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升基层民警执法公信力
公信力是指使公众信任的力量。公信力的核心是“信任、信服、信心、信赖”,而这种信任的主体是受于公众,没有受公众信赖就不能生存和发展,在这跨越式发展时代,媒介的竞争就是争夺受众的战争,媒介是信息传播的主体,受众是媒介效果的评价主体,是媒介公信力的评价主体。如今,公安机关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是人们最信任最信赖的群体,更是社会各阶层忠实代表之一。可以说,公安机关的所作所为,公安民警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代表着人民公仆为人民,人民公仆服务人们的良好形象。
*总书记曾经指出,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公安机关的执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我们公安机关有没有公信力,有没有权威性,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认同不认同。作为人民执法机关,要从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入手,着力提高公安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基层公安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的主力军,其执法能力、服务水平、执法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安全状况,也直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提升基层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是公安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做好公安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管理工作的强烈盼望。目前,我们基层公安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矛盾。下面我围绕如何提升基层民警执法公信力,谈谈自己的浮潜认识和工作体会。
一、基层民警在工作中呈现的困惑及主要问题
(一)被管理者不理解。基层公安机关担任的是一个公安工作管理者,履行着神圣的工作职责,上路执勤执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一切均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治安的有效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在一部分的违法单位和违法者看来,公安民警查处违法行为就是为了抓收入,正当的执法行为受到莫名的指责。另外,基层公安民警工作相当特殊,执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特殊车辆、人群及单位,在执法的同时势必会影响到部分人的利益,在部分人和部分单位、企业看来,公安民警的工作是与当地经济建设格格不入,导致基层公安机关受到当地政府及其他单位、企业排挤,其地位相当尴尬,造成无形中的工作矛盾。
(二)暴力抗法甚至袭警。在基层公安部门,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民警在执法时经常会碰到脾气暴躁者、借酒发疯者等,无视法律尊严,在强行阻挠公安民警正当执法过程中,因未达到其满意的结果,甚至将行为直接上升到对执法民警进行辱骂、殴打甚至围攻、控制人身自由。同时,在民警处理一些涉及到个人利益比较严重的情况时,对处理结果稍微不称心,双方家属经常纠集社会闲杂人等对处理民警百般刁难,轻则指骂推搡,重者砸毁机关设施、殴打民警。
(三)民警心理压力过重。公安基层民警是压力密集型的职业,工作的紧张性、复杂性、突然性和对抗性,经常使基层民警处在压力与焦虑中;生活无序,身不由己,时常使他们感到身心交瘁,每一位基层民警所承受的压力要远高于其他职业人员,其心理压力超负荷早就是个无可争辩的事实。纵观近几年,基层民警心理压力受害者日益增多,有些人总以为是基层民警素质不高所致,却忽略了职业压力的客观存在及其产生的危害。我认为,基层民警的心理压力,是指基层民警超出了其心理承受能力范围,以致引发的某些反应与变化。心理压力易导致基层民警的行为发生偏差,并且所致行为偏差会波及基层民警的所有个人生活和工作。诸如,在生活上,家庭关系紧张、夫妻不和睦、离婚以及个人的
失眠、赌博、酗酒、卑等;在工作上,效率低下、缺勤、离职、错误增多、易出事故、遇事退缩不前等。
(四)恶意举报毁谤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虽然公安部门角色由管理行业逐渐转变为服务行业,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仍是公安民警的天职,社会治安的好坏往往与公安民警作为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现在的公安机关提倡:“有困难找警察”无疑给基层公安机关带来了诸多的问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给予了过高的期望,但是公安机关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因为超出了自己的职责范围,所以事情的处理结果往往是事半功倍,造成了人民群众的不理解。近些年,公安机关频繁的参加一些非正常的警务活动,也造成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许多违法者在被管理后大多有抵触情绪,为泄私愤,事后轻则找领导反映情况,重则采取写投诉信、打投诉电话或者举报的方式恶意上访,通过恶意投诉举报、侮辱毁谤对执法民警进行诬告、打击报复,对执法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及发展前途造成了极大影响。
二、增强基层民警执法公信力的对策及措施
要推动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首先要极力维护基层民警执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才能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确保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要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提高执法能力的最佳途径就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各项业务知识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水平、实践操作、体能和应急的培训,使民警全面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类科技装备的操作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同时要教育民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心理应急能力,定期开展实战技能演练,使民警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冷静处理,提高处置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在执勤过程中,要端正执法思想,通过转变执法理念,首先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其次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以法服人,讲依据、讲程序、讲证据,规范言行举止,树立执法威信,同时要积极体现人文关怀,对轻微违法以教育为主,减少人民群众的
