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刍议
当前,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这体现了当前政府对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和构建切合实际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体系的重视。因此,推进警察职业保障势在必行。在此,笔者就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点浅见:
一、当前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 曾几何时,人们对警察这一职业无比的崇敬,因为当警察有威信、有威严、有威风。而现如今,警察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之一,工作高风险、高强度、高压力,使人们却对警察这个职业望而却步。反差之大,令人唏嘘。个中原因错综复杂,但人民警察职业保障不到位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当前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存在以下“五差”、“五难”: (一)职级待遇差,提拔晋升难。公安机关无论是领导职务的实职还是非领导职务的虚职与基层警察总数的比例明显偏低,晋升的机会十分渺茫。尤其是大多数基层县级公安机关民警,辛劳苦干一辈子,能干到副科级的已经算是同行中的佼佼者了。不少优秀民警由“少壮派”拖成了“夕阳红”,错过了提拔任用的年龄门槛。由于在政治上无法求得进步,自然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心理。 (二)经济待遇差,养家糊口难。警察“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他们面临比其他公务员更大的压力与挑战,工作性质比其他公务员更具特殊性,但体现在工资薪酬上,警察和其他公务员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更不说与电力、金融等部门的待遇相比了。尤其是县级基层民警的工资待遇,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增长提升十分缓慢,相较于日益飞涨的物价、房价,民警的工资待遇捉襟见肘,甚至是养家糊口都难。另外,民警的医疗、保险、抚恤等福利待遇相对其付出的劳动与面临的风险也显得极不相应相称,地区之间的经济收入差别较大。 (三)社会舆论差,重塑威信难。认同感是人类的基本需求。被社会认同、被大众认同、被身边的人认同是当警察莫大的荣誉与自豪,这相较于政治、经济待遇更为警察所看重。但如今,由于各方面的负面影响,笼罩在警察头上的神圣光环一层一层的褪色,甚至在日前互联网上被评为九大最没有荣誉感的职业之一,极大的打击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动摇了民警的职业认同感,重塑警察职业的威信与辉煌任重道远。 (四)警力配备差,夯实基层难。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是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仅为万分之十一左右,县级公安机关的比例则更低,警力配备缺口较大。同时,警力配备“比”不合理。机关民警比重大,基层民警比重小,呈现出头重脚轻的现象,“钱财往基层流、奖励向基层倾、干部从基层提”的机制难以落实甚至是适得其反。 (五)执法环境差,民警维权难。民警在日常接处警、处置群体性事件以及调处解决民事纠纷等活动时,被辱骂推搡,被撕衣扯帽的现象屡见不鲜,最后大多不了了之。一些当事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采取诬告或多头投诉等方式,干扰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加之个别新闻媒体从追求轰动效应、迎合部分读者猎奇心等因素考虑,抓住片言片语未经调查核实就草率见报,甚至以讹传讹。恶意投诉和诬告行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很难消除,直接影响着民警的身心健康,伤害警察群体的感情。《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虽对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做了规定,但普遍存在操作性不强、处罚偏轻、缺乏威慑力等问题。特别是对恶意投诉和诬告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无形中怂恿了侵害民警权益的现象,影响了民警执法环境的形成。 二、推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的理性思考 (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增强民警职业认同感。其一、建议在《刑法》中加入“袭警罪”,彰显警察职业权威性,更好的震慑犯罪。目前中国关于袭警犯罪的相应罪名是“妨害公务罪”,量刑明显过轻,其处罚重点是妨碍公务,忽视了对警察人身权利的保护。在《刑法》中单列“袭警罪”,可体现警务活动与其他公务活动的区别,将有助于加大打击袭击警务人员、暴力抗拒执法活动的力度,在保障民警自身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的权威,为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有效地震慑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其二、坚持正面宣传,弘扬公安正能量。一是注重主动宣传,掌握舆论导向,展示正面形象。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及时宣传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案例,公开宣传公安机关严惩暴力抗法、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侮辱、殴打公安民警,阻碍执勤执行、暴力抗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震慑无视法律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人员。同时也要大力开展建雷锋式警队等行之有效的活动,积极、全面宣传公安民警的先进事迹,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得到百姓的真心拥护。增强群众对公安队伍的认同感,减少否定或抵触情绪,增强理解和信任,维护警察职业群体形象。 二是争取社会支持,开展爱民活动,和谐警民关系。要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一村一警”入户调查、“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系列活动,邀请群众走进警营,引导民警走进群众,向广大群众真实展现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和警营风采,增进沟通,拉近距离,树立警察权威,增强警察信心,鼓舞警察斗志;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的期待和要求,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广泛宣传报道公安民警承担的无私风险、付出的巨大牺牲、取得的辉煌战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营造良好待遇环境,增强民警社会归属感。一是政治上关心。