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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大队铁心硬手抓好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活动

    时间:2015年05月0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大队根据市县委办、市县政府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近期加强领导、精密部署,广泛动员、认真清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重点和整治要求,开展了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的专项整治和自查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领导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服务能力水平、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为此,该大队领导班子对做好该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从大队领导班子到科室中队领导班子,从大队“一把手”到科室中队主要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全面强化了责任,并根据市、县“两办”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全面传达贯彻了市、县“两办”通知精神及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了工作细则,严标准、严措施、严纪律地大力开展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的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认真营造整治氛围。大队利用班子中心组学习会、科队长例会和民警大会形式,广泛宣传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五大工作重点”和整治工作目标,加大专项整治的任务分工,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并公开整治过程和结果,让广大民警和警内外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同时积极参与评判整治效果。在这同时,大队还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公安交警网络及发放调查表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电子邮箱等,认真受理来自人民群众的有关投诉和举报,确保了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加大整治重点突破。在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大队坚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县本级项目为重点,以大队营房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对照和清查项目决策及审批中的突出问题、招标投标中的突出问题、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城乡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规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行政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等五大类重点开展好自查自纠。经过认真自查,大队无论在大中队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其亲属子女中,均未发现“暗箱操作”、以会议审批替代行政审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现象;在工程立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社会稳定奉献评优、施工许可、政府采购报批程序等方面,大队均按政策依据和法律规定进行报批,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子女不存在徇私舞弊、规避招标、排斥招标、“量体裁衣”等违法违纪的行为;在大队营房建设中,未出现中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作量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未出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违反法定程序问题,未出现中介机构以回扣、分成、付管理费等方式争揽业务、实施不公平竞争以及招投标内外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未出现资金使用中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该大队充分借助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全面清理,大力强化廉政教育,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的立项、报批、审核、建账等制度,从源头上和程序上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与体制机制建设,形成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和长效管用的机制体制,以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架构和提升公安交警“为民、务实、清廉”和服务型政府、服务型警队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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