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教育培训若干问题的思考
新世纪新阶段,推进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和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以下简称“四个能力”和“两个水平”),对公安教育的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对公安院校和公安教育工作者来说,要提高新形势下办学治校的能力,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深入思考和研究解决公安教育培训理论的几个重大问题,来指导公安教育培训的实践。
一、警察教育培训的地位和作用
如何看待公安教育培训的地位和作用,是公安教育理论研究的一个基础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不能没有公安教育和警察培训,[①]培训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公安教育培训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对公安队伍建设发挥着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要作用。
首先,公安教育培训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警察素质的高低是决定警察队伍战斗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决定性因素,提高公安队伍素质也是依法治国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和工作,提高这些部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②]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警察素质的提高离不开公安教育培训,要提高队伍素质,必须优先发展警察教育。总结我国公安队伍建设和发展近**年的历史经验,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要提高公安队伍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必须高度重视公安教育培训。
其次,公安教育培训在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处于先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着手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把公安教育培训放在优先发展地位,中央成立公安政法干校,各省市都建立了公安干校,培训公安民警。高考制度恢复后,成立公安大学和各省警察学校开始培养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年在公安大学和刑警学院设置了本科学历教育,**个省(市)成立公安专科学校,逐渐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公安教育培训系统和教育格局,推动我国公安教育的加速发展。其中,处于公安教育培训龙头地位的公安大学,先后为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万多名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③]为培养高级公安专门人才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进程。可见,承载着培养高素质警察队伍历史使命的公安教育培训,在公安机关改革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必然处于先导地位,成为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想宝库和理论创新基地以及实验论证场所。
二、公安教育培训的主要特点
公安教育和警察培训是在普通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专门教育,是警察科学教学和警察技术相结合的专门性教育,其内容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各个领域。[④]公安教育培训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具有社会教育的一般属性;另一方面,作为为国家培养武装性质的执法力量的教育,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安教育培训是政治性特别突出的教育。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新世纪新阶段,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这就决定了公安教育培训的目的是培养适应政治需要,实现执政党和国家意志的公安人才,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公安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建设,他指出:“我们的干部队伍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要有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要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纪律。”[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公安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公安民警的头脑,使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公安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公安院校和公安培训机构作为培育警察的摇篮,必须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注重警察政治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这是公安教育区别与一般教育的鲜明特点。我国公安教育历来强调政治素质为先的人才培养目标,把“政治合格,对党忠诚,服务人民”作为公安人才培养的基本标准,公安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培养教育对象的警察意识和政治、职业道德。
公安教育培训是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化教育。警察作为社会职业的一种,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服务性等特征。公安教育培训应当从提高警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出发,加强警察职业培训。一方面,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出发,现代公安人才必须具备合理知识结构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公安教育培训应当开展政治、经济、管理、科技、人文相结合的全面素质教育,提高民警的科技、人文和素质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从人才培养规律和警察职业发展要求看,公安民警必须具备较强的岗位任职能力和创新能力,认真贯彻“三个必训”制度(即民警首任和上岗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个月的实战必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侦查、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勤务手段等综合业务能力,培养民警适应岗位转换的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建立以“职业培训为重心”的公安教育培训体系。[⑥]
公安教育培训是开放性教育。公安教育培训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秘密性,但公安教育培训作为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有机组成部分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兼容性。公安教育培训应当打破行业办学的局限性和封闭性,改变警察教育培训的行政化倾向,扩大开放,加强交流,促进融合。一是要加强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交流,吸收和融合当代教育的各种先进的教育理论,形成具有警察特色的现代教育观念,包括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开放教育和超前教育等多个方面;其次,公安教育培训必须加强公安院校和地方公安机关的交流与合作,通过选派公安业务尖兵到公安院校任教和派公安院校教师到公安机关挂职锻炼的双向交流机制,提高公安院校教师的素质,应用和实践最新的教育理论成果。再次,在当今公安院校毕业生不再包分配的前提下,应逐步走公安院校培养和其他普通院校培养的并举的路子,公安机关所需要的通用型、管理型和法律、技术人才可以通过以地方普通院校培养为主,被公安机关录用后,再到公安院校集中进行业务培训*个月—*年,公安院校以任职教育、继续教育等为主,广泛借助外部教育环境和资源,从更大范围选拔和培养高素质公安人才,不断增强公安教育培训的生机与活力。
公安教育培训是信息化教育。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全球信息化趋势已越来越明显,当今的犯罪高智能、高科技、高信息化犯罪作占比例越来越高。在这一背景下,公安教育培训必须突出信息化。在内容上必须突出对公安人才信息素质及其对信息化犯罪掌握、控制和侦查能力的培养。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必须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广泛开展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计算机模拟教学,加速数字化图书馆、数据库和往上模拟训练平台建设,提高学生的信息化水平和打击信息化、高科技犯罪的能力。
