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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基层派出所解决群众信任危机的方法

    时间:2015年05月0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警民关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危机。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在公安工作上,就是要求公安队伍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分析并解决公安工作群众信任危机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公安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结合多年基层实际工作经验,就当前影响警民关系,造成群众信任危机的主要因素、形成原因以及解决办法谈谈个人的几点认识。

        一、当前基层派出所警民关系以及群众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警民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在自身队伍建设上做出了许多努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队伍教育整训活动,如:

        “爱民大走访”、“两整顿两提高”、“群众路线教育”等。这些活动的开展,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对于提升基层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都起到了推动作用,使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逐步回升,群众对基层派出所的信任度和满意度都有较大提高。但目前警民关系的胶着状态依然存在,少数地方的警民关系不尽人意,民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仍然较大,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依然存在,加之人民群众对公安派出所的期望值一直以来处于高位,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产生逆反心理,对公安民警产生抵触情绪,以至对整个公安队伍产生信任危机和感情危机。总结起来是两个方面的“不信任”:一是“警察不信任群众”。从主观上看,有些基层民警在对待群众上,在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存在不少的偏差。在观念上,对群众路线认识理解不透;在方法上,不懂得做群众工作,在作风上,不愿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愿做群众工作,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疾苦危难。客观上一些自身素质较低的群众对社会治安,对公共安全不关心、不关注,对公安工作、基层民警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上,围观起哄的多,主动协助做工作的少。群众对公安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让很多民警觉得寒心,从而导致警察对群众的不信任。二是“群众不信任警察”。基层派出所除因其执法范围广,打击处理对象多,造成一定的社会对立面等客观因素外,还有许多导致群众不信任、不理解,甚至误解、反感的原因。一些民警工作中常以管人者自居,摆不正心态,服务意识不强。长此下去,结果是失去群众基础,公安工作陷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尴尬境地。

        二、影响警民关系和谐、形成群众信任危机现象的因素

        一是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群众责怪公安。当前,社会体制正在转型,贫富悬殊拉大,社会就业不充分,社会矛盾多,管理漏洞多,犯罪诱因增多,因而社会治安复杂。虽然每年开展几次严打破案战役,但刑事案件仍在高位运行,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社会治安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应,公安派出所在维护地方治安方面是主力军,社会治安不好有原因,基层派出所有责任,派出所破案效率不高,我们应该检讨,但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否认、对整个基层公安队伍的否认,让民警觉得有苦难言。

        二是执法不公不严,侵犯群众权益,群众怨恨公安。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执法,但由于执法观念偏差,民警执法水平差异,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执法环境不好等方方面面的原因,少数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还存在不公、不严、不文明现象,有的甚至执法违法、徇私枉法,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如刑讯逼供、体罚或变相体罚,违法使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目前,部分基层派出所在执法办案中还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油水案”的现象,处罚的随意性较大,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都不同程度的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降低了基层派出所的公信力。

        三是特权思想、衙门习气重,群众惧怕公安。由于长期形成的陈旧的执法观念在少数民警中没有得到彻底扭转,特权思想作祟,存在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现象。少数窗口单位的民警没有摆正“服务者”位置,对前来办事群众动辄给脸色看。由于工作方法上的问题,一些群众怕与派出所民警打交道,即使是失了窃、遭了抢也默认倒楣,不想报案。原因一是不信任派出所,认为报了案派出所也破不了,不如不去。二是去报案,有时遇到民警态度不好,甚至出现处警推诿,爱理不理的现象,自己受了害还要受“哽”,干脆不去。

        四是非警务活动过多,群众反感公安。现在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过多过滥,如工商、税务、医药、卫生、城管、交通等部门整治市场,国企私企开工挂牌、竣工典礼,甚至连部门、单位组织的一些营业性的活动都要求派公安民警保卫、警卫。这使得十分紧张的基层警力不堪重负,正常的业务工作受到冲击、影响,结果是“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近年来,城镇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人口管理、劳资纠纷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增多,维稳工作压力加大,在处置此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党委政府总习惯要公安出面,这样不仅不能很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很多时候还将公安民警推向群众的对立面。

        五是新闻宣传监督出现偏差,群众仇视公安。近年来,少数涉警案件被媒体恶意炒作,人们无法识别真像,群众信谣传谣,恶意中伤公安机关和民警,甚至将民警置于孤立面。如对公安民警个别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敏感,盯住不放,甚至添油加醋、虚构情节,以迎合部分群众猎奇、看热闹的心理。加之基层派出所自身对媒体宣传重视不够,正面典型推介力度不大,使群众从媒体上得到的关于派出所民警的信息,正面的少,负面的、消极的多。受此影响,群众脑海里对基层派出所就产生了偏差,形成了不好的印象。

