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几点思考(二)
执法公信力不仅关系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更关系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体现在每位民警的执法工作和执法行为之中。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我市公安执法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从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入手,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执法质量考评为杠杆,建立健全相关执法制度,强化内外执法监督,逐步规范接出警、劳教审批、经济案件立案审核等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
一是执法质量生命线意识有了新的增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十分重视执法质量,把它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和“一把手”工程来抓,摆在十分重要的突出位置进行常抓不懈。办案民警对执法办案的质量终身负责的意识明显增强,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是执法执勤能力建设有了新的提升。全市公安民警分期、分批全部通过市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余名公安民警取得主办民警资格。民警的巡逻执勤、案件侦查、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
三是执法制度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全市相继出台了一大批执法规范性文件,如《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毒品案件的暂行规定》、《劳教案件主办责任人制度》、《衡阳市公安局直属部门办案程序若干规定》、《衡阳市公安局关于执行缓刑制度的实施细则》、《衡阳市公安局经济类犯罪案件立案审批程序的若干规定》,对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是执法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刑事、行政办案质量逐步提高,刑拘超范围、超期限现象基本杜绝,刑拘后打击处理率达到**%以上,行政案件大部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清晰合法、量罚适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连续多年呈现下降趋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连年减少,市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从原来的每年***多起下降到现在的每年**起左右,市局出庭应诉的案件每年不到**起,案件维持率较前几年大大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多年来一直名列全省前列。
但是,不可否认,我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离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广大公安民警在执法当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执法问题归纳起来都是执法不规范和执法理念上的差异问题,只有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来逐步解决。正如孟建柱部长指出的:“执法不规范是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突出因素。”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执法办案中的利益驱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程序执法办案的问题仍是一大顽症;执法办案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差距还很大。这些执法问题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必须按照公安部党委的决策和孟建柱部长的指示精神,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把提高执法公信力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来落实。
二、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主要原因
当前,造成上述执法问题、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民警自身素质不高。公安民警作为公安机关执法的主体,是构建执法公信力的主导因素。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民警法律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有损于公安机关作为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有的民警徇私情、枉裁断,不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做到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影响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导致一些社会舆论导向偏离主流。
二是有的民警只注重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要使公众信任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仅仅做到严格执法还不够,还要注重社会效果,不仅要使当事人得到依法的处理,还要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然而有的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一味强调打击、忽视保护,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真正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陈旧的执法理念还未彻底扭转,有的民警执法为民意识缺失。公安机关执法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人民、保障人民,因此作为执法者,要始终围绕执法为民来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民警违背了警察的宗旨和誓言,将执法作为谋生手段,却忽视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忽视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做出了让人民群众痛心的事情。
四是有的民警自身学习不够。提高和巩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基础和支撑就是加强学习,提高民警的个人素质。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结合“三考”工作,广泛开展了“大学法、大讨论”活动,民警的学习氛围浓了、素质高了。但是有的民警学习主动性不强,完全依靠经验执法办案,已经明显不符合社会发展和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对策
一是在深化法治理念教育上下工夫。列宁曾经说过,“正确的理论也需要灌输”。当前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思想教育方式,把孟建柱部长关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深入警心,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民警头脑,把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民警的永恒追求,切实解决民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从而为规范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
二是在提高执法透明度上下工夫。将执法工作放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摆在群众面前,将执法的结果置于群众的讨论范围,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公开是公正的前提,公开和公正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敢于公开、毫不遮掩的执法行为是取信于民的前提,只要我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就没有什么不可以公开的。提高执法透明度不仅要公开办案过程还要公开法律依据,更要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公开的长效运行机制,拓宽执法公开的内容、方式和途径,全面推行执法告知制度。治安行政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采取公开听证制度。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所有执法依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事项进行网上公布,方便群众了解、查询和投诉,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信力。
三是在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上下工夫。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基本功还在于公安机关自身,规范民警自身执法行为。如何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关键在于健全一系列执法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近年来,从市局到各县级公安机关都制定了一些执法制度规范。但是,从总体上看,还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查找本机关、本部门、本警种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制定明确的执法流程、裁量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支持。要加大执法调研力度,逐步出台常见的盗窃、抢夺、赌博、卖淫嫖娼等治安案件的裁量标准,常见劳教案件的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审批标准,各类案件的装卷标准,涉案财物的扣押、没收和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执法制度,确保民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努力减少执法随意性,防止执法偏差。
四是在强化执法监督上下工夫。要深化执法质量考评,进一步改进考评方式,加大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考评标准,扩大考评范围,注重考评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考评的指引作用。主要从群众举报投诉和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入手,倒查执法问题、倒查民警执法责任,及时将结果反馈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切实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以即将开通的全省警务信息平台为依托,实现执法办案从受理立案、审核审批到开具法律文书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要抓好案件审核把关,进一步推行公安机关领导、法制部门、办案单位和岗位民警四级执法责任制,加强层级监督。要加强外部监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到公安机关视察,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是在改善执法环境上下工夫。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主要领导务必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定期听取汇报,掌握执法现状,研究解决重大执法问题,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人财物保障。要经常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要加强法制部门和法制民警队伍建设,在每个基层所队都要明确一到两个法制专干,为规范执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落实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的支持,切实落实经费保障,切实解决基层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利益驱动问题,使公安执法工作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