廉洁从警,力推警民和谐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增进警民之间相互交流、了解,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一、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主要方面及原因分析
(一)执法方面的问题。执法方面的问题是影响警民和谐的主要问题,着重体现在:一是目前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仍然存在执法随意化、人情化、执法不公。个别民警以行政自由裁量权为由,熟人轻罚或不罚,不熟悉的人重罚,有关系的轻罚或不罚,无关系的重罚,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公平性、公正性,从而失去了执法的公信力;三是重处罚轻教育,治标不治本。一些民警执法过程中,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往往忽略了思想教育和交通观念意识教育方面环节,治标不治本,未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导致了警民关系的不和谐。
(二)服务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多以管理者自居,被管理者只能服从,不能有异议,否则就加重处罚;二是工作中仍然还存在“四难”现象,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三是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办事流程、警务未公开,服务水平低,造成群众不满。
(三)应对化解、处置能力方面的问题。一些地方面对警民关系出现不和谐矛盾后,不主动去应对、化解、处置,网络负面涉警舆情信息不想法去处置引导,民警的好人好事等正气没有及时弘扬,群众办事难不想方设法去解决,执法不公等影响警民和谐的问题不去教育民警,听之任之,久而久之导致了群众对交警的不满情绪,造成了群众对交警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导致了警民关系恶化。
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一些基层交管部门放松了对民警的政治思想学习,对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抓得不紧,内容单调、方法简单,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帮助民警从政治上提高觉悟;二是业务工作上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没有形成绩效考核机制,没能广开言路,社会监督渠道不畅,致使正气得不到弘扬,特权思想得不到节制;三是个别民警思想跟不上日益发展的道路交通管理形势,业务落后于科技发展的要求,最终导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缺乏执法为民理念,执法和服务的水平质量不高;四是由因当前执法环境的影响,有些群众对交警偏见误解,只看到交警部门工作不足的一面,没有看到交警艰辛的一面,由此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二、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今时代,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越来越高,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交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管理方式和服务水平,在依法严格管理的基础上,科学引导、规范执法和热情服务,从工作细节和创新入手,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以新方法新理念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多为民办好事、实事,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一项长期持久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交警工作的方方面面,基层交警部门要构建良好和谐的警民关系就必须将此摆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深入持久。在此,笔者结合遵化交警大队近年来抓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成功经验谈几点个人浅见。
(一)强化交警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消除影响警民和谐的自身因素。
1、要建立健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领导机制,确保工作实到实处。基层交警部门要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摆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余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并要确定一名领导长期负责抓,要成立“和谐办”并充实力量,定期收集和掌握影响警民和谐的因素和网络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2、要将“和谐理念”教育贯穿于民警思想政治教育的始终,坚持政治和谐建警。一要从解决队伍思想作风入手,开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整顿,落实“警民和谐关系”重要举措;二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民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和谐警民关系的科学内涵,定期分析研判警民关系;三要狠抓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四要大力加强和谐理念教育,树立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要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服务意识,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入手,真抓实干,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夯实与群众和谐相处的思想基础。
3、要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文明规范执法意识,强化交警自身业务素质建设。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执法态度不好是影响警民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为此基层交警部门一要强化民警“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教育,确保执法的公正严肃性,避免群众因执法不公产生不满情绪;二要以练兵活动为依托,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对全体民警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确保全体民警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正确把握执法尺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办案质量;三要加大对民警的宗旨教育,坚决杜绝“冷、硬、横、推”
现象,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总之,在执法活动中,要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4、要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执政能力、一流的工作效率”为工作目标,从严治警,努力打造群众满意警队。基层交警要坚持做到“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能做的,自己要带头不做,不能耍特权。工作中要做到精神面貌让群众满意、形象让群众满意、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工作效率让群众满意、检查监督让群众满意,全力打造人民满意警队。
5、要努力构建学习型和谐警队,以警队和谐促警民和谐。警队和谐是警民和谐的基本保障,为此,基层交管部门一要建设和谐的学习型领导班子;二要搭建和谐的励警平台,基层交警身心压力大,在强调从严治警的同时,要更多地给予信任、理解、支持、保护和关心,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三要建设和谐的学习型警队,在警队中积极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学习交流和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民警业余生活,陶冶民警思想道德情操,塑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6、要大力开展民警养成教育,从点滴细节抓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基层交管部门要坚持从细节抓起,按照“形象从着装抓起,素质从行为抓起,修养从语言抓起,秩序从整洁抓起”的工作思路,努力搞好民警的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做到“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着装整洁,纪律严明”的要求。
(二)创新工作方法,推行一系列“便民、利民、爱民、惠民”服务举措,拉进警民距离,增进警民互动,加深警民相互了解,不断推进警民关系向“和谐、健康、稳定”方向发展。