        六是公安承诺与现实效果有反差,群众不理解公安。基层派出所在日常警务活动中提出一些很好的口号和承诺,如“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困难找警察”等,而在目前基层警力、装备、人员素质有限的条件下,这些承诺难以全部兑现。如同一时间内出现多个求助报警,而基层警力、装备不能都满足,出现延误,群众对此就不理解。此外由于法律缺乏明确职责界定,派出所要在承办民间轻伤案件、群体纠纷上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原因之一是走其它司法途径要收取相关诉讼费用,而找公安处理分文不取。基层警力缺、装备差,面对如此多的事务,根本做不到事事都让群众满意,势必造成群众不理解,进而对派出所失望。

        三、分析当前造基层派出所成群众信任危机问题的主要原因

        警民关系的发展变化不是孤立和静止的,而是各种社会因素的综合反映,从而造成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不信任、不理解,这些因素的形成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民警自身缺乏应当具备的必备素质。少数民警自身素质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又不善于学习,不能与时俱进,工作仍是老一套,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群众则把这笔账算到派出所头上,其结果是影响基层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群众对公安人员敬而远之,不打交道或少打交道,造成警民关系在情感上的疏离。

        (二)警民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互动平台。走访中,大多数群众认为民警与群众有距离感。一是沟通互动不够。公安宣传工作大多通过媒体来进行,间接性、灌输式、口号化特征明显,难以与群众直接进行情感交流,听取群众呼声。二是公安工作不能有效接受群众监督。由于警务公开力度不够,公安工作透明度不高,群众无法通过公开透明的渠道对执法、服务等问题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基层派出所对群众的期望和群众对基层派出所的要求过高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落差。调查中,民警非常希望群众无条件支持配合公安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则希望或认为警察就是万能的,应该有求必应。

        (三)群众工作中的利益关系是制约警民关系的瓶颈。从广义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必然会导致经济成分和运营方式的变更,新时期,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高,警民交往中的利益关系也就越来越显现出来。因此,在警民交往中必须做到警民互利,也就是说民警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要让利于民众,可罚可不罚的尽量不处罚,处罚可重可轻的尽量从轻。

        (四)社会消极风气是造成群众信任危机问题的主要原因。我国正处于体制变革、结构变动、利益调整、观念变化的特殊历史时期,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贪污腐败、官僚主义等社会问题还一定程度地存在。“向钱看”、关系风、享乐主义还有一定的市场,社会风气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仍有明显差距。由于社会风气影响,警察与群众之间不信任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人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拉关系走后门来解决。

        四、改善警民关系,解决公安工作群众信任危机的几点想法

        针对当前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群众信任危机问题以及警民关系问题,围绕如何增进警民关系、增强信任度,解决群众信任危机问题,扭转被动工作局面,结合基层派出所实际,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一)

        加大打击防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社会治安状态是群众评警的“睛雨表”。和谐警民关系、让人民群众对基层派出所保持高度的信任感首先就是要为百姓创造一个安宁的治安环境。一方面要坚持严打不动摇,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势态,压缩犯罪空间,让黑恶势力不敢抬头,让黄赌毒不敢露面,让盗抢犯罪不敢伸手,始终让犯罪分子感到害怕和畏惧,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始终树立“预防一起案件发生比破获一起案件成本低,比多破一起案件社会效益好”的理念,创新警务机制,实施“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巡防战略,加大防范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强力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动警务前移,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抓获率。

        (二)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新形势下的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同样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深入群众,多与群众沟通,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帮助解决小问题、小困难,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群众在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及时得到民警给予的最热情的关心与帮助。基层派出所要通过向群众征求意见、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开门评警等活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要不定期地向群众介绍安全防范常识,分析辖区案件的发案规律,提出防范建议,印制宣传单,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一是要针对执法中各个方面和环节,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按照办案民警、法制员、所长、市局法制部门四级审核制度严格遵行,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不统一和执法随意性的问题;二是落实执法责任,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所领导和派出所执法办案的民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不仅要明确派出所内部各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责,而且要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内外监督合力。从而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勤政为民、廉洁执法,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派出所整体素质。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建设和先进性教育,大力加强民警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综合素质;要注重警察职业道德对加强警民关系的重要作用,帮助民警确立道德信念,并在工作实践中,把道德信念变成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真正把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成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党和人民群众更加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五)做好宣传工作,不断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宣传工作是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部分,也是基层派出所和人民群众之间连接的纽带。要主动加强与媒体的经常性接触,借助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派出所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宣传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基层民警、先进事迹,通过正面宣传让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基层公安工作,实现警民关系良性互动,加深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度和感情,营造良好的警民关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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