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提高公安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指出,各级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笔者学习以为,要真正把公安工作纳入法治化、正规化轨道,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不仅需要严明的警纪和健全的法制作保证,更需要依靠广大公安民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
一、着力在提高学法的主动性上下功夫。《淮南子•汜论训》云:“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广大公安民警应紧跟形势,紧贴任务,紧抓时间,静下心来多学习、多思考,在自身实践中不断养成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切实打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
一是注重普遍学与广泛学相结合。大量获取知识的过程就是拓展思维层次的过程。一方面,要通过观看法制节目、阅读法律书籍、分析典型案例等途径,采取自学与互教的方式,了解掌握《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常识;另一方面,要多方学习公安机关各类条令条例、各种政策规定、各项制度要求,熟知、掌握在实际工作中“哪些做法不合规定”、“如何落实才正确”、“一旦违反该怎样处理”等基本问题。
二是注重系统学与深入学相结合。要围绕平时常用到的、与工作联系紧密的法规,进行有侧重、系统的学习研究,对最根本、最基础、最主要的内容了然于胸,对本质内涵、内在特点、精髓要义深刻把握,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比如经侦民警,首要的是把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法律法规学懂弄通,这是开展经侦工作的依据和遵循,只有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学习了、领会了,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市场。
三是注重实践学与专用学相结合。公安工作千丝万缕,不可能样样精通、面面俱到。因此,公安民警要立足不同岗位、着眼不同分工,针对一些性质特殊、法规性强、少于接触的工作,有选择性地及时学习、及时了解,把有帮助的、需要用的内容拿出来深学专学,在具体操作中不当“门外汉”、在组织指导上不讲“外行话”,尽量避免因不懂、不会而导致“笑话”频现、问题频出。
二、着力在提高守法的自觉性上下功夫。*最近在会见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时强调指出,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使命催生动力,责任需要担当。各级公安机关应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时刻保持清醒,既要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更要做尊法守法的带头人,时刻用法考量和制约自己的言行,加强立身做人的硬气,提高说话办事的底气。
一是自觉维护“法”的严肃性。明太祖朱元璋问众臣“天下何人最快活?”大臣王纲意味深长地说:“畏法度者最快活。”这启示我们,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在“法”允许的条件下施行,严密、严明、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和对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不因个人想法的改变而改变,更不因身份角色的转换而改变,始终保持对法规法纪的一种敬畏、一种遵从,只有心存敬畏,才会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
二是自觉维护“法”的权威性。著名的“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物上的一块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好,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同样道理,如果一项法规得不到人人的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势必会损害它的权威性。公安民警要主动带好头、作表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切实以鲜明的导向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三是自觉维护“法”的约束性。条令条例、政策规定、制度要求,是全体公安民警一切行为的准则,人人都不例外。但反观有的人,在其管辖范围内,高兴时守守法,做做样子,搞选择性守法;不高兴时则置法不顾,想方设法逃避监督,法外出招,无法无天,结果搞得头破血流,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广大公安民警要自觉从自己做起,从细节抓起,真正遵守法度,做到头脑清醒,严于自律,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拒腐蚀、永不沾”,如此,才能在公安队伍形成“守法人人有责、守法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三、着力在提高用法的科学性上下功夫。古人云,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各级公安机关要会用、用好法治这一有力武器,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体现在法治公安建设全过程各领域。
一是强化执法主体培育。要从基本素质、执法理念、纪律作风三个方面加大执法主体培育力度,以此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切入点。具体讲,就是要着力从轮训轮值、随岗训练、体能训练、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方面来增强公安民警基本素质,着力引导公安民警扎根“为民执法”理念,打牢“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根基,着力解决纪律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政令警令不畅、执法活动不规范、工作热情不高等突出问题,切实整肃纪律作风。
二是强化执法规范建设。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强力推进网上办案,逐步形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严格落实法制员制度,法制员要切实负责本单位案件初审、执法监督、执法质量、法制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明确法制员责、权、利的统一,极大地提升其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执法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流程,从根本上解决同事不同罚、同案不同处等问题,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警不接、接警不处、立案不实、有案不查等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体系。认真落实警情通报会、正面回应网民诉求、党务政务公开、警务调查、案件回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真正享受对公安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同时,深化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广大公安民警要通过“大走访”切实深入街道社区、大小企业,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以取得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安建设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不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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