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推进公安机关的廉政建设(二)
推进廉政建设是推动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同时又是和谐社会的主体之一。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平安中,应该坚持从严治警、廉洁奉公的理念,大力培育公安队伍的廉政信念和廉洁信仰,以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公安部“五条禁令”以及周永康部长“四句话”要求为契机,通过实行警务机制改革,优化警力配置,为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作为处在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第一线的行政机关,极易受到社会的负面影响,廉政文化建设对其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廉政的公安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公安机关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就必须创造稳定有序、法治文明、公平公正、警民和谐的社会环境,具体来说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教育的首位是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价值准则和精神支柱,在人生观、世界观中最具有主导作用。公安机关要坚持从严治警,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队伍,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建设公安廉政文化,陶冶民警高尚情操,提高警员队伍素质,培育民警的廉政信念和廉洁信仰。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提高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积极认真地贯彻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做。 思想教育的主线是作风教育。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队伍作风状况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公安事业的成败,而且也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对广大民警的作风教育,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努力使公安机关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使警民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与此同时,还要严格加强对全体民警的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确保公安队伍的纯洁 江泽民同志说:“兵贵于精,不能允许滥竽充数的现象存在。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首先要把好入口关,对于确实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不能留在党内,这样才能形成党员队伍‘吐故纳新’、保持活力的机制。”治党如此,治警亦如此。要确保公安队伍纯洁,必须从源头管理队伍,牢固树立“进出必严”观念,把好“进口”,畅通“出口”。公安机关要建立起单位用人责任制,对于调入和调动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对那些思想作风差、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低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坚持阻止其进入公安队伍,更不能将素质不高的民警提升到领导岗位。坚决疏通“出口”,通过各种渠道进入的不合格人员,要及时清查,予以辞退。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务员条件标准吸收人员,从而避免由于民警或领导素质低下引起腐败。 (三)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制度建设应该着眼长远,解决根本,坚持始终。建立长效机制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治本之策,是实行制度管警、依法治警的一项有力举措,是解决队伍突出问题的根本出路,更是巩固和扩大“三项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要本着先建立后健全、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结合本地和部门、警种工作实际,加大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力度。当前,应抓紧研究指定民警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和公安机关装备规范。要普遍推行对基层单位和民警的考核评议制,并把综合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的评先评优、晋职和经济利益,与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任免、民警岗位调动,以及实行等级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 同时,也要进一步改革公安经费管理体制,要把公安机关的财、物由现行的地方管理为主改为直接由上级垂直领导,排除地方对经济的干扰,同时也可较好地保障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防止出现“利益驱动”。另外要实现“从优待警”,虽然目前还做不到“高薪养廉”,但至少要使公安民警的待遇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有太大差距,以防心理失衡,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 (四)切实强化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机制 形成从严治警、严格执法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强化检察监督,要扩大、完善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公安机关应将全部发、破案及立、撤案情况报送检察机关,以防止其不正当分流处理刑事案件。对于实际工作中极易发生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滥用权力、徇私枉法等问题,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实现廉洁用权、公正执法的目标。其次,要针对公安队伍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利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公安纪检、监督、法制、审计等内部监督与深化警务公开和推行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公开调处、公开裁决、公开认定以及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监督投诉相结合,把完善公安特邀监督员制度与定期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广大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民警家庭责任意识教育 教育民警在单位要做一个好警员,在社会要做一个好公民,在家里也要尽力扮演好自己应有的角色,做父母的好儿女,做子女的好父母,做爱人的好伴侣。有了家庭责任意识才会有孝心、慈心,才会责无旁贷地担负起赡养父母、抚育儿女的义务;有了家庭意识,才会重视家庭的稳定,热爱家庭、热爱生活,所作所为一定会为家庭、为家人着想,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更加自觉地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有了家庭责任意识才能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警。 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公安机关将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只要实现内部管理的“和谐”,严于律己、清正廉明、作出表率,必然能从根本上扭转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道德环境,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推动廉政文化的建设,形成一个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安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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