1、要建立深入持久的“走访、接访、回访”制度。基层交警部门要在走访、接访、回访上狠下功夫。一要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听他们对交通管理工作、民警执勤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调有关部门对交管工作齐抓共管,同时要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在回复同时要加强回访工作,争取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二要访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当事人,了解民警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倾听他们对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交通事故受害人员,了解他们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要求,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安抚与交警有关的信访群众,化解和疏导他们的情绪,努力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要搭建好“警营开放、警民恳谈”等警民互动平台,增进警民相互了解。基层交警部门要以开展警营开放、警民恳谈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把党委、政府的评价,群众的口碑作为评判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本着亮问题不怕丑,查根源不怕痛的态度,虚心接受社会监督。一要走出去,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二要请进来,开门纳谏。要经常性诚恳邀请警风警纪监督员、法制监督员、驾驶人代表、运输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倾听社会各界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听取意见,回答质疑。三要规范窗口服务,积极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四要热情接待群众,冷静对待矛盾。要求民警要时刻把群众的问题放在心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接待群众时切忌冷、硬、横、推,要开展微笑服务,多用文明用语,耐心细致的为群众排扰解难,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
3、要全力做到“执法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影响基层交警和谐警民关系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执法不公,对熟人轻罚或不罚,对不熟的人重罚,对有关系的轻罚或不罚,对无关系的重罚,就加重了警民关系的恶化。基层交警要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科学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必须相当,同样情形必须同样处理,确保公平;落实好宽严相济政策,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4、要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增进相互沟通了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心态、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基层交管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与社会不同层次人员交往的能力;要转变作风,立足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做群众的贴心人;要尽快建立健全与群众的有效沟通机制,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并使其常态化和制度化;要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尽力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5、要大力开展人性化执法活动,并要在执法活动中引入“换位思考”理念。要求民警站在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深刻体会作为被管理者的真实感受,反省自己在工作中是否对群众充满感情,是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心系群众,从而增强民警执法为民的意识,促使民警转变思想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力推人性化执法活动。
6、从细节入手,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构建新型的和谐警民关系。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历来都是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十分重视的工作,化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到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首先要找准矛盾的根源,然后有的放矢的进行化解,坚持做到底清清、情况明、掌控得稳、化解得了。
(三)要扎实搞好应对、引导、处置和内外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的局面。
1、要因势利导,正确处理好群体性事件。当警民关系出现不和谐局面时,基层交管部门一定要认真对待,慎重处理。而群体事件事关维稳大局,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将以前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所作的努力化为乌有。要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因势利导,及时处理外,对事件中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还应协助党委、政府按照权限依法处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决不姑息,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2、要强化舆论引导工作,提高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能力,并与宣传部门、主流媒体建立“报刊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的互动机制。当今时代,网络舆情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势力已日渐影响着社情民意走向,基层交管部门要及时预警和正确应对网络舆情信息,积极作为,创新思路,破解难题,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网络舆情处置引导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舆情处置引导工作落到实处。要成立舆情处置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舆情引导员,定期收集网上舆情信息,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二要加强对外媒体正面宣传,引导广大网民了解交警、理解交警,进而信任支持交警工作。三要加强舆情信息研究,确保处置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四要加强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要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内部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力度,防止滥用职权。基层交管部门要针对影响执法的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干扰、权大于法等突出问题,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内外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坚决纠正执法随意性,抵制各种压力和诱惑,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明确执法范围,下大力气减少、杜绝行政干扰和非警务活动,以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度化的法律规章指导和约束警务行为,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营造有利于交管工作的执法环境,促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总之,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交警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基层交管部门只有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警民互动沟通,强化网络舆情处置引导,并要做到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不断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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