对警察进行政治教育和政治培训,以提高对警察的政治信任度和政治待遇,要给予优秀警察政治荣誉和政治鼓励,并且给予其公平晋升的机会,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充分考虑重视警察的民主权利,最大范围地实行民主,坚持正确的用人、树人导向,激发基层民警工作热情和职业荣誉感。建立一套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符合警察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警察职务序列,适当增加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公安机关队伍大、职数少、压职压级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基层警察工作积极性的问题,缓解警察政治待遇偏低的问题。而且应将其制度化、法制化。 二是经济上倾斜。从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出发,建议建立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待遇,为民警解决提供实际保障。提高经济待遇,同时要研究制定公安民警因公负伤、致残医疗保障办法,把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民警的医疗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从帮助民警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心系基层,情注民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帮助民警解决牵涉民生民计的问题,如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实际困难,以此将从优待警延伸到民警的家庭,做到民警的心坎上,让民警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爱;积极改进公安经费保障的新机制,争取按照“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保障公安经费,改善警务装备,提高民警待遇。 三是工作上爱护。1、完善指标考评制度,为民警减负。如果上级各部门考核的项目众多、任务繁重,下级就难免顾此失彼,敷衍了事。应从任务指标的科学量化入手,建立健全单警任务指标与部门总体任务指标的动态数据分析机制,确保指标设定科学有据、实施合理可行,实现警力投向与工作常量的动态平衡,减少重复考评、过度考评和众多非警务活动的随机考评,避免民警为完成虚高指标而疲于奔命,造成质量降低、甚至弄虚作假。2、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民警减压。基层民警经常在常见警情多、应急任务多、加班熬夜多、职业病多的“四多”状态中工作,极易陷入亚健康状态。建议在全面落实民警年休假、定期体检、心理咨询制度的同时,建立公安民警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加大因公伤残民警的补助力度与特困民警家庭的帮扶力度,并合理给予民警加班补助与精神奖励,减轻民警心理与家庭负担。3、健全纪律监督机制,替民警说话。一方面,在顶层制度设计上,将保障民警健康的相关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确保在制度的监督下长效运行,制定民警个体健康干预方案,从运动、膳食、心理保健、科学用药等方面提供帮助。另一方面,打通监督机制瓶颈,化“纪律监督”为“纪律兼管”。在查纠民警各类“不健康”行为的同时,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诉求,切实为民警减压减负,让制度替民警说话,比如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考核等。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民警工作责任感。一是深化队伍职业建设。要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公安干部晋升、警务保障、民警待遇等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工作进行明确。在经费上,要确定民警、协警、工勤人员的保障标准、额度和增长系数;在装备上,要严格按照《民警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为基层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对讲机、防弹防刺背心、防割手套、胡椒醛喷剂、警棍等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武器。针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取证难的情况,配备携带录音、录像设施等,为依法打击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障。在编制上,要积极建议有关部门增加编制,加大对基层警力的配备,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警力短缺的现状,从而减小现有民警的工作量。二是深化队伍科学管理。要依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借鉴和学习其他相关行业和发达国家、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在行政管理、岗位转任、职级晋升、履职测评、业绩考核、奖惩激励等方面进行科学的、专业、公正、公平、透明的管理,这样才能进一步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深化警务技能培训。要根据民警不同岗位职责,规范警务活动,从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相结合,对民警接处警、执行巡逻盘查任务时的处置规则与方法、处置措施与程序,以及科技手段和战术运用等进行培训和指导;对处置不同警情做出危险指数等级评估,针对执法执勤中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扎实开展车辆驾驶、武器警械使用、战术协作配合、突遭情况反应、应急处置训练,增强民警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本领。要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深化基本法规、基本技能、基本战术、基本体能、信息化应用、指挥处置等基础训练,提升职业实战能力。要坚持加强训练保障,按公安经费一定比例落实训练经费,调配、购置训练装备、器材、设施,加快筹建规范化、现代化的民警训练基地,提升民警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增强民警敢于面对压力和勇于挑战的勇气、能力和自信心 总之,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建立完善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警察的正当权益,才能充分调动警察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的积极性,才能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威信,才能更好维护国家尊严和法律权威,才能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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