抵触情绪,缓解警民矛盾。
(二)进一步完善宣传机制和民警维权机构。保障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首要基础是推动维权立法,要进一步明确民警应有的权利,依法为执法民警撑腰,针对不同程度的侵害行为明确有关的具体条文,做到有法可依,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在此基础上,各级公安管理部门要建立快速联动反应机制,一旦发生民在执法过程受侵害的情况,上级领导要视实际情况及时协调指挥增援警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民警受到伤害。
(三)要消除民警的心理压力。严峻的基层民警心理压力问题及其危害必须引起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民警的心理压力状况直接影响到基层民警的素质的高低和队伍战斗力的发挥,关系到“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目标能否实现的大问题,因此应切实加强领导,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关心和爱护民警摆在突出位置,设身处地为民警工作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缓解民警心理压力,维护民警心理健康。特别是基层领导必须善于捕捉基层民警隐秘的心理变化,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忧所虑,帮助他们振奋精神,精神百倍地去迎接挑战,开创公安基层工作的新局面。
(四)要积极沟通警民关系。基层民警的工作说到底就是和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在执法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民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基层民警根据被管理者的不同特点,灵活运用角色语言,充分发挥语言的魅力,要用恰当、合理、巧妙的语言,积极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让执法对象对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心服口服,减少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越是在被围观起哄、推搡阻挠时,要越加冷静地分析原因,摆道理讲问题,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顺利开展工作。
(五)要营造压力小、效率高的工作环境。基层领导要以爱护警力为出发点,科学、合理地配置、运用警力,而不轻易浪费警力资源,在保障基层民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要全面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起严谨科学的决策制度、公正客观的用人制度、公开透明的办事制度、公平合理的考核制度和严格明确的责任制度,使警察队伍的管理尽快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轨道。同时要善于开展警营宣传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全方面地宣传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绩效,多角度、多侧面、立体化地反映公安民警的酸甜苦辣,以强大的舆论弘扬人民警察的警德风范,从而改善警民关系,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为民警创造更好的执法环境。
三、如何提高公安基层民警执法公信力
一是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满足人民群众的对法律的需求。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道理有处诉、错案有处纠、冤情有处申,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正司法的信赖。当前,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治安查处、侦查等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处理不公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要坚持用符合人民群众思维观念的方式方法办理案件。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处理好情、理、法的关系,做到于情要达、于理要通、于法要容,从而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法律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不要简单就案办案,而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多研究化解矛盾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继续深入推进阳光公安工作。要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方式,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公安网站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阳光警务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我们*分局“警民知音网”的创立,邀请各行各业各界人士和朋友们走进警营,了解我们的基层公安民警,取得良好效果,这是推进阳光警务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有益尝试,值得在全市乃至全省公安机关积极推广运用。
四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既要培养公安队伍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还要大力提高公安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要继续完善并有效运行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教育。目前,我局今年以来一直开展“警营大课堂”素质教育学习培训,牢固确立“三个满意”工作目标,要求全警参与,人人受教,效果非常明显,让民警尤其是基层一线民警能够在繁忙的工作中得到及时充电,强化素质。
最后希望战友和同志们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始终把法装在心中、把人民群众装在心中、把正义装在心中,做到拒腐防变,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真正做一个充实自我,有意义的阳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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