三、公安教育培训的转型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制处于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公安教育培训进行相应转型,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
公安教育培训的职能和任务是要进一步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公安人才。新时期新阶段,公安机关必须应当按照“四个能力”和“两个水平”建设的要求,一是要把政治育警放在首位,教育培训职能和任务聚焦到培养具有履行新时期政治和历史使命的高素质警察人才上来,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二是要积极开展公安业务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提高公安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大力推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不断加大基层和一线民警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专业素质和实战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公安教育培训的转型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公安教育培训应当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然要求公安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在欧美、新加坡、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有专门的警察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对警察培训的目标、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规范,而我国公安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只见于公安部的一些红头文件和会议精神,《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条例》虽然对警察教育和培训有所提及,但没有具体、明确化,缺乏操作性。当前,公安教育培训存在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合理分类,教育培训内容陈旧,缺乏层次性切与公安实战脱节,民警培训工作随意性大,管理和考核不严等问题,公安院校和培训机构应当以贯彻实施《公安机关组织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为契机,对公安教育培训进行合理定位,把在职教育培训和民警的任职、岗位转换、职务、职级晋升结合起来,把公安民警接受教育培训作为公安民警的一项权利和义务,规定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公安院校和培训机构应当明确教育培养目标,明确教育培训职责和权限,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教育训练设施和培训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分类合理,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覆盖全面的公安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公安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公安教育培训的体系结构应当进一步优化。从总体上来说,优化公安教育培训的体系结构,应遵循公安人才培养教育规律。从世界警察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公安教育实际出发,围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教育目标,积极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初、中、高级,公安专门人才,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基础教育与任职教育有机结合,院校教育与自我开展大练兵整体协调的新型公安教育培训体系。在学历和基础教育方面,要改变公安学历教育层次低的现状,关、停一些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的公安院校,把一些师资力量强,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高的一些公安高职高专升格为本科院校。在职业培训方面,应当改变在职民警培训行政化倾向,把公安培训在一定的范围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自然淘汰一些办学规模小、师资力量薄弱的地市公安机关培训机构,整合教育和培训资源,把一些好的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切实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高素质专门人才。
公安教育培训的育人机制应进一步转变。新时期公安教育培训应当根据新型公安人才的素质要求,对培养目标和教育内容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根据不同层次的教育和培训对象,确立不同的教育培训目标,科学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明确各级各类公安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培养目标和任务,构建既分工又衔接,知识和能力培养递进的完整链条,形成以公安院校为基础,院校教育和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相结合的育人新机制。转变公安教育培训的育人机制,必须突出实践教育,要让学生从书本和课堂中走出来,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研究,开展模拟治安、刑事案件的模拟调查和侦破,模拟演练处置突发事件和反劫持案件,提高学生的动手和思考能力。要重视学生的实习和见习工作,延长毕业实习时间,让学生实际参与侦办和处置案件,在办案中锻炼工作能力,提高警务实战技能和业务水平。
公安教育培训质量要进一步提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公安院校和警察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职能和责任,应当按照培养目标和质量管理标准,引入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和指标体系,完善公安教育机构的组织策略,改进教育管理过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高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和培训质量,使人才培养质量符合社会、学员个人需要和国家规定的程度,人才培养结果让社会和学生满意。在人才培养过程的质量管理中,要把“质量”作为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质量”提升为培训机构的重要职能和学校管理者到每一个教职工的责任。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改进的可能性,公安教育机构自觉履行质量管理职能,改变以满足既定标准为中心的质量管理思路,追求质量的持续改变和不断提高,改变行政性的教学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的专业性的质量评估制度和教育质量管理体系。
公安教育培训要突出创新的一面。首先要改变传统的以传授系统性、结论性知识为主的教育,大力创新教学内容,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会应用、善创新”的要求,紧紧围绕培养创新能力这一主线,溶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把前沿知识、科学方法和信息技术课程等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其次,要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和手段,改变传统的重教有余而重学不足、共性有余而个性不足、灌输有余而启发不足、复制有余而创新不足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启发教育、研究式教育,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思考和创新思维能力。再次,把公安人才的培养和合理使用结合起来,在现行的警察录用标准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进行大胆创新和改革,建立警察职业资格标准,实行警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职业资格标准,促进警察教育培训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目标。最后,要加强对警察教育培训“特色和创新项目”的研究和确认,形成警察教育培训创新的特色性、有效性、可借鉴性,并且能得到社会、公安机关、教师和学生的广泛认同,提升公安教育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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