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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务信息化环境下“大统计”格局初探

    时间:2015年04月2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统计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识社会治安形势、评价公安工作绩效、监测警务运行状况的一个主要手段。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是科学分析、判断的前提和基础。针对目前统计数据存在失真、失准等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借助警务信息化这一手段,改革与创新统计工作,构建“大统计”格局,解决统计工作“顽症”。

        一、当前公安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流程繁杂。统计流程大多采取基层一线单位计量、综合协调部门汇总的形式,由于涉及面广、统计人员多,加上层层流转,容易发生统计数字漏报、错报现象。

        (二)统计数据分散、单一。大量的公安统计数据如侦破打击、交通和火灾事故、公安民警人数、装备配置、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分散在不同类型的公安业务系统中,受人员管理、工作方式等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实现互联共享。

        (三)统计监督方式相对滞后。对统计数据的监督,主要由综合汇总部门对基层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核查,纪委、督察部门及上级机关对统计信息也可进行倒查。这两种监督方式都属于事后监督,加上数据信息一旦录入信息系统很难更改,容易造成某一时间段统计数据失真。

        (四)统计人员专业性不强。公安统计工作涉及单位广、人员多,举办一场业务培训费时费力,因此培训大多采取下发文件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很难将上级精神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统计干部;再加上大部分统计干部为半道出家、身兼数职的内勤,且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人员调动相对频繁,部分统计人员没有接受系统培训就匆匆上岗,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统计分析报告质量不高。基于统计工作现状,部分统计人员产生“统计数据水分大,统计分析没有可靠依据、意义不大”等错误认识,将定期开展的统计分析工作当做一项不愿意做但又不得不做的苦差事应付了事,统计分析报告质量不高。

        二、推行“大统计”格局构想、依据及其带来的变化

        (一)构想。抽调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民警成立统计信息中心,把现有的分散在各业务系统的统计业务集中起来,对公安机关各类统计报表系统实行集中、综合管理,统一“出口”。

        (二)依据。近年来,公安机关大抓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基层一线单位基本配齐电脑,也建立了公安网络联接等科技装备。特别是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接处警信息系统、执法办案系统的运用,实现了资源共享,推动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过渡,为创新公安统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变化。实行“大统计”格局后,公安统计工作将出现五大变化:一是统计程序由“繁”变“简”。基层一线单位录入的相关数据直接由统计信息中心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统计,简化了统计数据流转程序,而且统计人员更加专业,统计口径更加统一,大大减少了统计误差。二是统计数据由“散”变“聚”。统计数据由统计信息中心集中管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丰富了统计质量报告佐证,避免出现统计数据出口不一致的问题。三是统计监督由“后”变“前”。检查监督主要由统计信息中心负责,监督职责更加明确,检查监督更加靠前、专业。通过定期不定期对各相关单位统计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保证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四是统计人员由“兼”变“专”。统计人员变少、变专、变稳定,可以及时传达上级统计工作精神,对统计人员进行深层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五是统计分析报告由“表”及“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明显提高后,统计人员重新认识案件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了统计分析报告质量,服务领导决策水平效能相应得以提高。

        三、推行“大统计”格局的对策

        统计格局改革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策,应牢牢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紧紧抓住领导重视这一关键因素。推行“大统计”格局需要各统计业务部门大力支持和密切协作,需要统一认识、统一指令、协调运作,因此,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大统计”格局有利于减轻基层负担、促进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服务公安工作,积极参与统计工作改革,不仅要抓部署更要抓落实,不仅要整体推进更要突出重点环节,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圆满成功。

        (二)紧紧抓住统计人员这一决定性因素。只有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才能提升统计数据的精确性及统计分析质量。当前,信息系统初始数据主要由基层办案民警录入生成。为此,要经常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统计知识水平,养成主动收集、及时录入数据的意识,做到内容完整、填写规范,从源头上解决数据不实、统计不实、时效性差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录入管理制度,落实“谁受理、谁采集,谁录入、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从制度上保证信息规范采集录入。将综合素质高、热爱统计工作的民警选配到统计工作岗位上来,并加强业务培训,做到熟悉数据自下而上的全过程,熟悉原始数据的采集过程。同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通过加强交流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紧紧抓住信息系统这一硬件保障因素。要加快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原来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研发一个指标设置科学规范、关联广泛、操作便捷、运行快速、综合功能强大的网络版公安信息统计系统,弃除统计分析功能不强的框表式统计方式。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与接处警信息系统、执法办案系统、派出所综合管理系统、刑侦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交警、消防等业务系统链接,及时自动地对各类公安业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收集、分析、统计、存储和传输,实现跨平台数据共享。

        (四)紧紧抓住检查督导这一后续保障因素。要依托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定期通报统计数据采集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必要时到基层实地检查,督促落实整改,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关注统计数据的变化,对统计数据异常现象要及时组织调研,从中发现问题,确保如实统计。加强考评,对故意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不断调整考评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如实统计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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